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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3-08-31 10:00    来源: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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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1.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关于调整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京编办发〔2019〕10号),北京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更名为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院,负责管理本市地质勘查工作。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规划自然资源系统所属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京编委〔2021〕123号),将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院所属的信息中心、综合服务中心调整为其内设机构。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院内设12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宣传处、团委)、工会、信息中心、综合服务中心等,分别为办公室(研究室)、人事处、计划财务处、综合业务处、地质勘查处、能源地质处、水文地质处、地质环境处、工程技术处、安全生产处、资产管理处、离退休工作处、机关党委(宣传处、团委)、工会、信息中心、综合服务中心等。

  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院下属8个预算单位,均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其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4个,分别为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院(本级)、北京市地质调查研究所、北京市地质灾害防治研究所、北京市地质环境监测所;公益二类事业单位4个,分别为北京市矿产地质研究所、北京市工程地质研究所、北京市生态地质研究所、北京市地热调查研究所。

  2.部门职责

  (1)承担本市矿产地质勘查、区域地质调查、水文地质勘查、环境地质和地质灾害调查、专项防治及地质环境保护、监测等有关工作;负责本市矿业开发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地质勘查工作。

  (2)负责引进并推广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的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组织本市矿产勘查方面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工作。

  (3)参与本市地质环境监测工作规范和技术标准的研究工作;负责本市地质环境监测数据和资料的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

  (4)承担本市地下水资源勘查、评价、监测、分析等有关工作;负责地下水人工排水和回灌的技术性工作。

  (5)负责所属地质队伍的管理及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地勘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6)承担北京地区地质行业特种职业技能的认定工作。

  (7)负责本市地质勘查、矿业开发方面的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

  (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1525人,实有人数1268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98773.36万元,比上年减少3840.22万元,下降3.74%。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计74030.90万元,比上年减少6248.85万元,下降7.78%(主要原因:地质市场非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875.4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7.6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5932.4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01%;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3222.9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4.35%。

收入预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1268.65万元,比上年减少4006.31万元,下降5.32%(主要原因:地质市场非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对应支出也减少),其中:基本支出50219.1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0.46%;项目支出21049.5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9.5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5390.34万元,比上年增加6799.06万元,增长11.60%。主要原因:2022年承担的公益性地质业务项目、基本建设项目任务增加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988.5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12.8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37.8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93%;卫生健康支出2619.9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23%;城乡社区支出473.8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7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3344.0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6.0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12.88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2.66万元,下降49.56%。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2年度决算12.88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2.66万元,下降49.56%。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压缩一般培训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2022年度决算,5537.81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036.77万元,增长23.03%。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2年度决算5537.81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036.77万元,增长23.03%。主要原因:离退休人员抚恤金等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 2022年度决算2619.91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34.15万元,下降1.2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2年度决算2619.91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34.15万元,下降1.29%。主要原因:职工医疗基数调整,经费支出减少。

  4、“城乡社区支出”(类) 2022年度决算473.89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增加473.89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2022年度决算473.89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2022年追加“北京市突发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二期)工程”项目。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 2022年度决算53344.05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增加504.19万元,增长0.95%。其中:

  “自然资源事务”(款)2022年度决算53344.05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增加504.19万元,增长0.95%。主要原因:2022年承担的公益地质性业务项目任务增加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4.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城乡社区支出444.9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444.91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0.02万元,下降0.00%。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22年度决算444.91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0.02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2022年承担的“北京市地下水监测站网系统建设工程”项目支出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8278.30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0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8个事业单位。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71.15万元,比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12.23万元减少41.08万元。其中:

