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隶属于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员会,于2003年经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函﹝2003﹞67号文件)批准,成立的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主要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同时继续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及职业培训。学院加挂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员会党校,北京市政法老干部党校的牌子。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主要职能:
学院适应首都政法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实践能力强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坚持以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兼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积极开展面向首都政法行业的职业与人才教育培训。
学院坚持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相结合,依托专业和人才优势,大力开展应用性与学术性研究,提高基础研究的水平,发挥科学研究对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的支撑与促进作用。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纳入2015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为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共1个。
2、单位分类情况说明
事业单位1个。
3、单位预算级次说明
一级预算单位1户。
二、2015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22573.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370.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202.81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6288.1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4.09%;事业收入2197.5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1.34%;其他收入885.2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4.57%。
2015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0630.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59.4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3.97%;项目支出5371.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6.03%。
2015年年末结转和结余1943.28万元。
三、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88.0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16432.4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6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5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15年度决算16432.47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1201.08万元,增长7.89%。其中:
“普通教育”(款)2015年度决算364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36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按照全市统一政策,追加2014年度绩效补贴。
“职业教育”(款)2015年度决算15383.72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883.98万元,增长6.10%。主要原因:按照全市统一政策,追加教职工住房物业服务补贴、采暖补贴。
“进修及培训”(款)2015年度决算684.75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减少46.9万元,下降6.41%。主要原因:由于项目采购公开招标产生的净结余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5年度决算55.55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减少21.3万元,下降27.72%。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5年度决算55.55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减少21.3万元,下降27.72%。主要原因:年初预算安排的死亡抚恤金当年没有发生,所以出现了减少。
四、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五、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3061.88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及说明
单位名称:北京政法职业学院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加油 | 公务用车维修 | 公务用车保险 | 其他 | |||||
2015年预算 | 125.45 | 9.33 | 116.12 | 62.15 | 19.93 | 18.79 | 15.24 | ||
2015年决算 | 116.80 | 0.69 | 116.11 | 67.00 | 36.63 | 9.48 | 3.00 |
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反映本部门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数和使用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实际支出数(包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为本级。
二、“三公”经费支出口径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16.80万元,比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25.45万元减少8.6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年度无此项资金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决算数0.69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9.33万元减少8.64万元。主要原因:加强了制度建设,有效控制了公务接待费的使用。201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推进开放办学,校企合作等拓展性工作。公务接待6批次,公务接待138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5年决算数116.11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116.12万元减少0.01万元。其中,2015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5年决算数116.11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116.12万元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有效控制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的使用。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67.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36.63万元,公务用车保险9.48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3.00万元。2015年实有公务用车24辆,车均运行维护费4.84万元。
2015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0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17.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6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6.0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4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6.4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13.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2.15%。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27106.99万元,其中:汽车24辆,578.09万元;单价200万元以上的设备6台(套),1600.12万元。
四、大额专项资金执行情况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无大额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