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检察院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对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强化侦查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刑事执行监督、推进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全力维护首都和谐稳定、服务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检察院内设10个处室,分别是: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办公室(行政事务管理部)、政治部、检务督察部。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检察院包括1个预算单位,即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检察院(本级)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6377.37万元,比上年增加124.49万元,增长1.99%。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236.7万元,比上年增加133.41万元,增长2.19%。
1.财政拨款收入6218.5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7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18.5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7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18.1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29%。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102.42万元,比上年增加42.65万元,增长0.70%,其中:基本支出5525.7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0.55%;项目支出576.6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4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237.3万元,比上年增加217.57万元,增长3.61%。主要原因:我院根据人员结构变化、检察业务实际合理安排预算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66.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公共安全支出5158.4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5.04%;教育支出1.9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8.7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72%;卫生健康支出377.0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2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5422.53万元,2024年度决算5158.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13%。
其中:
“检察”(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5422.53万元,2024年度决算5158.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13%。主要原因:坚决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
2、“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主要原因:严格落实中央过紧日子的要求。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559.69万元,2024年度决算528.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4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535.19万元,2024年度决算524.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2%。主要原因:根据人员结构的变化合理安排支出。
“抚恤”(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4.5万元,2024年度决算4.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3%。主要原因:根据人员抚恤工作实际情况安排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393.32万元,2024年度决算377.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86%。其中:
“行政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393.32万元,2024年度决算377.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86%。主要原因:根据医疗保险的实际情况安排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525.77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6.83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8万元减少1.1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26.83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28万元减少1.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主要原因:我院2024年度未安排公务用车更新预算,2024年度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26.83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相关要求,规范公务用车的的使用。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24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694.7万元,比上年增加18.89万元,增加原因:一是我院基础设施建设年限较长,相应维护费用增加。二根据我院实际需求调整基本保障水平。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3.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6.4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1.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1.0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7.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8.95%。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检察院(本级)共有车辆24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37.17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反映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察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四、中央对北京政法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要求,我部门涉及的转移支付不予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