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本部门性质、职责等情况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是负责本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1.起草卫生健康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统筹规划和协调北京地区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拟订并组织实施区域卫生健康发展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2.组织协调推进本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研究拟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规划、政策、实施方案及有关配套措施。统筹推进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建议。
3.统筹协调本市传染病疫情应对工作,负责医疗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治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制定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
4.拟订本市重大疾病、慢性病防控管理政策措施、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本市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等公共卫生管理工作。
5.组织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有关卫生健康方面的政策措施,组织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6.负责本市贯彻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组织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本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拟订、发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7.负责本市医疗卫生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医疗卫生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医疗、康复、护理服务等行业管理政策、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康复、护理、公共卫生等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拟订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和强化管理的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和谐医患关系。
8.负责本市出生人口监测工作。组织监测与生育相关的人口发展动态,提出发布人口生育安全预警建议。完善并组织落实本市生育政策。牵头负责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发展工作。
9.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基层卫生、妇幼卫生、老年卫生、精神卫生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妇幼卫生、老年卫生、精神卫生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妇幼健康和老龄健康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完善基层运行机制和乡村医生、全科医生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促进行动。
10.负责拟订本市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和科技成果转化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参与拟订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负责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统筹协调本市干部医疗保健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落实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2.负责组织拟订本市医疗卫生机构安全保卫工作措施、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协调指导本市医疗卫生机构安全保卫工作。
13.管理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局,代管北京市计划生育协会。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24年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纳入部门决算单位共计39个,分别为: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事务中心,北京市医药卫生科技促进中心,北京市计划生育协会,北京肝病研究所,北京市卫生健康监督所(该单位已于2024年撤销,执法职责回归机关),北京妇幼保健院,北京卫生职业学院,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计核算服务中心,北京市卫生健康大数据与政策研究中心,北京市医疗卫生服务管理指导中心,首都儿科研究所,北京市耳鼻咽喉科研究所,北京市眼科研究所,北京市结核病胸部肿瘤研究所,北京市心肺血管疾病研究所,北京市中医药研究所,北京市儿科研究所,北京市创伤骨科研究所,北京市临床医学研究所,北京市肿瘤防治研究所,北京市神经外科研究所,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宣传教育中心,北京热带医学研究所,北京市老年病医疗研究中心,北京市呼吸疾病研究所,北京市糖尿病研究所,北京急救中心,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中华医学会北京分会秘书处,北京市体检中心,北京市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发展中心,中共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校,北京市精神卫生保健所,北京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中心,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北京市感染性疾病研究中心、北京市临床药学研究所。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1066457.11万元,比上年减少100687.09万元,下降8.63%。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51185.9万元,比上年减少58672.09万元,下降6.45%。
1.财政拨款收入474725.4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55.7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4725.4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55.7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340235.7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39.97%;
4.经营收入304.2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4%;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35920.4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4.22%。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60713.55万元,比上年减少65930.05万元,下降7.11%,其中:基本支出279620.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2.49%;项目支出580866.0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7.4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227.2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30214.61万元,比上年减少52030.14万元,下降8.94%。主要原因:上年安排用于疫情防控相关支出抬高基数,2024年相应减少支出;基本建设支出等较上年减少;年初财政拨款结转金额较上年减少;根据机构改革要求,北京市老龄协会转隶至北京市民政局,相关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9640.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47447.7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89%;科学技术支出125304.0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6.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90.3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15.3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9%;卫生健康支出301382.7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2.8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13401.69万元,2024年度决算47447.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84%。
其中:
普通教育(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8691.72万元,2024年度决算10891.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96%。主要原因:北京卫生职业学院新院区建设调整建设方式,资金被收回。
职业教育(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76223.16万元,2024年度决算28245.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06%。主要原因:北京卫生职业学院新院区建设调整建设方式,资金被收回。
进修及培训(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8486.81万元,2024年度决算8310.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3%。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培训相关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19837.31万元,2024年度决算125304.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56%,其中:
应用研究(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16805.05万元,2024年度决算122279.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69%。主要原因:加强研究病房人才和团队建设,实施研究型病房卓越临床研究计划;部分科研院所增加专用科研设备。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3032.26万元,2024年度决算3024.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5%,基本持平。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290.39万元,其中:
文物(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290.39万元。主要原因:中共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校年中增加黑龙潭潭体修复、龙王庙大殿及碑亭屋面修缮项目。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5575.21万元,2024年度决算5215.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55%,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5575.21万元,2024年度决算5215.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55%。主要原因:根据机构改革要求,北京市老龄协会转隶至北京市民政局,相关支出减少。
5、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决算331728.24万元,2024年度决算301382.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85%,其中: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68908.13万元,2024年度决算64281.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29%。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部分项目完成后净结余。
公立医院(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31672.96万元,2024年度决算33500.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77%。主要原因:年中核定下达了中央转移支付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卫生健康人才培养等项目资金。
公共卫生(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15813.16万元,2024年度决算190688.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36%。主要原因:中央转移支付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等资金按照工作方案任务进度要求进行支出;基本建设项目按照工程进度有序安排支出。
计划生育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9245.26万元,2024年度决算900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5%。主要原因:暖心计划保险项目等项目采购净结余。
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6076.73万元,2024年度决算3895.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10%。主要原因:根据机构改革要求,北京市老龄协会转隶至北京市民政局,相关支出减少。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2万元,2024年度决算16.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33%。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后根据转入职能增加相关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90458.67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40.95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435.13万元减少94.1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162.13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165.8万元减少3.67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俭,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团组数量、标准和规模,因公出国支出相应减少;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赴法国执行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与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培训任务,赴丹麦就绿色医院建设交流并参加可持续发展圆桌会议,赴几内亚、肯尼亚交流并参加国际科技园区协会2024年世界大会,赴香港参加公共卫生应急演练等方面,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9个、24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1.55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15.9万元减少14.35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科研学术交流活动、外省市代表团访问调研等。公务接待26批次,公务接待293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177.27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253.44万元减少76.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35.96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控公务用车购置,2024年度购置(更新)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141.31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缩公务车运行经费。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39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1370.93万元,比上年减少76.6万元,减少原因:根据机构改革要求,北京市老龄协会转隶至北京市民政局,相关支出减少。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2879.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6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53.8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6100.7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6963.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9.3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0490.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5.87%。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共有车辆463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793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20174.9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反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费教育经费支出。
8.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9.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反映北京市卫生职业学院职业教育方面的支出。
10.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反映中共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校的支出。包括机构运转、招聘师资、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等。
1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12.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项):反映高层次科技人才、科研机构研究生培养和博士后科学基金等方面的支出。
13.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反映应用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
14.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反映从事卫生、劳动保护、计划生育、环境科学、农业等社会公益专项科研方面的支出。
15.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其他应用研究支出(项):反映用于应用研究方面的支出。
16.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方面的支出。
1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反映用于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
2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反映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2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反映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2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妇幼保健机构的支出。
2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精神卫生机构(项):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精神卫生机构的支出。
2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应急救治机构(项):反映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所属应急救治机构的支出。
3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采供血机构(项):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采供血机构的支出。
3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项):反映上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以外的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支出。
3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3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3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3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其他公共卫生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36.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计划生育机构的支出。
37.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38.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9.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反映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
40.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2)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2)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四、中央对北京卫生健康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