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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衛生、體育/醫藥管理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醫療保障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6-10-27
  6. [發文字號] 京醫保發〔2026〕8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6-11-03
  9. [有效性] 是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醫療保障局關於進一步完善醫用耗材挂網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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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醫保發〔2026〕8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北京市醫療保障局關於開展本市醫用耗材限價挂網採購有關工作的通知》(京醫保發〔2021〕15號)、《北京市醫療保障局關於全面推進醫用耗材陽光挂網採購和常態化開展醫用耗材集中帶量採購有關事項的通知》(京醫保辦發〔2022〕8號)、《北京市醫療保障局關於進一步加強本市藥品、醫用耗材陽光采購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京醫保辦發〔2023〕9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完善醫用耗材陽光采購工作,健全常態化的動態調整機制,結合本市工作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市醫用耗材挂網範圍

  全面對接國家醫保醫用耗材分類與代碼,按規定納入北京市醫療保障資訊平臺藥品和醫用耗材招標採購管理子系統(以下簡稱招採子系統)數據庫的醫用耗材屬於本市醫用耗材挂網範圍。

  二、加強集中帶量採購中選産品挂網管理

  根據國家組織、省際聯盟及本市集中帶量採購中選結果,招採子系統按照集採牵头部門部署安排,集中統一調整中選産品資訊及挂網價格。對於增補中選産品、産品資訊變更、中選價格調整等採購週期內變更事項,申報企業應通過招採子系統進行線上申報,實行統一受理、定期辦結。

  三、進一步完善挂網挂價工作

  除集中帶量採購中選産品外,其他産品實行常態化陽光挂網採購,線上申報、挂網挂價、議價採購。

  (一)建立常態化申報辦理機制

  企業通過招採子系統申報産品資訊、價格資訊或已挂網産品變更相關資訊,招採子系統集中受理,經公示質疑、核實澄清、結果公佈等程式後完成挂網挂價相關工作。原則上企業隨時申報,平臺統一受理後定期(一般15個工作日內)辦結。

  (二)進一步加強價格管理

  1.確定本市挂網限價。對於全國已有省級採購平臺挂網價的醫用耗材,以省級最低挂網價作為本市挂網限價。納入集採範圍的品類,應按照集採牵头部門制定的非中選産品限價、國家相關部門部署治理後價格等,與省級最低挂網價取低作為挂網限價。

  2.強化價格公開透明。招採子系統動態更新本市挂網限價、醫療機構與企業議價結果及國家相關部門要求的醫用耗材類産品價格資訊,展示採購價格區間範圍,提示本醫療機構具體産品採購價格在全市所處水準,引導採購價格就低趨同。

  (三)完善産品休眠與激活功能

  招採子系統中連續滿1年無網採交易記錄的挂網産品自動休眠,連續半年及以上無網採交易記錄的挂網産品可由企業自行申報休眠。休眠後挂網産品需由申報企業登錄招採子系統完成激活操作後,恢復挂網採購交易狀態。

  四、相關工作要求

  (一)明確企業申報挂網責任

  申報企業須如實申報産品及價格資訊,嚴禁虛報瞞報。對招採子系統內産品資訊持有異議的,可通過招採子系統提交質疑及相關證明材料。已在本市挂網的産品,如在其他省份産生並執行新低挂網價,申報企業應在執行30日內向本市招採子系統申報價格調整。對違反醫用耗材挂網採購相關管理規定的企業,將視情節輕重,採取約談、通報、暫停網採資格、信用評級等措施予以處理。

  (二)嚴格落實醫用耗材網上採購

  醫療機構應進一步做好招採子系統本院採購目錄維護工作,主動開展網上下單訂購;對不具備網上訂購條件的産品,醫療機構應于到貨驗收後7個工作日內通過招採子系統補充填報實際採購品種、數量、價格等資訊。暫無法納入招採子系統本院採購目錄的産品,實際到貨後,醫療機構應通過補單功能及時將採購品種、數量、價格等資訊予以填報。   

  相關企業應配合醫療機構做好採購目錄維護、訂單響應、訂單確認等工作。

  (三)合規合理確定採購價格

  帶量採購中選産品執行統一的中選價格。醫療機構採購其他醫用耗材産品時,原則上按照不高於挂網限價、本院歷史採購價等要求,以平臺提供採購價格區間等資訊為重要參考,與相關企業議價確定。醫療機構確需採購無挂網限價産品的,應組織專家論證,從臨床使用的科學性、必要性和經濟性等方面進行評估,參照同企業或同功能屬性産品價格水準,按程式履行議價採購,並完整留存檔案備查。

  (四)規範備案採購

  遇有急(搶)救、突發事件、臨床必需且不可替代等特殊情況,確需採購招採子系統未挂網産品或高於挂網限價等採購産品時,醫療機構可先行採購,並於採購實施後7個工作日內通過招採子系統備案功能,準確完整填報採購品種、數量、價格及必要原因等資訊。醫療機構應進一步強化備案採購管理,嚴格把握備案産品使用範圍,履行院內決策程式,做好材料歸檔、系統上傳等工作。各級醫保部門將不合理備案納入相關監督考核範圍。

  (五)確保採購數據真實完整

  配送企業應及時回傳發貨資訊,醫療機構應主動完成到貨確認,確保網上採購數據的準確性和完整性,招採子系統適時將到貨確認情況納入招採子系統監測範圍。

北京市醫療保障局    

202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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