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京编委〔2021〕87号)等文件规定,北京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为北京市体育局依法设立的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为一级预算部门,无下属单位,内设8个部门,具体为综合部、财务部、党办、技术运营部、项目管理部、责任彩票部、渠道管理部和品牌建设部。
北京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主要职责:1.制定本行政区域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办法和工作规范;2.向彩票发行机构提出停止彩票品种或者变更彩票品种审批事项的建议;3.制定本行政区域彩票销售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4.负责本行政区域体育彩票销售系统的建设、运营和维护;5.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体育彩票的销售系统数据管理、资金归集结算、销售渠道和场所规划、物流管理、开奖兑奖;6.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体育彩票的形象建设、彩票代销、营销宣传、业务培训、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43409.68万元,比上年减少1583.10万元,下降3.52%。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6533.36万元,比上年减少3520.37万元,下降17.55%。
1.财政拨款收入15988.0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6.7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988.0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6.7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545.3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3.3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4503.79万元,比上年增加6849.78万元,增长38.80%,其中:基本支出2641.8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78%;项目支出21861.9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9.2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支出决算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326.99万元,比上年减少1420.07万元,下降7.57%。主要原因是大力消化非财政拨款存量资金,相应减少财政拨款。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不属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统计范围之内。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41.1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支出15341.1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其他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6777.07万元,2024年度决算15341.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44%。其中:“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6777.07万元,2024年度决算15341.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44%。主要原因为严控一般性支出,完成既定工作目标。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843.06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556.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52.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104.1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928.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4.5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092.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6.67%。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共有车辆7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3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其他支出(类)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款)体育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项):指彩票机构开展彩票发行销售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主要用于彩票销售渠道建设、彩票印制、彩票物流管理、彩票销售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技术服务、市场宣传推广等;其他支出(类)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款)彩票市场调控资金支出(项):指通过上缴中央财政的彩票发行机构业务费安排的,通过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方式分配下达。主要用于提升彩票销售场所能力、改善彩票业务设施、支持宣传国家彩票公益属性和社会责任、规范彩票市场秩序、支持业务创新等;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四、中央对北京彩票市场调控资金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