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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8-08-23 10:00    来源: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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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负责审理辖区内刑事、民商事和行政等案件,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人民法院的任务是通过行使国家审判权,惩办一切犯罪分子,解决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国家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决算单位由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一个单位构成。

  二、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28829.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8549.55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 279.65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27576.2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6.5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973.2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3.44%。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5551.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76.8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 72.31%;项目支出7074.6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7.6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 0%。

  2017年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277.64万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298.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22027.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0.6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9.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5.35%;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支出972.0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2017年度决算22027.6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24531.12万元减少2503.52万元,减少10.21%。其中:

  "法院"2017年度决算22027.6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24531.12万元减少2503.52万元,减少10.21 %。主要原因:人员减少,年度内相应开支减少。

  2、"教育支出"2017年度决算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37.04万元减少37.04万元,下降100%。其中:

  "进修及培训"2017年度决算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37.04万元减少37.0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按照市级法院职能任务调整,相应核减了培训费,法官培训费均在法院办案业务费中核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7年度决算1299.0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1595.21万元减少296.21万元,减少18.5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7年度决算1299.0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1575.21万元减少276.21万元,减少17.54%。主要原因:人员减少,年度内相应开支减少。

  "抚恤"2017年度决算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20万元减少20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年度内无人员牺牲和病故。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017年度决算972.03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1436.17万元减少464.14万元,减少32.32%。其中:

  "行政单位医疗"2017年度决算972.03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1436.17万元减少464.14万元,减少32.32%。主要原因:人员减少,年度内相应开支减少。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8476.88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9562.01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31.56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5683.31万元。(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0万元。

第三部分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584.76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688.85万元减少104.0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决算数0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数持平。全市法院财物统一上划市级统管,因公出国(境)费用安排在市高院本级。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决算数1.32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2万元减少0.68万元。主要原因:根据中央及市政府有关"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招待规模,压缩接待标准,各种接待活动客饭均在单位食堂解决,大大减少招待费开支。2017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国际与国内司法交流活动,用于大要案件审理期间相关人员来访的接待等。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公务接待263人次;此费用包含法院系统内部案件汇报、案例分析公务用餐。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583.45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688.85万元减少105.4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决算数454.55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401.55万元增加53万元。主要原因:我院今年追加囚车购置经费,2017年购置(更新)17辆,车均购置费26.7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128.9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285.30万元减少156.40万元,主要原因:老车换新车,相应维护经费有所减少。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9.2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36.9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50.55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42.2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保有量(使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8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65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3231.56万元,比上年增加1551.28万元,增加原因:全市法院财物统一上划市级统管,机关运行经费按照市级标准管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6.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3.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3.4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3.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4.45%。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25429.94万元,其中:汽车(使用各类资金安排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81辆,1073.28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我院无此项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 "法院"经费:为保障法院司法系统审判工作运行,用于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和执行活动支出,审判业务用房建设维修和设备购置支出,以及相关业务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化运行管理支出等,包括办案费、场地租赁费、劳务费、司法邮寄费、法律宣传费、诉讼服务、专用的设备购置和维修、审判业务用房和人民法庭设备的购置和维修、审判执行信息化建设和运行维护等费用。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对2017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4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6.36%,涉及金额1476万元。评价结果: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符合国家、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符合社会及行业的现实需求;部门决策流程明确,申报程序规范;预算资金分配与部门绩效目标一致,分配结果合理,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整体合规且安全,按照规定内容规定时间公开预算信息,基础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真实和准确;部门整体的成本费用控制在预算范围内,预算执行进度较好,部门产出综合完成情况在90%以上,完成情况较好。

  二、 审判法庭维修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因我院三处办公,且审判大楼投入使用年限较长(投入使用超过10年),审判大楼部分区域及设施设备存在不同程度老化破损,为保证审判大楼内部完好无损,为法院干警审判工作和来院诉讼群众创造安全、较舒适的环境,我院使用此经费用于对审判大楼内部区域及必要的设施设备进行维修维护,以保证良好的使用状态。

  (二)评价结论

  通过评价,审判法庭维修项目绩效评定结论为"优秀"。

  1.服务对象指标。对全院干警提出维修事宜均能在第一时间回应,及时有效解决,确保了办公、审判、执行等业务不受任何影响,且运转正常。一年来,设施设备完好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来院群众对我院整体审判环境比较满意,认为设施齐备、功能齐全,能够满足群众基本需要,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2.环境效益指标。提供了舒适、美观、整洁的办公环境,为全院干警分担了实际困难、舒缓了紧张情绪,降低了工作压力、方便了司法服务、提升了办案质量。

  3.社会效益指标。为避免设备、设施破损为群众带来不便,指派物业定期对涉及群众等候、办事的区域进行检测,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迅速采取防护措施。多年来,未发生一起因设施设备损坏给当事人造成的不便,实现了办事空间使用的完好率,群众满意率逐年上升。

  4.日常迎检指标。按照"高效维保、全时运转"的工作思路,利用现有条件,最大限度提高维修质量,办公条件持续改善,2017年接待最高法院、各省、直辖市兄弟法院,接待北京市市委市政府领导参观检查20余次,获得了上级机关和主要领导的高度评价。完成外事接待近10次,较好的软硬件设备和审判办公环境得到了外宾的赞赏。

  5.创先争优指标。我院于去年首次被评为全国先进法院,完备的硬件设施,优越的办公环境,规范的空间设置得到了评审组的一致认可。

  (三)存在问题

  1.预算执行力度总体良好,但仍需进一步强化。

  2.项目绩效目标申报文本不规范。

  申报文本内容较简单,项目单位应当尽量完善项目申报理由、主要内容和绩效考评目标。

  (四)建议

  1.推动相关绩效制度建设,逐步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编制模式。借鉴其他单位在绩效管理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制定法院统一的绩效考评制度,并将其贯彻到预算申请、预算分配、项目实施和绩效考评的全过程。把绩效考评的结果作为编制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建立绩效预算激励机制。在预算管理中,将绩效评价从事后评价向预算编制、审查批准、执行过程等前置环节延伸,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编制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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