一、总体情况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交办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通知》(代表工委发〔2024〕4号)和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政全厅发〔2024〕17号)有关要求,我市高度重视,把办理建议提案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完善制度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广泛开展协商、强化责任担当,不断提升办理工作质效。
2024年,我市政府承办62件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其中,主办21件(建议2件、提案19件),会办33件(建议13件、提案20件),呈送市政府领导或相关部门参阅8件(建议3件、提案5件)。
二、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
1.已经解决、采纳或所提问题已有规定并说明情况的14件(A类),占主办件总数(21件)的67%。
2.因政策和客观条件限制将在今后工作中参考,并已向代表、委员解释说明的7件(C类),占主办件总数(21件)的33%。
三、有关工作动态
1.坚持领导领衔。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对建议提案进行集中交办,明确要求各部门要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扛起领导责任,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副市长坚持领衔办理,审定答复意见,强化统筹指导,推动问题解决。各承办单位召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办理方案,局级领导牵头办理,把建议提案办理同本领域业务工作相结合,统筹谋划、一体推进。
2.坚持依法依规。修订印发2024年《市政府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程序和要求》,对办理流程、标准等内容进行细化优化。组织开展承办人员培训,提升办理能力。同时结合建议提案办理,选取调研课题,与代表委员深入开展联合调查研究,以点带面推动工作。
3.坚持全程协商。坚持把加强沟通作为办好建议提案的重要环节,落细落实工作举措,办理前主动靠前服务,办理中及时通报进展,办结后详细反馈答复,实现建议提案办理、答复、反馈全周期全过程沟通服务。各承办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利用情况通报会、代表委员视察等机会积极汇报有关工作情况,回应代表委员关切,综合运用多种方式与代表委员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凝聚各方共识,汇聚工作合力。
4.坚持结果导向。对建议提案承办单位进行现场督导,协调推动难点问题解决,务求取得办理实效。各承办单位进一步在抓落实、促转化上下功夫,对于代表委员反映集中、有代表性典型性的建议提案,深入研究、重点突破,完善政策、改进工作,推动办理质量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