  1. 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22.4万元减少22.4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取消因公出国(境)计划; 2022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 公务接待费。2022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1.1万元减少1.1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压缩相关经费支出,未发生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度决算数71.15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88.73万元减少17.5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度决算数49.29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54.39万元减少5.10万元。主要原因:政府采购车辆价格调整,2022年度购置(更新)2辆,车均购置费24.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度决算数21.86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34.34万元减少12.47万元,主要原因: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减少维修维护成本。2022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6.81万元,公务用车维修7.27万元,公务用车保险5.17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2.61万元。2022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24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91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部门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352.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50.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55.9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846.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362.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1.1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182.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0.05%。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度车辆95台,1918.79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42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2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反映自然资源部门用于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等方面的支出。

  8.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1.机构设置及职责工作任务情况

  根据《关于调整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京编办发〔2019〕10号),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更名为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院,内设12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宣传处、团委)、工会等。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规划自然资源系统所属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京编委〔2021〕123号),市地勘院下属8个预算单位,原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院综合服务中心及北京市地勘院信息中心合并到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院本级。

  内设处室包括办公室(研究室)、人事处、计划财务处、综合业务处、地质勘查处、能源地质处、水文地质处、地质环境处、工程技术处、安全生产处、资产管理处、离退休工作处、机关党委(宣传处、团委)、工会、信息中心、综合服务中心等。

  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院下属8个预算单位,均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其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4个,分别为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院(本级)、北京市地质调查研究所、北京市地质灾害防治研究所、北京市地质环境监测所;公益二类事业单位4个,分别为北京市矿产地质研究所、北京市工程地质研究所、北京市生态地质研究所、北京市地热调查研究所。

  本部门职责工作任务情况如下:

  (1)承担本市矿产地质勘查、区域地质调查、水文地质勘查、环境地质和地质灾害调查、专项防治及地质环境保护、监测等有关工作;负责本市矿业开发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地质勘查工作。

  (2)负责引进并推广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的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组织本市矿产勘查方面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工作。

  (3)参与本市地质环境监测工作规范和技术标准的研究工作;负责本市地质环境监测数据和资料的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

  (4)承担本市地下水资源勘查、评价、监测、分析等有关工作;负责地下水人工排水和回灌的技术性工作。

  (5)负责所属地质队伍的管理及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地勘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6)承担北京地区地质行业特种职业技能的认定工作。

  (7)负责本市地质勘查、矿业开发方面的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

  (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1)绩效目标设立依据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重要部署,以“支撑规划编制实施,开展综合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和应急体系及韧性城市建设,服务自然资源动态管理,加强城市地质科技和信息化建设”为总体目标,以“两项工程、一个平台”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重点区域地质条件适宜性评价和重大地质问题调查评价、进一步加强地质资源和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及动态监测网运行、持续推进城市地质信息化建设,同时加强地质队伍建设,深化事企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建设提供扎实的地质工作保障。

  (2)目标与职责任务匹配情况

  地质专项工作:2022年完成北京市地下水监测网运行、浅层地热能利用监测站点运行维护、北京市土地质量生态地球化学监测网运行、北京市突发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工程运行、北京市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系统运行维护等经常性项目。开展北京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技术服务、北京市地热资源和矿泉水动态监测及设备维护管理等城市地质服务应用基础研究,提高城市地质服务基础能力。

  其他地质工作:完成为弥补财政预算不足而开展的地质勘查市场项目。

  机构运行保障类工作:完成地质业务技术交流、洽谈、信息系统更新及办公区修缮等相关工作。

  (3)目标合理性

  地质专项工作:通过开展项目绩效目标审核、预算评审、绩效运行监控和事后绩效评价,实现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闭环,促进项目执行实现预期绩效成果,支持2022年部门履职任务的完成。

  其他地质工作:将计划事业收入分解到4个二预算级单位,有效保障单位各项业务工作开展。

  机构运行保障类工作:可以有效保障部门2022年正常运行,为部门履职提供基础保障。

  (二)当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年预算数79007.48万元(收入总计),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50829.1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28178.35万元,其他支出预算数0万元。资金总体支出71268.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219.13万元(含离退休人员相关支出),项目支出21049.52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0.20%。

  (三)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产出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数量

  市地勘院地质专项工作、其他地质工作、机构运行保障类工作的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较好,2022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项目61个,截至2022年12月31日,61个项目按照计划内容全部完成。

