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社發〔2026〕10號
各有關單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關於全市“十五五”規劃編制工作統一部署,為推動“十五五”時期北京市社會保障事業高品質發展,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醫療保障局牵头制定了《北京市“十五五”時期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已經市政府同意,現予印發,請認真貫徹落實。
特此通知。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醫療保障局
2026年10月12日
北京市“十五五”時期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
社會保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維護社會公平、增進人民福祉的基本制度保障。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推進社會保障制度更加優化更可持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綱要》和《北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綱要》,制定本規劃。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四中全會部署,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社會保障工作的重要論述,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五子”聯動,堅持深化改革、系統觀念、安全發展原則,以改革創新為動力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推動社會保障事業高品質發展,構建與首都發展相適應的社保體系,為率先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紮實推進全體人民共同富裕打下堅實基礎。
到2030年,全市社會保障制度更加優化,社會保險制度改革不斷深化,在完善“五險”的基礎上建立健全職業傷害保障制度和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覆蓋範圍持續擴大,對新就業形態勞動者、超齡勞動者等重點群體保障不斷加強,社保待遇穩步提高,基金運作更加平穩,社保服務能力全面提升,社會救助體系不斷完善,社會福利體系持續優化,覆蓋全民、統籌城鄉、公平統一、安全規範、更可持續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更加健全。到2035年,全面建成系統整合、協同創新,更加均衡優質的社會保障體系。
北京市“十五五”時期社會保障事業規劃主要指標

(四)全方位優化社保服務供給
持續完善社會保障網上服務,依託政務平臺並聯審批和數據共用,推進“五險一金”統一經辦模式。優化養老保險轉移接續經辦流程,提高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效率。完善適老化、智慧化和基層服務,提升社保經辦服務可及性和便利度。推廣智慧化應用經驗,設立全市統一數智化服務內容標準。深化社銀合作,探索試點開展“社企合作”新模式,不斷完善“15分鐘社保便民服務圈”。面向個人參保群體,建立健全規範統一的全市公服機構個人社保公共服務體系。提升退休服務水準。推動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資源優化配置和區域協調發展,促進退休人員社會參與。

三、深化功能積極、運作穩健的失業保險體系
(五)紮實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
按規定向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發放失業保險金等待遇。健全失業保險待遇調整機制,強化待遇申領與求職就業聯動要求,穩步提高待遇水準。按照國家部署和本市實際,穩妥調整優化失業保險費率,探索研究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失業保險新模式,鞏固拓展失業保險覆蓋範圍。
(六)積極支援失業人員實現就業
推動落實由失業保險基金列支的促進就業政策優化調整,強化政策執行和效果跟蹤。提高失業保險基金使用效率,統籌用好失業保險基金、就業補助資金,推動建立促就業資金財政分擔機制。發揮就業工作體系作用,加強失業人員就業幫扶,提升服務針對性和精準度,按規定落實就業幫扶政策措施,促進實現再就業。

(七)更好發揮預防失業功能作用
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政策要求和實施條件,及時調整優化穩崗返還、技能提升補貼等政策和經辦系統,推動政策實施,支援市場主體穩崗擴崗。結合本市就業形勢,加強失業風險監測預警與應對,健全工作機制,提升防範和化解規模性失業風險的能力。
(八)提升失業保險管理服務水準
進一步規範失業保險徵繳、待遇申領、轉移接續等業務,推動失業保險金申領業務融入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幫扶“一件事”建設,提升服務質效。加強全市經辦服務體系建設,強化業務培訓指導,增強服務能力。進一步鞏固提升失業保險省級統籌質效。

四、健全廣覆蓋、可持續的工傷保險制度體系
(九)著力擴大工傷保險覆蓋面
建立健全新就業形態人員職業傷害保障制度,穩妥有序推進職業傷害保障試點擴圍,完善制度運作機制,動態調整費率水準,切實提升管理服務能力。研究將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勞動者納入工傷保險保障範圍,推動政策落地見效,切實保障超齡勞動者工傷權益。


