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
北京市地震局内设7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监测预报与科技处(应急服务处)、震害防御处(公共服务处)、规划财务处、人事教育处(离退休干部办公室)、机关党委、纪检室。
2.主要职责
负责起草北京市防震减灾政策、法规、规章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北京市防震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防震减灾双重计划财务管理体制和相应经费渠道的建立和完善;牵头编制京津冀协同发展防震减灾专项规划。负责建立地震灾害风险防治体系、地震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地震科技创新体系和防震减灾社会治理体系。负责建立防震减灾信息系统,建立地震监测预警、灾情报告和风险报告制度,建立地震灾害风险信息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震情、灾情和地震灾害风险信息。负责编制北京市地震监测站网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调查、评估、防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依法履行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区、县防震减灾工作,依法开展防震减灾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震标准宣传、贯彻、实施和监督,管理地震计量工作。组织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负责防震减灾科学技术研究和成果推广应用,负责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和培训工作。承担中国地震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34844.9万元,增加27017.47万元,增长357.25%。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4580.12万元,比上年增加27310.05万元,增长375.65%。
1.财政拨款收入34530.1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8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507.1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76.6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2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3.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5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14%;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1077.47万元,比上年增加23841.40万元,增长329.48%,其中:基本支出5777.0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8.59%;项目支出25300.4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1.4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4629.04万元,比上年增加27267.71万元,增长370.42%。主要原因是根据地震事业发展,申请地震灾害防范中央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442.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6428.5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4%;教育支出4.1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11845.44万元,2024年度决算26428.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3.11%。其中:
“地震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11845.44万元,2024年度决算26428.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3.11%。主要原因:根据地震事业发展,申请地震灾害防范中央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9.5万元,2024年度决算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9.5万元,2024年度决算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教育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9.5万元,2024年度决算4.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68%。
其中:
“进修及培训”2024年度年初预算9.5万元,2024年度决算4.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68%。主要原因:压缩一般性公用支出,职工培训尽量减少线下培训,节流开支。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83.5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4583.5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4.77%。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4583.50万元。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4583.5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政府基金预算为年中下达的北京市巨灾防范工程项目基建资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出5771.73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1.62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4.62万元减少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持平。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3万元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市财政“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压减部门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21.62万元,与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21.62万元,与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持平。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部门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55.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90.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64.9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9.3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74.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3%。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地震局共有车辆7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2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名词解释: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地震监测(项):反映地震和火山监测台站、台网等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观测设备的购置、维护和技术升级、地震观测工作等方面的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地震预测预报(项):反映地震数据的分析处理软件、数据库更新,震情会商、地震预警、地震群测群防等地震预测预报业务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地震灾害预防(项):反映抗震设防、震害预测、地震区划、防震减灾行政执法、地震活动断层探测、指导地方地震工作等业务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防震减灾信息管理(项):反映防震减灾信息的获取、存储、传输、处理、发布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