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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2-09-01 10:00    来源: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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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1.主要职责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方面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2)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推进产业布局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3)监测分析本市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的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协调解决产业运行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4)按照规定权限,核准、备案和上报本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方面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重点领域和促进政策。(5)指导本市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进企业技术改造。组织实施国家及本市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相关行业质量管理工作。(6)拟订本市高技术创造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新兴产业中重点领域的发展规划、实施方案、配套政策及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参与推进相关领域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7)承担振兴本市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及本市重点工程建设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8)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领域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9)指导和促进本市中小企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负责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相关工作。(10)指导和协调本市工业开发区的建设与发展,促进工业产业基地建设。负责镇村产业生产集中地农民就业产业基地、建设。指导镇村产业发展。(11)统筹协调本市信息化基础设施的规划和管理。参与统筹规划公用通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部门专用通信网。负责与国家通信主干网等专用通信网方面的协调工作。促进电信网络、广播电视网络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承担北京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12)统筹推进本市大数据工作。负责政务数据和相关社会数据的整合、管理、应用和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统筹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13)指导本市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本市工业控制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务信息安全管理工作。(14)负责本市无线电管理工作。负责对无线电频率资源和无线电台站、进行统一规划和管理。负责研制、生产、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审核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15)组织协调北京地区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重大事项,保障军工核心能力建设,推进军民融合。协调推进本市航空航天产业发展。承担北京市核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16)开展本市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域对外合作与交流。(17)负责本市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域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组织相关人才培训。(1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19)职能转变。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应当强化大数据管理职责,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推动政府信息系统和公共数据互联开放共享,推进数据汇集和发掘,深化大数据在各行业创新应用,促进大数据产业健康发展。完善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科学规范利用大数据,切实保障数据安全。

  2.机构设置

  内设处室33个,分别为办公室、研究室(政策法规处)、规划处、经济运行处(央企服务处)、科技标准处、节能与综合利用处、行政审批服务处、安全生产处(北京市履行《制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办公室)、对外交流合作处(区域合作处)、材料产业处、智能制造与装备产业处、汽车与交通产业处、都市产业处(食品产业处)、生物与医药产业处、电子信息产业处、信息化与软件服务业处(工业化信息化融合推进处)、信息化基础设施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处、中小企业处(镇村企业处)、无线电频率台站处、无线电监督检查处、无线电安全保障处、大数据建设处(智慧城市建设处)、大数据应用与产业处、大数据标准与安全处(政务信息安全管理处)、军工产业服务处(核应急处)、军民融合发展处(航空航天产业处)、财务处(审计处)、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处)、机关纪委、工会、离退休干部处。

  下属二级单位2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本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3个,即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信息中心、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老干部服务中心、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后勤服务中心、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人才交流中心、北京市大数据中心、北京市产业经济研究中心、北京市政务信息安全应急处置中心(北京市信息安全容灾备份中心)、北京工艺美术行业发展促进中心、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中心、北京市国防科技工业事务中心、北京市信息化项目评审中心、北京市无线电监测站;差额拨款事业单位4个,即北京市技术创新服务中心、北京市政务网络管理中心、首都之窗运行管理中心、北京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北京信息安全服务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个,即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北京市工业技术开发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240人,实有人数234人;事业编制544人,实有人数434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701,218.89万元,比上年增加254,423.92万元,增长56.94%。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43,890.38万元,比上年增加218,110.75万元,增长51.2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7,307.8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8.98%;事业收入4,644.1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72%;经营收入1,449.1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23%;其他收入489.2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7%。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31,342.22万元,比上年增加140,713.76万元,增长36.02%,其中:基本支出24,769.91

  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66%;项目支出505,076.5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5.06%;经营支出1,495.7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28%。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92,877.15万元,比上年增加252,725.87万元,增长57.42%。主要原因:新能源汽车市级补助资金、高精尖等产业发展相关资金、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资金及基建项目资金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4,991.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23.5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33%;“教育支出”75.4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0.014%;“科学技术支出”32,459.4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6.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52.9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0.45%;“卫生健康支出”1,480.6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0.28%;“节能环保支出”99,918.0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19.0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74,877.4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71.4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804.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1.3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1年度决算7,023.5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6939.93万元,增长8302.34%。其中: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1年度决算7,023.5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6939.93万元,增长8302.34%。主要原因:年中安排基建项目资金。

  2、“教育支出”2021年度决算75.4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22.16万元,下降61.81%。其中:

  “进修及培训”2021年度决算75.4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22.16万元,下降61.81%。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取消了部分培训项目。

  3、“科学技术支出”2021年度决算32,459.4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0109.64万元,增长45.23%。其中:

  “应用研究”2021年度决算11,74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1,74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根据中央下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安排中央项目资金。

  “科技重大项目”2021年度决算20,713.4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636.36万元,下降7.32%。主要原因:根据科技重大专项任务部署及实施进展情况,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52.9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30.19万元,减少1.2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352.9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30.19万元,减少1.27%。主要原因: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变动。

  5、“卫生健康支出”1,480.6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53.73万元,减少9.41%。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480.6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53.73万元,减少9.41%。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落实减征降费有关政策。

  6、“节能环保支出”99,918.0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82万元,减少0.082%。其中:

  “能源节约利用”99,918.0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82万元,减少0.082%,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74,877.40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增加24,232.85万元,增长6.91%。其中:

  “制造业”2021年度决算27,737.00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增加27,737.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年中安排财建项目资金。

  “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2021年度决算318,536.94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减少481.61万元,减少0.15%。主要原因:根据实际工作进展情况,相关项目支出减少。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2021年度决算28,603.46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减少3022.54万元,减少9.56%。主要原因: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调整,相关项目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21年度决算6,804.00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增加6,804.00万元,增长100%。其中:

  “应急管理事务”2021年度决算6,804.00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增加6,804.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年中安排灾害防治相关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收支。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2,507.92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1个行政单位、19个事业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43.97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18.09万元减少174.1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149.08万元减少149.08万元。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我局2021年未组织出国交流考察。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4.52万元减少4.52万元。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我局2021年未发生公务接待活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43.9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64.49万元减少20.5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决算数0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43.9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64.49万元减少20.52万元,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公务车使用减少,降低了运维费用。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8.83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4.4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0.58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0.16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保有量5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86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759.93万元,比上年增加44.09万元,增加原因:年中临时新增委托律师事务所开展行政复议答复专项工作,委托业务费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182.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61.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1,620.3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998.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9.8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780.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9.9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51台,1366.9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17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1,471.86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8.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9.科学技术支出: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2.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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