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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8-08-23 10:00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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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依法管理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本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拟订并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城乡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参与拟订本市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5.负责本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负责本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工作;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津贴、补贴等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等政策并组织实施。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本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

  8.负责本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外国专家管理、出国(境)培训及重点聘请外国专家项目的政策、管理办法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10.负责本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务员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承担市政府部门的督查考核和绩效考评有关工作。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统筹拟订本市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部门决算单位共计24家,包括:行政单位1家,为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所属单位23家,分别为: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北京市劳动服务管理中心、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中心、北京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北京市外国专家与外国人就业事务中心、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咨询服务中心、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北京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北京市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中心、北京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北京市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北京市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干部度假疗养中心、北京市实验技工学校、北京市退休职工活动站、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老干部服务中心、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管理中心。

  二、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232703.6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3507.28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447.6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7748.65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99011.5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3.2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3152.4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48%;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11343.2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5.31%。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03474.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831.4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8.91%;项目支出144643.2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1.0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2017年结余分配2024.3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7204.59万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0533.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96.3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46%;教育支出40620.5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1.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815.0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7.6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0085.1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6.79%;其他支出1416.4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7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7年度决算6596.31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1227.51万元,下降15.69%。其中:

  "人力资源事务"2017年度决算6596.31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1227.51万元,下降15.69%。主要原因:一是我局机关本级全市系统表彰奖励专项经费,由于部分奖项主办单位未按计划开展评选表彰工作,形成部分项目经费结余;二是我局机关本级留学人员专项经费,由于人社部政策发生变化,取消了2017年留学人员科技活动的择优资助,形成部分项目经费结余。

  2、"教育支出"2017年度决算40620.55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4164.03万元,下降9.30%。其中:

  "职业教育"2017年度决算25450.45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3045.01万元,下降10.69%。主要原因:我局所属北京劳动保障学院因2017年招生结构调整,文科生比例增加,学生实习实训支出降低,形成部分经费结余。

  "进修及培训"2017年度决算420.03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28.36万元,下降6.32%。主要原因:我局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尽量利用自有场地进行培训,节约了支出。

  "其他教育支出"2017年度决算14750.07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1090.66万元,下降6.89%。主要原因:一是我局所属单位市人事考试中心,因考试政策变化,取消了职称外语考试,计算机考试报考人数大幅减少,导致了资金结余;二是我局所属市医保中心市属大专院校学生医疗费实际申报医药费金额少于预算金额,导致经费形成结余。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7年度决算71815.05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7286.11万元,下降9.21%。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17年度决算69430.91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7776.94万元,下降10.07%。主要原因:我局所属市社保中心,信息化运维费项目因政府采购方式变更,年末未完成招标工作导致资金未能支付,形成资金结余。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7年度决算2287.81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490.84万元,增长27.31%。主要原因:我局机关及部分事业单位年中追加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7年度决算96.33万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经费。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7年度决算70085.11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67405.47万元,增加2515.47%。其中: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2017年度决算382.57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141.98万元,增长59.01%。主要原因:我局所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管理中心年中追加了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宣传经费。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17年度决算69702.55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67263.49万元,增长2757.76%。主要原因:2017年年中我局所属市医保中心收到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在京中央大专院校医疗标准费"67683.48万元,由于该项目在年中拨付,未在年初预算中批复,致使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增长较大。

  5、"其他支出"2017年度决算1416.4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9.56万元,下降0.67%。其中:

  "其他支出"2017年度决算1416.4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9.56万元,下降0.67%。主要原因:我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结余了部分上年底追加的职业年金缴费。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此项支出

