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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2-09-01 10:00    来源: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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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13〕2号)、《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市城管执法局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京编委〔2020〕27号)、《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城市管理委所属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京编委〔2021〕42号)等规定,市城管执法局为市城市管理委管理的副局级行政执法机构。市城管执法局设办公室、法制处、执法规划处、执法协调处、执法监督考核处、宣传处、装备财务处、专业执法指导处、干部人事处、队伍建设指导处、党群工作处、纪检办公室、机关工会等13个内设机构,指挥中心、教育训练总队、督察总队、执法总队等4个直属机构,宣传教育中心、科技信息中心2个二级预算单位(事业单位改革后宣传教育中心、科技信息中心整合组建执法保障中心,2021年度预算仍按原口径执行)。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关于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依法开展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的相关工作。

  2.组织起草本市关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建议。

  3.负责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督促检查;负责向市、区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反映问题、通报情况。

  4.依法集中行使市政府决定赋予的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负责跨区域、重大疑难案件的查处工作。

  5.负责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监督考核工作。

  6.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城管执法局人员编制353人,其中:本级行政编制336人,事业单位编制17人(宣传教育中心编制10人,科技信息中心编制15人,事业单位改革后宣传教育中心、科技信息中心整合组建执法保障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7人)。本级行政实有在职304人;事业单位实有在职10人(宣传教育中心实有在职4人;科技信息中心实有在职6人)。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退休 17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7832.51万元,比上年增加5725.15万元,增长25.90%。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7767.84万元,比上年增加5691.28万元,增长25.78%,主要原因:根据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数据平台建设情况,优化调整项目支出结构。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767.8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7178.58万元,比上年增加5611.21万元,增长26.02%,主要原因:根据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数据平台建设情况,优化调整项目支出结构。其中:基本支出12165.6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4.76%;项目支出15012.9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5.24%。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7832.51万元,比上年增加5747.68万元,增长26.03%。主要原因:根据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数据平台建设情况,优化调整项目支出结构。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178.5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36.7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2.8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28%;卫生健康支出914.6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36%;城乡社区支出25064.3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2.2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36.7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631.12万元,下降94.50%。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1年度决算36.7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631.12万元,下降94.50%。主要原因: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将传统方式的集中培训改为线上培训方式开展。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1162.8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08.32万元,下降8.52%。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1162.8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08.32万元,下降8.52%。主要原因: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914.6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48.87万元,下降5.0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1年度决算914.6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48.87万元,下降5.07%。主要原因: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相关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25064.3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5781.31万元,增长29.98%。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18142.6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075.69万元,下降5.60%。主要原因:厉行勤俭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2021年度决算6921.6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6857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北京城管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进度安排相关资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2165.64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2个事业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5.93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64.58万元减少58.6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37.58万元减少37.58万元。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9万元减少9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压减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5.9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18万元减少12.0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决算数0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数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5.9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18万元减少12.07万元,主要原因: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减少运行维护费支出。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5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3.59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09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75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99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188.87万元,比上年减少77.32万元,减少原因:厉行勤俭节约,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的思想,压缩一般性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85.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48.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1.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26.3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49.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5.6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3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5.45%。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6台,111.26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3340.66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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