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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外学人中心(北京市领导人才考核评价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2-09-01 10:00    来源:北京海外学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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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海外学人中心(北京市领导人才考核评价服务中心)是北京市委、市政府建立的主要面向高层次人才服务的专业机构,是海内外优秀人才的服务平台,是连接优秀人才与北京的纽带,是首都高层次人才服务之家。部门职责是:承担本市海外(外籍)人才多渠道寻访、认定评估、培训交流、综合服务等事务性工作;承担海外人才工程项目、引进国外智力、外国人来华工作服务和管理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承担干部考核评价相关研究、技术工具开发和相关服务等工作。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将北京市外国专家与外国人就业事务中心整合并入北京海外学人中心的通知》(京编办事[2019] 92号),北京海外学人中心归口市委组织部管理,内设机构13个,分别为党群工作部、办公室、信息工作部、人力资源部、规划发展部、宣传联络部、人才开发部、人才服务一部、人才服务二部、人才服务三部、留学人员工作部、培训部、外国人来华工作事务部。

  (二)人员构成情况

  事业编制135人,实际96人。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9340.51万元,比上年增加346.24万元,增长1.82%。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8336.08万元,比上年增加363.96万元,增长2.0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942.0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7.85%;其他收入39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15%。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8099.19万元,比上年增加1832.01万元,增长11.26%,其中:基本支出3113.5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7.2%;项目支出14985.6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2.8%。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323.99万元,比上年增加574.43万元,增长3.24%。主要原因:按全市人才工作统一部署新增部分人才项目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676.5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121.2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6.86%;教育支出2.0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5.1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9%;卫生健康支出218.1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17121.2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3261.85万元,下降16%。其中: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17121.2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3261.85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因部分项目计划变化,年中及时调整项目经费需求。

  2、“教育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2.0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7.17万元,下降77.93%。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1年度决算2.0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7.17万元,下降77.93%。主要原因:适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需要,调整培训规模和方式,优化培训班次,培训经费大幅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335.1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42.01万元,下降11.14%。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335.1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42.01万元,下降11.14%。主要原因:按照机构改革要求,2021年5月完成全员参公工作,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经费进行调整。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218.1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3.84万元,下降5.9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1年度决算218.1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3.84万元,下降5.97%。主要原因:按照机构改革要求,2021年5月完成全员参公工作,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经费进行调整。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113.54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86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57.08万元减少54.2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43.2万元减少43.2万元。主要原因:中心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要求,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决算数0.2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1.38万元减少1.13万元。主要原因:认真落实中央和市委有关规定,厉行勤俭节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减少公务接待批次,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2021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市内相关单位调研工作。公务接待1批次,公务接待61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2.6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12.5万元减少9.8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决算数0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2.6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12.5万元减少9.89万元,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和市委要求,落实过“紧日子”思想,压缩一般性支出。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89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38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34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8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238.89万元,比上年增加48.79万元,增加原因:按照机构改革要求,2021年5月完成全员参公工作,增加部分机关运行经费。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06.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06.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3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39%。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本部门车辆3台,95.14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1年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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