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北京市人民政府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有关情况

日期:2023-12-27 14:12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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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交办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通知》(常办联字〔2023〕21号)和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政全厅发〔2023〕5号)有关要求,我市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首善标准,健全制度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坚持同题共答、同向发力,不断提升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实效。

  2023年,我市政府共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43件,其中,主办16件(建议2件、提案14件),向国家有关部门提供会办意见21件(建议11件、提案10件),呈送市政府领导或相关部门参阅6件。

  二、主办件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

  1.已经解决、采纳或所提问题已有规定并说明情况的11件(A类),占书面答复总数(16件)的69%。

  2.因政策和客观条件限制将在今后工作中参考,并已向代表、委员解释说明的5件(C类),占书面答复总数(16件)的31%。

  三、有关工作动态

  1.坚持领导领衔。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对建议提案进行集中交办,明确要求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副市长坚持领衔办理,审定答复意见,强化统筹指导,推动解决问题。各承办单位召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办理方案,将办理工作与本单位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确保办理实效。

  2.坚持依法依规。修订印发2023年《市政府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程序和要求》,对办理流程、标准等内容进行细化优化。组织开展承办人员“线上+线下”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创新“办理建议提案+调研”模式,通过办理一件建议提案,解决一批相关问题,以点带面推动工作。

  3.坚持全程协商。坚持把沟通协商贯穿建议提案办理全过程,严格落实办前了解需求、办中沟通进展、办后征求意见的“三沟通”制度,在沟通协商中增进理解、凝聚共识、研究对策、推动工作。各承办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利用情况通报会、代表委员视察等机会积极汇报有关工作情况,回应代表委员关切,综合运用多种方式与代表委员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凝聚各方共识,汇聚工作合力。

  4.坚持结果导向。开展联合督导,采取“点+面”结合方式,在全面督导基础上,赴承办建议提案数量多的单位进行现场重点督导,协调推动难点问题解决,务求取得办理实效。坚持政府部门答卷、代表委员阅卷,邀请代表委员参与市政府绩效考评,对各承办单位履职和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进行打分评价,推动办理质量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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