  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4926.32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7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6个事业单位。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68.48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432.69万元减少164.2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决算数144.77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210万元减少65.23万元。主要原因:我局响应北京市号召,减少出国团组,压缩出国经费;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学习借鉴国外的社会保障与劳动用工的先进经验,加强我市职业技能的交流合作与能力提升,搭建高层次海外人才交流平台,开辟境外培训和海外人才引进渠道,参加社会保障国际合作项目,进一步加强京港、京澳、京台人才交流等相关公务活动和境外培训等方面,2017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0个、42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3.45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决算数1.51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5.78万元减少4.27万元。主要原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减少公务接待,使公务接待费有所减少。2017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外单位办事人员午餐费、外省市人力社保相关人员来我局考察、调研餐费。公务接待93批次,公务接待1137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122.2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216.90万元减少94.7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决算数16.26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33.18万元减少16.92万元。主要原因:我局机关比年初预算少更新购置一辆车,2017年购置(更新)1辆,车均购置费16.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105.94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183.72万元减少77.78万元,主要原因:我局贯彻落实北京市政府公务车改革精神,减少机动车运行成本。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32.97万元,公务用车维修38.52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8.41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6.04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保有量(使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70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51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2911.47万元,比上年减少49.42万元,减少原因:我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减少一般性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853.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36.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77.8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639.2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530.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7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646.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8.04%。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108954.59万元,其中:汽车(使用各类资金安排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93辆,2329.06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7台(套),1442.3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无此项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2017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94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0.21%,涉及金额59163.03万元。评价结果在100-90分(含90分),能够按照预期绩效目标设定情况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的73个;评价结果在90-75分(含75分),基本达成预期绩效指标且效果较好的项目21个。从评价情况来看,上述项目立项符合部门职责和相关管理规定,绩效目标合理;项目管理制度较健全完善,业务监控有效性较好,各项业务工作有序开展;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建立了相应的财务监控措施和手段,有效防控各类财务风险。我局通过开展部门绩效评价促进了各项职责的履行,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12333电话咨询外包服务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咨询服务中心依据《关于继续使用全国性公益号码12370与12333的通知》(人社信息函【2009】35号)的相关要求,12333热线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业务咨询、政务公开、投诉举报、社保账户查询等服务。

  该项目具体实施单位为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咨询服务中心。电话咨询服务中心成立于2002年8月,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该项目服务提供商为北京北控电信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控公司")。

  2017年,12333热线咨询服务量首次突破400万件,共为市民提供电话咨询服务总量402.6万件,同比增长6.9%,创12333热线开通以来服务量历史新高。电话服务接通率达83.4%,群众反映"电话一打就通,咨询点儿事方便多了"。受理市长信箱、局长信箱、政风行风电子信件及12345电话派单19687件,继续保持了回复率和时限内回复率100%的目标;处理扬言威胁电话10件,妥善处置率达100%;接到群众表扬电话16件,群众满意度达98.7%。2017年3月被人社部评为"全国12333电话咨询服务示范单位"。

  该项目预算批复资金1422.58万元,资金实际到位1422.58万元,全部为北京市财政拨款。截止2017年12月31日项目实际支出1422.58万元,项目无结余。

  (二)评价结论

  经评价,12333电话咨询外包项目综合评价得分88.92分,其中,项目决策13.80分,项目管理26.08分,项目绩效49.04分,项目综合绩效评定结果为"良好"。

  (三)存在问题

  1.绩效目标设定偏低,部分目标设定低于实际水平

  该项目绩效目标偏低,部分目标设定明显低于实际水平。例如2017年产出数量指标"预计全年咨询服务总量300万件次左右",2015年电话中心全年咨询服务总量301.46万件次,2016年全年咨询服务总量377万件次,2017年全年咨询服务总量实际达到402.6万件次,目标设定低于实际水平。

  2.项目运行模式有待完善

  服务外包项目现有运行模式、预算等与当前的任务、形势等要求逐步显现出不适应,需要对12333的运行模式等进行优化完善。

  3.质量监控方式有待扩充

  质量管理的措施比较细致充分,但对于质量监控的方式应进一步扩充,缺少对于电话等待时间统计,现有的质量统计方式比较单一。

  4.咨询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咨询员队伍流失较多,人员变动和流失问题控制措施不是很得力,人员流失直接关系到队伍稳定问题,关系到项目的服务质量。

  (四)建议

  1.提高绩效目标的合理性,加强绩效目标的科学设置

  建议理顺各绩效目标之间的数量关系,制定更加合理的绩效目标,目标制定时应依照往年实际达成情况和新年度工作要求进行合理的分析后得出更加合理的绩效目标,进一步延伸和拓展服务范围,下一步要在深化为民服务的基础上,增强为决策服务的功能,更好地反映社情民意,增强绩效目标的科学性,提高项目绩效科学化管理水平。

  2.完善项目运行模式,扩充质量监控方式

  充分调研分析当前12333电话咨询的需求和问题,探索模式创新,适应新时代的新要求。积极利用APP、微信等移动互联新技术和智能自助应答,建立完善知识库、合理设计应答流程等,提高咨询效率,分流热线电话压力。

  3.加强咨询员队伍建设

  进一步稳定咨询员队伍,提高项目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4.加强可持续发展的前瞻性研究

  加强本项目可持续发展的前瞻性研究,研究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实际困难,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争取政策支持,以适应新的形势和新的工作任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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