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简称市广电局)是市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局级。市广电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广播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广播电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广播电视宣传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和创作导向。负责起草本市关于广播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推进广播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2.负责制定本市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扶助农村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
3.负责统筹规划本市广播电视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负责广播电视统计工作。
4.负责监督管理本市广播电视机构和业务,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市场经营活动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对境外卫星电视节目接收的监管。
5.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负责对网络视听节目、广播电视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6.负责推进本市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7.组织拟订本市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推进应急广播建设。
8.负责本市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管理。负责广播电视领域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组织推动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
9.依法对本市广播电视行业的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对以市广电局名义组织的各类活动的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10.指导本市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广电局包括市广电局(本级)及6个事业单位(北京市广播电视局综合事务中心、北京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北京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调度中心)、北京市视听节目审查和服务中心、北京新视听发展中心(北京音像资料馆)、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宣传中心、北京广播影视交流促进中心)。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55489.45万元,比上年减少2194.55万元,下降3.80%。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3073.44万元,比上年减少2083.95万元,下降3.78%。
1.财政拨款收入52456.1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8.8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456.1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8.8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617.2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16%。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1559.43万元,比上年减少2652.50万元,下降4.89%,其中:基本支出9544.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8.51%;项目支出42015.2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1.4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2486.63万元,比上年减少2016.92万元,下降3.70%。主要原因:我局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结合工作实际继续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836.1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30.0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0531.7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4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4.4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5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84.11万元,2024年度决算30.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73%。其中:
“进修及培训”2024年度年初预算84.11万元,2024年度决算30.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73%。主要原因:压缩行业培训的次数和规模。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54210.39万元,2024年度决算50531.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21%。其中:
“广播电视”2024年度年初预算54210.39万元,2024年度决算50531.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21%。主要原因:我局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结合工作实际继续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299.36万元,2024年度决算274.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6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299.36万元,2024年度决算274.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67%。主要原因:离休人员减少,经费降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9544.2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73.66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00.73万元减少27.0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84.90万元,与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持平。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参加法国戛纳电视节、荷兰国际广播大会、中东广播电视卫星展览会、新加坡亚洲电视论坛展览会等行业内展会,赴西班牙、意大利等洽谈广播电视网络视听技术合作、影视剧合拍及交流推介会,以及“国际化影视创作与传播”境外培训等方面,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8个、15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3.27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5.70万元减少2.43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数量、规模。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外聘专家接待和外省市行业管理部门调研。公务接待266批次,公务接待1126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85.49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110.13万元减少24.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63.03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工作需要2024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2024年度购置(更新)3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22.46万元,主要原因:我局严格控制公务用车使用,减少费用开支。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21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364.26万元,比上年减少461.07万元,减少原因:厉行节约,降低成本。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79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49.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648.4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525.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8.2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259.8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6.77%。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共有车辆24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82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3515.57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监测监管(项):反映广播电视监测监管台站等为完成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监测监管等任务的支出。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监测监管、传输发射、广播电视事务以外其他用于广播电视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2。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2。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2。
四、中央对北京中央广播电视无线覆盖运行维护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详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