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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2-09-01 10:00    来源: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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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是北京市人民政府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是集食品加工制造业、现代农牧业、物产物流业为一体的大型综合企业集团。董事会为集团公司常设最高权力和决策机构,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风险与法治建设委员会,薪酬与绩效考评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支持。集团总部机构根据职责分工设有27个内部职能管理部室。本部门下属2家事业单位,分别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北京市SPF猪育种管理中心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北京三元集团畜牧兽医总站。

  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是当前北京市政府重点培育用于调控市场供给、稳定农副产品价格、保障食品安全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作为首都市民的菜篮子、米袋子、奶瓶子、肉案子,本部门具有“创新农业科技”、“奉献安全食品”和“提供应急保障”三大职责;着力于农业生产保障供应、农产品价格维稳、农业生产设施设备改造升级,以及农产品加工及先进技术应用等相关领域科学研究;同时作为市属国企本部门坚决履行国企社会政治职责,围绕首都“四个中心”建设,承担好“四个服务”保障职能,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主动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落实好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和扶贫攻坚专项行动。本公司所属事业单位北京市SPF猪育种管理中心负责研究SPF猪在我国的生长规律,熟化和推广SPF技术,完善我国SPF猪技术体系,保持SPF猪群高度健康状态,并推广应用于大规模生产;北京三元集团畜牧兽医总站负责集团所属部分畜禽场疫情疫病的防控、监测、研究、管理。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35人,实有人员29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39499.37万元,比上年减少24439.01万元,下降38.22%。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9,623.61万元,比上年减少24,405.48万元,下降38.1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182.0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6.3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1,438.9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3.63%;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2.6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1%。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9,345.47万元,比上年减少24,641.24万元,下降38.51%,其中:基本支出450.3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14%;项目支出37,720.6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5.8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1,174.5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99%;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8,182.04万元,比上年减少24,569.05万元,下降39.15%。主要原因:压缩农业产业支持补贴,减少城市郊野公园和景观生态林建设项目资金投入。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710.9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科学技术支出157.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9%;农林水支出53,320.1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7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科学技术支出”2021年度决算157.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无变化。其中:

  “技术研究与开发”2021年度决算157.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无变化。

  2、“农林水支出”2021年度决算33,553.9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4,768.56万元,增长16.57%。其中:

  “农业农村”2021年度决算29,448.8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4,768.56万元,增长19.32%,主要原因是一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比年初预算增加双河农场农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二为了高效推进项目实施、确保补助资金落地,根据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增加市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安排。

  “林业和草原”2021年度决算4,105.1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无变化。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60.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城乡社区支出4,46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2021年度决算4,46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4,460.00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2021年度决算4,46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4,46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根据北京市农田建设资金安排计划,增加双河农场农田建设项目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0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50.32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0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55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74万元减少1.1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决算数0.0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0.15万元减少0.09万元。主要原因:缩减公务接待次数。2021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养猪专家和观摩参观学习人员,公务接待2批次,公务接待12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2.4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3.25万元增加(减少)0.7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2.4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3.25万元减少0.76万元,主要原因:压缩公务用车运行开支。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5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28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28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2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83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19台,368.33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3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0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科学技术支出:是指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是指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等。

  9.农林水支出: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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