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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0年财政预算信息

日期:2020-02-21 10:00    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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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单位性质、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办字〔2019〕45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局级,加挂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简称市住房保障办)牌子。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机关本级行政1个(内设机构37个),下属21个预算单位。

  (二)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2.负责保障本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工作。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管理制度。研究拟订住房保障、古都风貌保护和危旧房改造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棚户区改造政策。负责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房源分配的协调、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住房保障对象的资格审查和备案管理工作。

  3.负责推进本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拟订住房制度改革相关政策。负责直管公房管理工作。负责公有住房出售、集资合作建房、住房分配货币化的管理工作。

  4.负责本市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协调、监管以及征收拆迁的协调工作。协调并督促推进铁路工程建设各项前期工作,协调解决铁路工程建设中征地拆迁等相关问题。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和工程施工许可。负责中央国家机关、驻京部队、中央企事业单位在京建设项目登记备案和施工计划管理工作,并对重点建设项目提供协调和服务工作。

  5.负责本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推动建筑行业发展工作。研究拟订建筑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建筑市场主体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建设工程造价计价办法。

  6.负责本市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工作。研究拟订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管理,负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牵头制定各类工地扬尘控制规范。参与重大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承担北京市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7.负责指导本市村镇建筑工程建设工作。负责村镇建筑工程建设的技术服务,制定村镇建筑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组织指导农村危房改造、抗震节能农宅建设工作。

  8.负责促进本市建筑节能和行业科技发展工作。研究编制建筑业科技发展、建筑节能规划和政策,制定地方工程建设标准,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进步和成果转化。负责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墙体材料革新和散装水泥发展及管理工作。

  9.负责本市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业发展工作。研究拟订房地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地产开发、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及房地产中介服务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管理。

  10.负责本市房屋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房屋征收拆迁规划与年度计划。负责物业服务的监督管理。负责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协调有关房屋防汛工作。负责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督促、协调私房等房屋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11.组织制定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建筑业与房地产业各类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及执业注册管理。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应当进一步强化住房保障职能,加快完善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

  14.与市交通委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有关职责分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城市道路、交通枢纽场站建筑工程的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等工作;市交通委负责城市道路、交通枢纽场站建设项目的组织推进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市交通委负责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人员情况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部门行政编制390人,实际366人;事业编制919人,实际782人。

  离退休人员494人,其中:离休5人,退休489人。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2020年收入预算总计119137.49万元,比2019年64847.07万元增加54290.42万元,增长83.72%。主要原因是我市申请并纳入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获得中央财政奖补资金5亿元,同时积极消化所属事业单位结余资金。其中:财政拨款113234.88万元,比2019年61103.08万元增加52131.80万元,增长85.32%,主要原因是获得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奖补资金;事业单位经营收入360万元,比2019年160万元增加200万元,主要原因是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学技术研究所的建设工程质量、房屋安全鉴定、工程抗震鉴定及加固、建筑门窗检测等科技服务工作业务量增加;使用结余资金和事业基金等安排下年度预算2774.97万元,比2019年1390.69万元增加1384.28万元,主要原因是积极消化所属事业单位结余资金;其他收入53.67万元比2019年9.83万元增加43.84万元;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2713.97万元,比2019年2183.47万元增加530.50万元。

  (二)2020年支出预算总计119137.49万元,比2019年64847.07万元增加54290.42万元,增长83.7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财政专项资金等项目经费,同时落实人员正常调资和增加离休费等有关政策。其中:基本支出39758.55元,比2019年38899.51万元增加859.04万元,原因主要是由于落实人员正常调资和增加离休费等有关政策,2020年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项目支出79018.94万元,比2019年25787.56万元增加53231.38万元,原因主要是增加了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财政专项资金;事业单位经营支出360万元,比2019年160万元增加200万元。

  三、主要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程建设质量、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建筑、房地产市场监管服务,推进建筑领域节能减排、新农村建设、科技进步,落实私房政策,信息系统建设及运维等方面。主要项目是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财政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返退,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评估经费,北京市预拌混凝土质量状态评估经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视频监测系统督查,落实私房政策专项经费及评估费,住房租赁市场监测费,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抽测经费,绿色建筑标识项目奖励资金,信息化运维费等。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本级行政及21个所属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9.86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78.7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预算数76.73万元,与2019年持平。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建筑、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出国(境)考察经费。

  2.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数2.52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2.68万元减少0.16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厉行勤俭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2020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活动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50.6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预算数0万元,比2019预算数64.21万元减少64.2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更新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50.6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23.55万元,公务用车维修9.77万元,公务用车保险9.77万元,其他7.52万元。比2019预算数65.01万元减少14.4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部分公务用车已报废,车辆的运行维护费相应压缩。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0年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549.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136.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413.11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0年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2352.09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0年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行政)、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总队2家行政单位以及北京市落实私房政策事务中心、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4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07.89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0年,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61个,占全部预算项目181个的33.7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67901.78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85.93%。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共有车辆36台,810.17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1台(套)、2185.78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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