  (2)产出质量

  市地勘院地质专项工作、其他地质工作、机构运行保障类工作完成质量较高,重点项目各项工作按照任务书、工作设计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执行,并组织了专家验收,产出质量得到了保障。

  (3)产出进度

  市地勘院按照财政支出进度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情况,遵循时间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相统一的原则,于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经费下达年度工作任务,各项工作均能按照计划安排完成。

  (4)产出成本

  市地勘院按照年初部门预算批复的内容进行列支,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及重点科目的支出,同时按照“专款专用、单独核算”的原则对资金进行管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采取了公开招投标、市场询价、遴选比价等一系列成本控制措施,节约了成本。

  2.效果实现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2022年市地勘院部分项目的实施产生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如:市地勘院积极开展北京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技术服务,持续深化与政府和市规自委各分局的密切配合,建立健全了会商、研判、发布、响应、复盘等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汛前协助10个规自分局完成全市2064处隐患点排查,完成106处新增和34处拟销账隐患点核查;汛期靠前服务,落实应急值守,先后派出159组355人次,排查地质灾害隐患974处和非地质灾害隐患50处,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从而保障了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022年度市地勘院通过各个项目的实施,在地质灾害、地下水监测等方面产生了直接或者间接的经济效益。

  (2)社会效益

  2022年市地勘院各个项目的实施产生了一定的社会效益,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支撑服务国家地方重大战略需求。北京工程勘察地质信息查询服务平台建成并上线运行,访问量快速增长,为北京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商业环境提供支持,成为该领域数字政务服务体系全国首创案例,得到政府相关部门和业内高度评价。城市副中心办公区地热“两能”系统稳定运行,持续为行政办公区176万平方米建筑供冷供暖,实现可再生能源利用率40%以上,系统稳定性和节能减排降费效果显著,为因地制宜利用清洁能源、率先实现“双碳”目标树立了典范。

  支撑服务城市规划和专项规划落地。完成矿产资源、地质调查、地灾防治等“十四五”专项规划,相关成果已陆续上报。北京城市地质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已完成10个监测网、10394个监测站(点)的建设,基本形成了覆盖全市域、涵盖全要素的城市地质安全监测网络,监测成果有力支撑了“北京市非建设空间规划管控实施导则”编制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落实。

  支撑服务地质工作区域协同发展。响应中国地质调查局全国地下水资源评价需求,在收集北京市历年地下水调查评价成果基础上,完成了地下水补给量、排泄量和储存变化量测算,为全国地下水在线化系统周期评价提供了支撑。与部、委以及津冀沪地勘单位加强联系,探索建立地面沉降风险评估机制,完成了以乡镇街道为单元构建的评估体系,遴选了风险评价因子,划定风险管理区划,编制了《北京市地面沉降风险评估与区划报告》。连续三年承担雄安新区地热资源动态监测,有效支撑雄安新区规划建设,成果具有典型示范意义。

  支撑服务地质灾害风险管控。统筹组织开展监测预警系统数据采集更新,加强数据综合分析,研判地质要素的变化趋势,有针对性向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避让和治理措施,为城市地质资源、地质环境安全提供了有力支持,提升了城市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地灾监测现场数据可直接传入市防汛办、市规自委等部门,10个规自分局可通过监测系统网址、APP等方式实时掌握辖区地灾隐患点指标变化。地下水监测的水位、水质数据,实现了与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共享;地下水监测月报及时提交市规自委相关部门。京津冀交通网络监测识别“注意级”监测点3处、“警戒级”监测点2处,成功预警门头沟G234国道阳坡园路段滑坡。地热监测网实时掌握地热和矿泉水开发利用情况,以及水位、温度、水质变化,为地热主管部门提供基础数据,并成为行政执法重要依据。

  提升大数据时代数字地质、智慧地质服务水平。“e地质”应用系统完成了古生物化石、岩石、科普文本等相关数据更新,系统访问量逾7万人次,地质成果社会化服务迈出坚实步伐。