(十)穩步促進工傷預防、補償、康復三位一體制度發展
進一步加強工傷預防工作,聚焦重點行業和重點領域,持續開展工傷預防培訓項目,提高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工傷預防意識和能力。完善定期待遇調整機制,穩步提升工傷職工定期待遇水準,實現工傷職工待遇水準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加強工傷康復工作,充分利用本市康復資源,豐富服務內容,優化康復經辦管理服務,更好滿足工傷職工康復需求。
(十一)持續優化工傷保險管理和服務
加強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規範化、標準化建設。持續統一全市工傷認定口徑,深化部門間數據共用,實現工傷認定結果精準高效。優化勞動能力鑒定操作流程,推行“智慧輔助鑒定+專家復核終審”鑒定模式,優化鑒定專家隊伍結構。為重症、高齡、殘疾等工傷群體提供視頻鑒定、到府鑒定等服務。迭代升級職業傷害保障“小傷快賠”工作機制。推動與交管、醫保、衛健等部門數據共用,建立事故資訊、就醫資訊、報銷票據的自動核驗和共用機制,實現職業傷害保障數智協同經辦。按照國家部署,全面推進工傷保險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全面建設“精準、智慧、溫暖、安全”的工傷待遇審核支付服務體系。推動工傷保險待遇直接發放至待遇領取人個人賬戶。推行工傷保險溫馨資訊“定期送”、工傷待遇“自助測”。
五、健全醫療保障體制機制
(十二)完善多層次醫療保障制度
完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聚焦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新就業形態人員、“一老一小”等群體鞏固擴大基本醫療保險覆蓋面,鼓勵有條件的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加強部門協同,做好參保登記、繳費和參保關係銜接。優化可持續籌資機制,做好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調整。鞏固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保障水準,完善差異化的支付政策。
健全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制度。規範完善職工和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落實大病保險對符合規定的困難人群傾斜政策。完善對剛性支出困難家庭等人群醫療救助政策,健全醫療救助對象精準主動識別和資訊實時共用機制,加強費用監測,推動各項救助政策銜接。
支援商業健康保險和社會力量發展。依法依規推進醫療、醫保和商保數據共用應用,加快醫藥健康可信數據空間建設。鼓勵商業健康保險開發與基本醫療保險差異化發展的商保産品,推進商業健康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一站式”結算,優化快速理賠服務。持續推進“北京普惠健康保”提質擴面。支援職工醫療互助與基本醫療保險待遇銜接。鼓勵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發展,激發社會力量參與慈善救助積極性,形成醫療保障合力。
(十三)強化生育保險保障功能
鞏固生育保險參保覆蓋面,將符合條件人群納入生育保險保障範圍。加大生育支援力度,完善生育保險制度,穩步加強生育醫療費用保障,將適宜的分娩鎮痛項目納入基金支付範圍,完善輔助生殖技術項目醫保支付管理。優化生育保險經辦服務,持續做好“新生兒一件事”、生育津貼申領發放,豐富線上全流程操作渠道。
(十四)深化醫藥服務改革和“三醫”協同發展
完善醫保目錄支付管理,做好本市藥品、醫用耗材和醫療服務項目目錄醫保支付管理。優化按病組(DRG)支付政策,推進門診、住院多元支付方式改革,逐步完善符合中醫藥特點的醫保支付方式。加強醫保支付政策與集採、監管和價格改革政策的協同聯動。健全醫保基金預付、結算清算、激勵約束機制。加強醫藥價格宏觀管理,加快推進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立項指南落地。常態化運作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健全醫療服務價格分類形成機制。加強藥品、耗材挂網價格管理,發揮多渠道價格發現功能,協同推動價格監測預警和價格治理。推進集中帶量採購提質擴面,服務全國統一的醫藥採購大市場。完善規範化、標準化、數智化醫藥集中採購平臺。探索建立快捷高效的集採協議期滿續約採購機制。建立健全“三醫”協同發展和治理機制,加強政策協同、數據共用和業務聯動。發揮醫保政策引導作用,推動分級診療體系建設。
(十五)支援醫藥創新發展
充分挖掘醫保數據資源,助力醫藥創新研發。完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相容、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機制。開通創新藥械綠色挂網通道。推動“北京普惠健康保”等商業健康保險將更多創新藥械、罕見病用藥、創新技術納入保障範圍。加強醫藥集中採購智慧財産權保護。落實特例單議、新藥新技術除外支付等配套機制。支援創新藥械真實世界研究試點和國家可信評價點網路建設,加速推動創新藥械臨床使用。發揮中國藥品價格登記制度作用,助力創新藥企開拓國際市場。
(十六)推進醫療保障數智化建設
深化資訊技術與醫保業務的融合應用,穩步推進“人工智慧+醫保”建設。夯實醫保數據基礎,加強醫保數據治理,推動醫保數據共用賦能應用。完善醫保資訊化基礎設施和安全保障體系,健全網路安全、數據安全和系統安全管理制度,強化運作維護和應急處置機制建設,提升網路與資訊系統安全防護能力。
(十七)優化醫療保障經辦服務
持續推進醫保經辦服務下沉。優化經辦服務,更好應對人口老齡化。建立健全醫保經辦跨區域協作機制,持續完善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管理。協同推進醫保即時結算、直接結算、同步結算。健全醫保協議管理動態調整機制。完善與支付方式相適應的醫療費用審核機制。加強經辦隊伍建設,提升醫保經辦服務智慧水準,積極推動刷臉支付、一碼支付、移動支付、信用支付。

