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各部门(含所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2.区县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以及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审计。
3.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审计。
4.市政府投资和以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审计。
5.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国务院规定的市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审计。
6.市政府部门、区县政府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审计。
7.按规定对局级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8.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本市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9.依法组织对市属单位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进行审计。
10.根据审计署授权,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以及中央在京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11.承办市政府和审计署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北京市审计局所属5个预算单位,分别为北京市审计局本级、北京市审计局本级事业、北京市审计局机关服务中心、北京市审计局宣传教育中心、北京市审计局审计数据中心。
二、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21561.3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0372.52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4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188.35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20360.3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4%;其他收入12.1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6%。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0429.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58.5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6.93%;项目支出2671.0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3.07%。
2017年年末结转和结余1131.72万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394.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595.9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1.38%;教育支出167.1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41.1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5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40.1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10%;其他支出449.7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2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7年度决算16595.9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782.09万元,下降4.50%。其中:
"审计事务"2017年度决算16595.9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782.09万元,下降4.50%。主要原因:一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压缩会议次数、规模、人数等,使公用经费中的会议费支出减少;二是由于审计业务工作临时变化等原因,形成审计业务项目中的聘请中介人员参与审计费、差旅费支出和单位预留的机动经费支出减少。
2、"教育支出"2017年度决算167.1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19.96万元,下降10.67%。其中:
"进修及培训"2017年度决算167.1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19.96万元,下降10.67%。主要原因:2017年我局审计业务等相关培训按计划进行,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进行相关培训。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7年度决算2141.1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39.04万元,下降1.7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7年度决算2141.1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39.04万元,下降1.79%,主要原因: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离退休人员的学习活动费用支出有所减少。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7年度决算1040.17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37.50万元,下降3.48%。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17年度决算1040.17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37.50万元,下降3.48%,主要原因:由于人员调动,形成人员工资结构变化,导致医疗保障经费有所减少。
5、"其他支出"2017年度决算449.75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资金支出。
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7757.96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3个事业单位。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94.10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29.23万元减少35.1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决算数148.4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175.50万元减少27.1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落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压缩出国(境)经费;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境外审计、社保审计在社会保障制度变革中面临的新挑战培训等方面,2017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5个、43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3.45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决算数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4.63万元减少4.63万元。主要原因:积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严控公务接待经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45.7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49.10万元减少3.4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均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45.7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49.10万元减少3.4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落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26.02万元,公务用车维修8.3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7.29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4.04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保有量(使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32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43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2151.52万元,比上年增加169.03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水费、取暖费等经费标准调整以及物价上涨因素等造成机关运行经费略有增长。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北京市审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27.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8.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89.1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18.9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3.1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3.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59%。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38200.22万元,其中:汽车(使用各类资金安排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32辆,595.29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台,442.63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资金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北京市审计局对2017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5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2.61%,涉及金额1207.18万元。其中对3个项目进行了普通程序评价,对12个项目进行了简易程序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12个简易程序评价项目评价结果为"良好";3个普通程序评价项目评价结果为"优秀"。
二、共享审计署审计业务电子数据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2016年1月,审计署办公厅印发《关于共享审计业务电子数据有关事项的通知》(审办数据发〔2016〕12号),要求省级审计机关可以通过审计署统一组织安排,从特派办复制本省审计业务数据。为了实现我局审计业务电子数据共享,我局对照文件要求对局内业务系统现状进行分析,发现我局在两方面不能满足审计署要求:一是数据分析网非独立专业网络,二是数据分析机非专用机。基于上述现状,结合审计署要求,2017年我局申请设立"共享审计署业务电子数据建设项目",批复预算228.68万元,由我局计算机中心负责实施。
项目年度总体目标为:通过项目建设,完成我局数据分析网及数据分析室的建设,满足《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共享审计业务电子数据有关事项的通知》(审办数据发[2016]12号)的相关技术要求,具备接收审计署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技术条件。
(二)评价结论
通过评价,项目综合绩效评定结论为"优秀"。项目绩效目标明确合理,绩效指标较为细化量化,政策依据充分,管理过程规范。资金到位及时,能确保专款专用和合理使用,未发生资金截留、挤占和挪用。按照预期任务、进度及质量完成了相应的绩效目标,成功实现了与审计署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共享,实施效果显著。
(三)存在问题
项目绩效指标不够全面,使用效果支撑信息不足。总体来说,项目绩效指标较为细化量化,达到了预期效果指标,但项目绩效指标未涵盖项目的全部内容,指标不够全面,对使用效果支撑不足。
(四)建议
建议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指标设置,为项目实施效果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