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对“关于完善产融结合模式,促进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推动文化经济产融结合的基本情况
我市高度重视发展产融结合模式,大力推动文化金融融合创新,建立以国有资本为核心的首都文化投融资服务体系,疏通金融资本向文化创意产业流入渠道,近年来取得积极成效。
(一)搭建文化投资平台。出资60亿元,成立北京文化投资发展集团,作为全市文化创意产业投融资平台。释放集团效能,成立文创基金管理公司,吸引社会资本,组建16支子基金,总规模160亿元,覆盖影视、艺术品交易、文化传媒、动漫游戏、广告、互联网等首都优势和潜力行业。与光大资本合作设立300亿元产业基金,重点布局优势文化企业和项目。在房山区规划建设北京基金小镇,入驻基金及相关机构150家,注册资本近350亿元,资金管理规模超过2500亿元。
(二)完善产业融资链条。搭建全市文化统贷平台,设立1.5亿元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以政府背书方式实现了对中小文化创意企业的集成增信。注资15亿元,成立文创融资担保公司,创新投贷联动模式。注资21.9亿元,成立文科融资租赁公司,开创文化无形资产融资新领域,2015年发行国内首单文化无形资产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项目,募集规模7.66亿元。截至目前,公司累计支持246个项目,向产业输入近130亿元,带动效应超过1:5。在此基础上,创新“投贷补”联动体系,在全国率先试点,为文创企业提供市场投资、低息贷款和财政支持环环相扣、有机衔接的“组合式”产融结合服务新模式。
(三)加大金融资本对文化创意的孵化支撑力度。成立文化创新工场,设计“管家式”全要素服务体系;加快品牌输出,开拓万开、经济日报社等9个合作基地,形成“一核心多基地”格局。成立文化置业公司,投资建设文化基金产业园等空间载体,着力构建北京地区文化企业集聚发展的“孵化中心”。围绕加快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建设,制定发布实验区政策“十五条”,为疏通文化产融结合脉络积累经验。推进中国(怀柔)影视产业区建设,成立影都文化投资公司,吸引影视投资、动漫等13家企业入驻进驻,总注册资本近4亿元。
(四)加速文化金融要素集聚。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文化部,共同创建国家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力争试行一批先行先试政策。创立20个省市加盟的C20首都文创产业投融资峰会,构建全国文化金融资源融合集聚新平台,达成多项合作机制释放积极效应。成立北京文化产权交易中心,打造艺术资产管理、“文投汇”“文创板”等特色市场平台。目前,产权交易中心挂牌63种文创产品,资产交易总规模近390亿元。此外,加快优质潜力企业储备培育,与北京证监局签订《上市备忘录》,畅通了文化企业上市渠道。
(五)创新产融结合促进政策。近年来,我市先后出台《关于金融促进首都经济发展的意见》《关于金融促进首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意见》《“十三五”时期全国文化中心建设规划》和《“十三五”时期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等文化金融促进政策,明确了文化经济产融结合的发展目标、实施路径和保障措施。发布《北京市推动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行动计划(2015-2020年)》,为构建“大文化”高端产业集群,发展“文化+”实体经济作了路径指引。设立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2012-2016年,共计支持了千余个优质、潜力文化项目。
二、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顶层设计。加快文化金融融合、文化科技融合、CBD-定福庄国际传媒产业走廊、新媒体产业等20个功能区建设步伐。引导文化企业聚焦核心主业,深耕细分领域,培育一批“专精特新”文化企业。统筹国资布局,优化资产结构,着力打造一批千亿级、专业化、航母式国有文化企业集团。
(二)推进产融结合政策创新。依托建设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国家文化创新实验区的契机,积极争取一批文化金融先行先试政策,推动信用体系等一批其他领域成效明显的政策在文化领域落地。深化“双轮驱动”战略,借鉴中关村经验,推动建立文化科技融合型企业认定标准,为文化企业产融结合争取更多政策。加快产业立法进程,为促进文化产融结合规范发展提供法律支撑。
(三)发展“文化+”产融结合新业态。落实《北京市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15-2020年)》,大力推动文化创意向金融、科技、旅游、体育、教育、农业等领域多向交互融合。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