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国家关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2、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拟订本市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全市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
3、承担耕地保护、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负责本市耕地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和土地用途管制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和土地复垦;负责政府土地储备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土地一级开发和收购储备计划;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
4、承担优化配置土地资源的责任。编制、修订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审核区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监督落实;拟订土地供应政策,组织编制土地供应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建设用地预审管理。
5、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拟订本市基准地价,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有关价格,指导土地价格评估工作;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
6、负责本市土地权属管理;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及土地动态监测工作;负责土地确权、地籍登记、土地定级的管理;负责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
7、负责本市矿产资源和地质勘查的监督管理;拟订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组织矿产资源的登记、统计、分析;负责地质勘查成果登记和地质资料汇交管理。
8、负责本市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拟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计划及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地下水环境监测;负责地热资源勘查、开发、保护管理;组织协调重大地质灾害的整治工作。
9、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指导、监督本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
10、负责本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调处各种土地权属、探矿权属、采矿权属纠纷。
11、拟订本市国土资源方面的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土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及信息、档案、综合统计工作。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局所属单位包括:机关本级, 9个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7家、差额拨款事业单位1家),16个国土分局,分局下设121个事业单位。
具体单位名称: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北京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北京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北京市土地权籍事务中心、北京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北京市国土资源局老干部活动站、北京市国土资源勘测规划中心、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东城分局、北京市国土资源局西城分局、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朝阳分局、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海淀分局、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丰台分局、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石景山分局、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门头沟分局、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房山分局、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通州分局、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顺义分局、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昌平分局、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大兴分局、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平谷分局、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怀柔分局、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密云分局、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延庆分局及分局下设121个事业单位。
二、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3,712,503.0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674,310.15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92.2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8,000.66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3,620,662.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8.54%;经营收入7,241.8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2%;其他收入46,406.2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26%。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659,457.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073.9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项目支出3,583,632.4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7.92%;经营支出2,750.9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8%。
2017年结余分配4,406.8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8,639.00万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313.3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159.4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88.6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8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00.7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6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26,614.9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4.27%;其他支出1,549.4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159.46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195.55万元,下降55.08%。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17年度决算159.46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195.55万元,下降55.08%。主要原因: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实行单位内部统一管理,按照年度培训计划开展全年培训工作,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保证培训质量,节约培训资源。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2,488.62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188.31万元,下降7.03%。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7年度决算2,488.62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188.31万元,下降7.03%。主要原因:减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3,500.76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470.58万元,下降11.85%。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7年度决算3,500.76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470.58万元,下降11.85%。主要原因:医疗保险压月缴存。
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126,614.99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3410.95万元,增长2.77%。其中:
"国土资源事务"(款)2017年度决算126,614.99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3410.95万元,增长2.77%。主要原因:全市不动产登记类项目进度调整。
5、"其他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1,549.48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其他支出"(款)2017年度决算1,549.48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持平。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77,785.4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3,477,710.6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其他支出74.7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3,477,710.69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34,829.02万元,下降0.99%。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17年度决算3,277,710.69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34,719.19万元,下降1.05%。主要原因:用于土地储备开发项目。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017年度决算200,000.00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持平,主要用于土地储备开发。
2、"其他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74.79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74.79万元,增长100%。其中:
"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17年度决算74.79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74.7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根据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实施和阶段性验收情况,使用上年度结转资金完成基本农田整理项目。
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72,171.77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8个行政单位、18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11个事业单位。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947.36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384.55万元减少437.1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决算数63.82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220万元减少156.18万元。主要原因:撤销了培训团组;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参加土地利用管理培训;参加土地资源管理与高效利用培训;开展矿产资源管理政策研究;开展不动产登记培训及参加国土资源部、区政府组团出访等方面,2017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7个、2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3.19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决算数0.8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24.25万元减少23.45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招待规模,禁止超标准接待。2017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业务交流。公务接待37批次,公务接待419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882.74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1140.31万元减少257.5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决算数317.6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324.00万元减少6.4万元。主要原因:车辆价格调整。2017年购置(更新)18辆,车均购置费17.6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565.14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816.31万元减少251.1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老旧公务用车更新后车辆维修费减少;二是其他费用减少。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48.64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54.12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11.08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51.3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保有量(使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263辆,车均运行维护费2.15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0,143.37万元,比上年增加514.74万元,增加原因:分局办公用房调整,面积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原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507.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60.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4,584.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162.6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819.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5.6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505.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2.6%。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90,822.82万元,其中:汽车(使用各类资金安排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294辆,6,404.58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101.44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无此项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国土资源事务:反映国土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国土资源规划及管理、土地资源调查、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国土整治、地质灾害防治、土地资源储备支出、地质及矿产资源调查、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事业运行、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等。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原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对2017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13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1.39%,涉及金额37,338.88万元。通过对113个预算项目2017年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跟踪检查、分析,最终得出上述项目制定的绩效目标基本合理,对于完成绩效工作的数据统计和资料收集及评价工作也具有可操作性。除少数项目的绩效目标需做调整、细化外,整体项目绩效目标完成偏差不大。被评价的21个项目评价等级为"良好",92个项目评价等级为"优秀"。其中有56个项目在预算执行、项目管理、绩效目标完成、绩效资料收集和自评价等五方面均做得较好。
二、北京市不动产登记移动预约系统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思想,以原北京市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总体架构为指导,依托北京市级政务云,建设不动产登记移动预约系统项目,实现社会公众和企业使用手机、平板电脑访问预约系统域名或微信服务号,随时随地预约全市范围内不动产登记相关业务,申请人持预约单按约定时间,前往相关登记大厅进行窗口受理,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腿",让"百姓少跑腿"。项目预算批复192.92万元,实际执行192.92万元。
主要内容:不动产登记移动预约系统项目分为软件开发、信息化基础设施政务云租用服务、监理项目、软件测试和安全测评,共计4个子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开发微信版公众预约子系统;开发移动公众预约子系统;开发预约查询子系统;开发预约管理子系统;开发预约系统数据共享子系统;开发登记大厅排队认证对接子系统;采购市级政务云服务并实现双云部署;短信接口开发及采购短信信息费。
总体目标:实现在移动互联网上,提供全市范围内的不动产登记相关业务预约服务,为申请人提供不动产登记预约、预约信息查询等服务,全面提升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对外服务能力和公众满意度。
(二)评价结论
经评价,北京市不动产登记移动预约系统项目综合评价得分95.12分,其中:项目决策得分14.92分,项目管理得分29.1分,项目绩效得分51.1分,绩效级别评定为"优秀"。
(三)存在问题
该项目因刚开发完成满意度调查覆盖不够全面,未对受益者进行调查问卷。
(四)建议
要加强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工作的施实,以获取真实客观有用的满意度调查结果,增加评价绩效效果的可靠性。充分利用项目实施效果资料,发挥项目的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