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对北京市公交车进行及时更新提升首都形象的建议”答复摘要

日期:2016-11-14 14:10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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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交车辆更新情况

  近年来,我市逐年加大新型环保公交车辆更新力度,“十二五”期间计划更新10713辆,目前已完成更新8600余辆,剩余部分车辆正在生产中,将逐步完成更新计划并交付使用。目前,我市地面公交车辆已批量使用双源无轨电车、纯电动公交车、欧Ⅵ排放柴油公交车等,并在长安街成功试运营了18米纯电动公交车。为进一步改善公交车舒适度、提高出行效率,我市坚持“安全性、环保性、可靠性、节能性、人性化”原则,计划“十三五”期间购置公交车13169辆,其中:新能源车10580辆、天然气车724辆、欧VI标准超低排放柴油车1865辆。

  二、政策、资金支持情况

  (一)车辆购置支持政策方面。2015年7月,我市制订了购买纯电动客车财政补贴政策。2016年4月,对纯电动客车财政补助政策进行了修订,按照续驶里程及车长、能量消耗量等指标对补助标准进行细化,修订后的标准单车最高补助金额为60万元,且中央和市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

  (二)运营补助政策方面。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要求,我市制订了实施意见以及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考核实施细则。在配套支持政策方面,为确保完成新增及更换新能源公交车比重目标,在补助资金分配上重点体现了“绩效考核、有奖有罚”的原则。一是对超额完成推广目标的市级地面公交企业,在现行亏损补贴机制外给予一定奖励;二是对各区推广比例达到市级目标的,运营补助资金转移支付到各区,达不到推广目标的不予转移支付,由市级财政统筹用于新能源公交车的运营;三是细化考核办法,将运营补助与推广比例、运营里程挂钩,督促公交车辆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鼓励企业加快新能源公交车替代燃油公交车步伐。

  为加快新能源车的发展,我市在明确相关部门和企业职责的基础上,将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工作列入市、区政府督办事项。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快新能源车推荐目录审批工作,确保新能源公交车采购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加快推进公交场站内充电设施建设,保证新能源公交车辆按计划顺利投入运营;三是科学布设公交线路,在确保地面公交正常运营的基础上,最大限度推广新能源公交车的应用。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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