  2022年度市地勘院通过各个项目的实施,为相关单位提供了数据支撑,在城市地质安全方面产生了显著的社会效益。

  (3)环境效益

  2022年市地勘院部分项目的实施产生了一定的环境效益,具体情况如下:

  支撑服务首都生态文明建设。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开展了京西“一线四矿”生态调查评价,打造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在京西南开展生态涵养区深部构造探测与地质安全保障,支撑北京生态涵养区保护与绿色发展。

  北京市地下水监测网运行基本查明北京市平原区地下水的质量现状和污染程度,尤其是北京市“双源”地区即重点水源地和污染源分布区地下水质量状况,为政府主管部门加强水源地保护区、水质污染严重区、地下水资源的防护和治理提供基础资料;为追溯污染源,加强对污染源的管理或切断污染源提供依据;为保护水资源、实现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提供了指导。监测成果为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编制的《北京市环境质量报告书》及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汇总的全国“地下水数据分析统计表”提供支撑。

  2022年度市地勘院部分重点项目的实施,在生态文明建设、地下水监测等方面产生了显著的生态效益。

  (4)可持续性影响

  地勘院开展的项目实施完成后,其成果会分别整体移交市规自委资料馆、北京市地勘院信息中心等部门。由北京市国土资源部门管理,为北京市提供更加丰富的地质资料,可为北京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基础地质数据和决策依据,也为关键地质问题梳理提供科研资料。

  此外,为了全面增强地质信息对城市规划、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调查评价、监管决策、政务服务的支撑能力,地勘院编制完成了《市地勘院“十四五”时期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2021年—2025年)》,统筹开展地质“一张图”建设,编制了地质“一张图”数据集成导则,率先开展了北京城市副中心地质“一张图”建设,全力推进地质成果集成。

  2022年度市地勘院通过各个项目的实施,在北京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等方面提供了相关资料,在保障首都地质环境、丰富北京市基础地质资料方面,产生了显著的可持续影响。

  (5)服务对象满意度

  地勘院承担的各项成果直接服务于市规自委、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水务局、通州城市副中心重大项目办公室等部门,满意度均为满意。

  (四)预算管理情况分析

  1.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市地勘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政府会计制度及1、2、3、4、5号解释》《2023年北京市市级部门预算编报指南》《中共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院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京地党〔2022〕31号)、《中共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院委员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试行)》(京地党〔2022〕39号)、《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财务管理办法》(京地〔2018〕6号)、《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会议费管理办法》(京地〔2018〕9号)、《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差旅费管理办法》(京地〔2018〕8号)、《北京市地勘院福利费管理办法》(京地办发〔2022〕88号)、《北京市地勘院福利基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有序开展各项财务管理工作。

  (2)资金使用合规性和安全性

  2022年不断强化财务工作人员对财务管理学习和认知,把财务管理作为重要的日常管理工作,不断提升预算约束力。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实现内外部监督、控制相结合的管理机制,保证资金使用效率,逐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为了满足日常支出和项目支出的顺利进行,严格预算执行,对于支出范围内的支出,由相关有权限的负责人签字确认,对于超出支出范围的支出,按照规定由相关会议确定。同时向所有支出单位进行详细的说明和培训,做到支出明确化、制度化,保证支出顺利进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如果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与实际支出情况有差异时,由各项目承担单位以正式文件的方式上报市地勘院,由市地勘院业务主管部门复核,然后根据年初预算及追加批复预算以正式文件的方式上报市财政局主管业务处室,待市财政局批复预算调整后,严格按照批复后的调整预算执行。

  预算执行与财务综合检查常态化。利用政府会计核算软件通过网络对院属各预算单位进行财务综合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各预算单位的财务动态,全流程有效防范财务风险。

