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具体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辖区内刑事、民商事和行政等案件,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人民法院的任务是通过行使国家审判权,惩处犯罪分子,解决民商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国家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部门决算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本级)一个单位的决算组成。
二、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36,111.5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4,737.43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374.15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34,699.4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8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37.9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11%。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0,649.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10.3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4.96%;项目支出10,738.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5.0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2017年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462.36万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567.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公共安全支出"27,738.9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0.74%;"教育支出"35.8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4.4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2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653.1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14%;"其他支出"545.5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7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27,738.9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27,135.46万元增加603.44万元,增长2.22%。其中:
"法院"(款)2017年度决算27,067.24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27,135.46万元减少68.22万元,下降0.25 %。主要原因:厉行节约机制,提高审判工作效率,相关经费使用规模降低。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2017年度决算671.66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671.6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根据实际情况,年度中增加审判业务用房改扩建经费。
2、"教育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35.82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37.84万元减少2.02万元,下降5.34%。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17年度决算35.82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37.84万元减少2.02万元,下降5.34%。主要原因:根据中央及市政府有关"八项规定"要求,提倡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工作机制,严格控制教育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1,594.46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2,359.12万元减少764.66万元,下降32.41%。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7年度决算1,579.69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2,317.67万元减少737.98万元,下降31.84%。主要原因:根据本年度离退休人员实际情况,减少相应经费。
"抚恤"(款)2017年度决算14.77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41.45万元减少26.68万元,减少64.37%。主要原因:年度内人员牺牲病故减少。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653.15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653.15万元持平。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7年度决算653.15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653.15万元持平。
5、"其他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545.56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545.56万元持平。其中:
"其他支出"(款)2017年度决算545.56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545.56万元持平。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9,910.31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496.3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75.83万元增加220.4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决算数0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决算数14.21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26.36万元减少12.15万元。主要原因:根据中央及市政府有关"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招待规模,压缩接待标准,减少招待费开支。2017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国内司法交流活动,大要案件审理期间外部相关人员的保障等。公务接待126批次,公务接待3507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482.09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249.48万元增加232.6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决算数266.96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266.9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原有囚车已达8年,由于囚车主要用于提押审判,车辆使用率较高,导致车况较差,经常需要维修保养,严重影响审判提押安全,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为确保审判工作顺利开展,安排更新购置囚车8辆,车均购置费26.67万元;二是2016年度根据(京环发[2016]29号)有关要求,更新购置本单位国Ι国Ⅱ车辆,由于标准调整,本年度及时安排对应更新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215.13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249.48万元减少34.35万元,主要原因:进一步强化车辆运行维护预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在财政标准额度内严控用油、加强保养,保证老旧执勤执法车辆的维护及保养,确保审判用车行驶安全。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30.01万元,公务用车维修87.36万元,公务用车保险64.65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33.11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保有量(使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75辆,车均运行维护费2.86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行政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3,316.72万元,比上年3,127.24万元增加189.48万元,增加原因:1.新审判大楼投入使用,建筑面积增多,日常运行保障经费支出增多。2.法院实有人数增加以及物价上涨因素等。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27.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5.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51.5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5.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2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7.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1.65%。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38,689.72万元,其中:汽车105辆(其中我院30辆车为国Ⅰ国Ⅱ老旧公务用车,正在办理核销手续),3,119.98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台(套),264.58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无此项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法院"经费:为保障法院司法审判工作运行,用于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和执行活动支出,审判业务用房建设维修和设备购置支出,以及相关业务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化运行管理支出等,包括办案费、场地租赁费、劳务费、司法邮寄费、法律宣传费、诉讼服务、专用的设备购置和维修、审判业务用房和人民法庭设备的购置和维修、审判执行信息化建设和运行维护等费用。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2017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了绩效评价,评价项目4个,占年初预算部门项目总数的36%,涉及金额803.37万元。项目均采取普通程序评价。评价结果如下:
1.采取普通程序评价的项目有4个,分别为审判工作经费、信息系统运维外包服务项目、审判法庭维修费、互联网接入费。我院按照市财政绩效评价相关要求,评价结果为"良好"及"优秀"。
2.通过此次绩效评价工作,我院意识到在绩效管理上还存在一些不足,如:
(1)绩效目标的填报不够细化量化,可考量性不足。
(2)缺少对项目实施方案计划的制订,对合作方的依赖程度较高。
(3)项目预算不够细化,相关依据不足。
3.改进措施:
通过本次自评工作,我院意识到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同时在全院开展下一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部署,通过以下措施加强绩效管理:
(1)完善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深入研究绩效指标的设定,使绩效目标可考量。
(2)合理编制符合项目特点,具有指导意义的实施计划。
(3)科学编制项目预算,细化量化预算内容,提高预算精准度。
(4)明确工作职责,加强责任主体监督管理机制。
(5)加强资金监管,规范使用资金,合同签署要规范。
(6)进一步提高绩效管理意识,充分体现财政资金的效率、效果。
二、互联网接入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项目的主要内容: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法院信息化建设需要,租用联通公司两条互联网专线,用于支撑其网上立案系统、移动办公系统、网上庭审直播系统、信息采集挖掘监测系统、执法仪和单兵系统、"数字图书馆"、干部在线学习和北京市移动办公平台。依照《北京市电子政务互联网接入服务合同》相关内容,联通公司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供2条100M专线,每条互联网提供32个IP地址,且联通为每条互联网提供110M备份线路,并免费提供互联网使用情况查询服务。
项目资金情况:该项目资金共计141.91万元,均为市财政拨款。预算执行141.91万元,执行率100%。
项目绩效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的政府采购规定,中标项目供应商与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订立的《北京市2015-2017年度互联网接入服务定点框架协议》的指导要求,该项目的绩效目标为: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以实现计算机外网系统接入互联网,保障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不断增加的信息化需求,保障审判工作的需要,提高与外界沟通交流的效率。为当事人提供便捷的司法服务,为审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网络平台,改善干警办公办案条件。促进法院各项工作的高效开展,保障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顺利进行。
(二)评价结论
该项目总体评价结果为优秀。该项目立项目标明确,各指标设计满足细化及量化要求,可行性较高,设计合理。项目执行过程中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各类操作符合项目流程规范,信息运维部门对该项目的监管能力较高。
(三)存在问题
1.绩效目标设计的问题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为该项目设立了细化且量化的绩效目标,但相关目标的具体概念及设计依据较为模糊。如:未能对"系统正常运行率"的统计及计算依据进行明确说明。此外,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未为该项目设立中期绩效目标,缺少了中期整改环节,难以在该项目进行过程中及时发现管理问题。
2.指标统计记录的问题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未设立专用的文档存放地点储存相关绩效指标记录数据,容易出现项目绩效分析或验收过程中的数据缺失问题,无法及时总结绩效完成情况,并根据完成情况做出相应调整。
(四)建议
1. 设定绩效目标时应对各指标值的计算及统计依据做出相关说明,以便统计相关数据用于绩效评价。在设定绩效目标之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信息运维部门管理人员可联合供应商工作人员进行中期绩效目标的预估,以便在日后的工作过程中判断阶段性工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2. 及时对各类故障发生情况进行统计,生成相应的网络系统运行报告,并设立专用的文档存放地点,对各类互联网络运行状态的报告进行收集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