  (3)会计基础信息完善性

  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22年度北京市部门预算的通知》,坚持厉行节约、中期预算、准确、完整、透明、突出重点、提高绩效管理意识的原则,按照“保基本、保运转、保重点”的资金保障顺序安排部门预算,支出充分与财力供给相适应,把握好资金需求的轻重缓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用好增量资金,坚持把部门重点事业发展等履职工作需求,全部纳入部门预算予以安排。及时编制部门预算上北京市人代会的材料,经办公会研究确定后再上报相关预算资料。

  (1)对于基本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主要是人员工资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以及商品和服务支出,全年按照预算的要求及时、准确完成各项支出任务。

  (2)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充分发挥预算、政府采购、投资评审等管理手段的作用,从立项、实施、验收、审计等方面对项目实施全方位、多角度管理,将项目支出控制在预算额度之内,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实现既定成本下的效益最大化或者既定目标下的成本最小化。同时在申请项目立项、编制项目预算的过程中,充分考虑了科学性、目的性、合理性、实效性和节约性的原则,使项目立项科学合理,能够发挥经济和社会效益,同时预算准确,避免出现大的预算调整。

  2.资产管理

  市地勘院完成资产清查工作及资产采购计划工作。坚持“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资产形态与价值形态相结合”的原则,将需求与配置标准紧密结合,制定了年度资产预算,严格按照市财政局文件规定,对市地勘院拟报废资产进行处置,较好地办理了市地勘院资产处置事项。要求市地勘院下属各单位对单位资产进行梳理,对闲置资产进行有效利用,不断提高资产管理水平。统计全院所需办公消耗品,组织各处室做好工作需求计划,并将预算计划表上交至财务处,提前做好2023年度资产购置统计工作。

  3.绩效管理

  (1)绩效管理情况分析

  组织机构设置方面:部门绩效管理工作小组以院长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副总工程师、副总经济师为领导小组成员的部门预算绩效考评领导小组。部门预算绩效考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全院开展部门预算绩效考评工作。部门绩效管理工作小组下设绩效考评办公室,绩效考评办公室以计财处负责人为绩效考评办公室主任、相关部门的同志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绩效管理制度建设方面:市地勘院绩效管理工作依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京发〔2019〕12号)、《北京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京财绩效〔2020〕2146号)、《北京市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京财绩效〔2020〕2137号)、《北京市预算绩效管理办法》(京财绩效〔2019〕2129号)及《北京市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办法》(京财预〔2012〕27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绩效管理流程基本规范,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基本健全。

  绩效信息收集方面:从部门预算编制、项目申报立项阶段开始,关注OA上的相关资料,通过现场检查核实、设计相关工作报表及报告模板等手段,加强预算执行过程中的信息收集。对市地勘院各部门、院属各预算单位涉及绩效方面的材料及时整理,按照内部控制的工作流程和要求,完成既定的工作计划内容。同时关注新闻媒体、互联网平台等对市地勘院的相关报道信息。通过预算支出进度的督促与检查,及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统计,为绩效顺利完成奠定基础。同时组织开展北京市市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工作,对动态监控预警的数据进行核实,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

  4.结转结余率

  市地勘院 2022年结转结余27492.58万元(累计结转结余,包括未完项目应支付的经费),支出预算金额98773.36万元(支出总计),结转结余率27.83%。

  5.部门预决算差异率

  市地勘院 2022年预算数 79007.48万元,决算数98773.36万元(支出总计),预决算差异率25.02%(差异率较大的原因是结转结余包括未完项目应支付的经费)。

  (五)总体评价结论

  1.评价得分情况

  经过专家评议,2022年市地勘院综合评价得分91.82分。其中,部门决策14.84分,部门管理37.76分,部门绩效39.22分,综合绩效评定结论为“优秀”。

  2.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部门决策问题

  (1)市地勘院的定位和整体布局,以及所属单位的业务边界和发展规划不够明确。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国家和社会项目、成果服务等管理的管理制度细化深化不足。如国家项目和社会项目的管理费差异不够明确,对外委托业务的系统管理制度不够细化等。

  (2)部分项目的顶层设计有待进一步加强,主要体现为申报实施项目中存在相似、重复性项目。如地裂缝监测类项目涉及5-7个项目、地热资源类项目涉及5个项目,其他类项目存在同样问题。

  2.部门管理问题

  (1)各项目对外委托服务占比较高。大量对外委托经费支出与不断采购设备、建立实验室实际情况不够匹配,应在对外委托经费与设备投入之间建立联系,投入设备的同时应减少委托业务经费。

  (2)部分长期监测项目,几十年监测内容、监测频次、监测地点未发生调整或改变,对于活跃点、不活跃点数据未予区别,未制定优化方案,不利于对监测相关工作的成本把控。对于长期监测项目、长期投入资金,应进行长期监测效果与长期投入总资金的投入、产出比较和分析,通过效益比较不断降低成本。

  3.部门绩效问题

  (1)市地勘院坚持长期实施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工作规范、覆盖比较全面。但绩效评价成果应用有待加强,部分整改工作有待进一步落实。同时,针对不能提高产出的项目,应通过降低投入成本的方式,提高项目效益。尤其是后勤保障类项目、固定性内容监测类项目应通过成本效益分析,提出定额管理,实行定额管理办法,不断提高管理工作效率。

  (2)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中,总体目标较为明确,绩效指标细化、量化可衡量。但部分项目实际指标设置与产出内容不够一致,不同资料间表述产出指标内容不够匹配。建议市地勘院下属单位应加强对产出指标表述的一致性。同时,对各项目的产出总结与年初计划对应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并加强与绩效目标的勾稽关系。

  (六)措施建议

  1.部门决策方面

  (1)进一步准确界定市地勘院下属单位履职边界,严格要求各项目内容与履职要求相一致。应通过顶层设计规范分类,减少项目数量、提高质量、减少重复性工作。要在市地勘院内部建立共享数据平台,严格规定已有数据不得再重复监测、调查。建议可借鉴科研项目,按照市地勘院项目分类,如划分地下热能体系、地质灾害体系等,每个项目按照体系分类,确认不能申报以及重复申报的项目。同时,建议进一步完善项目立项流程,保障高效益项目资金投入,避免低质量项目入库立项,控制重复项目立项,采取措施解决项目“小、散、碎”问题,提高项目质量。

  (2)随着事业单位的不断改革,建议进一步优化调整市地勘院内部任务安排,安排专业单位专业人员负责专业工作内容,减少对外委托工作。建议进一步提升部门年度工作决策的科学性,提供部门、下属单位等需求调查和分析以及年度工作计划等,作为决策依据文件。

  2.部门管理方面

  (1)进一步优化八大系统平台,充分利用已获得的历史资料以及数据,与新监测资料综合分析,进一步探索规律,提出更有价值的建议和措施。同时,建议对八大系统的监测点站、监测点、监测断面进行优化,增加面积较大区域的监测点数据,减少距离较近的监测点数量,避免数据重复。并且进一步优化监测指标,明确划分常规指标以及非常规指标。

  (2)进一步加强采购大型设备的论证,开展市地勘院院级层面的相关论证。增加年末下属单位设备利用率指标。同时,进一步规范项目完成验收程序,严格验收手续。强调要与立项论证目标设定一致的效果要求及满意度对象。建议要将项目成果走出市地勘院、市规自委,融入北京市建设、运行、防灾、救灾体系。

  3.部门绩效方面

  (1)建议加强项目绩效指标设置的规范化,根据年初计划明确产出内容,并与事后总结相呼应。

  (2)加强对运维项目的监督检查、抽查和暗查,进一步提高项目成果,增加项目社会效益和社会服务效果。加强省部级和单位实验室、业务能力团队、青年引导等基础能力建设。同时,加强监测、调查、研究、评价和工程等业务成果推广和服务社会效果,整体推动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等进一步提升。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2。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四、中央对北京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本部门不涉及中央对北京转移支付预算。

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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