六、推行長期護理保險
(十八)建立全市統一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
明確參保範圍。建立健全互助共濟、責任共擔的多元籌資機制,動態調整籌資標準。建立公平適度的待遇保障機制,合理確定保障對象、待遇標準,探索建立參保激勵約束機制。做好與基本醫療保險、其他長期照護保障制度的銜接。
(十九)加強長期護理保險管理服務
動態落實國家服務項目目錄。建立適宜的支付方式。健全支援長期照護師培訓體系。加強基金運作和監控,強化基金監管,建立與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相適應的監管體系。加強經辦能力建設,建立健全經辦管理服務體系,推動智慧化賦能經辦管理服務質效。做好協議管理,完善激勵約束機制。加強部門間資訊互聯互通。支援多層次長期護理保險體系建設,推動長期護理保險與長期照護服務體系協同發展,助力養老産業發展。
七、築牢困難群眾兜底保障安全網
(二十)著力提升社會救助工作水準
強化基本生活救助與各類專項救助、臨時救助政策措施的統籌銜接,持續完善覆蓋全面、分層分類、資源統籌、綜合高效的救助格局。加強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推動專項救助向剛性支出困難家庭等拓展。優化生活無著的流散人員救助服務,加強臨時遇困人員救助服務保障。鼓勵、支援和引導有勞動能力的社會救助對象自助自立、解困脫困。

(二十一)強化困境兒童服務保障
完善本市加強困境兒童福利保障政策,健全“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專業服務、慈善助力、社會參與”的多元保障機制,加強以困境兒童保障為基礎,逐步向流動兒童、特殊需要兒童拓展的政策制度體系、服務保障體系、監督管理體系、社會參與體系建設。強化困境兒童生活、教育、醫療保障,持續推進兒童福利機構建設,加強困境兒童心理健康關愛,推動兜底保障、臨時救助、關愛服務等措施有效銜接。落實流動兒童、孤獨症兒童等關愛保護政策,提供心理健康關愛、監護支援、社會融入等服務。加強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規範建設和管理。
(二十二)加強殘疾人服務保障
健全完善殘疾人福利保障制度。研究制定加強殘疾人兩項補貼精準管理政策措施,推動殘疾人兩項補貼政策與其他社會保障政策有機銜接,進一步提升補貼發放精準管理水準。發展重度殘疾人托養照護服務,統籌民政精神衛生福利機構、民辦殘疾人托養機構設施建設,加強殘疾人托養機構規範運營管理,提升集中托養照護服務能力和水準。開展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項目,不斷擴大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覆蓋範圍。建設供應便捷、供需順暢、服務專業、管理規範的康復輔助器具服務體系。
八、健全基金安全監管和保值增值機制
(二十三)構建全鏈條、智慧化監督體系
優化政策、經辦、資訊、監督、宣傳“五位一體”風險防控體系,強化人防、制防、技防、群防“四防”協同機制,健全事前事中事後全流程智慧監管體系。完善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系統,持續開展多形式常態化監管,強化風險預警。加強跨部門協作,嚴厲打擊欺詐騙保行為。持續深化監督約談、警示教育等制度落實,加大宣傳力度。鼓勵社會監督,做好投訴舉報管理工作。全面實施醫保支付資格管理。用好醫保“信用+風險”雙評價管理,探索開展激勵約束並重的信用管理機制。

(二十四)加強社會保險基金風險管理
健全社會保險基金風險防控機制,動態調整風險防控規則,加快構建風險監測和預警系統,實現從被動處置向主動預警、事前預防轉變。完善數據共用與疑點數據智慧篩查,全面提升風險管理智慧化水準,防範冒領基金。加強數據精算分析,強化基金預決算管理及執行效能,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完善醫保總額預算管理(BJ-GBI)制度,提質增效基金清算。健全聯合處置機制,深化與公檢法機關協同聯動,優化案件移送與聯合協查方式。

(二十五)完善社保基金保值增值體系
穩妥有序做好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委託投資工作,實現基金保值增值。落實國家對年金長週期考核要求,優化本市受託人績效考核評價管理,引導機構樹立長期投資理念。完善職業年金風險控制制度,定期篩查信用風險,推動受託人加強組合層面對風險資産的穿透式監測、預警與處置。
九、加強勞動者合法權益保障
(二十六)強化勞動全過程權益保障
健全平等化就業保障體系和就業服務體系。落實勞動合同制度,擴大電子勞動合同覆蓋面。推動用人單位及職工依法參保。加強企業工資宏觀指導調控,引導企業提高技能人才待遇,規範國有企業薪酬管理。持續深化治理欠薪工作。暢通職工權益維權路徑,加強帶薪休假、取得勞動報酬、享受社保和福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等合法權益的宣傳引導和保障。強化重點群體權益保障,健全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法律制度,進一步強化就業兜底保障。
(二十七)完善權益保障支撐體系
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企業和職工參與、法治保障的和諧勞動關係工作體制。健全勞動關係公共服務體系。加強勞動關係協調、勞動保障監察、勞動爭議調解仲裁隊伍建設,提升法治能力和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服務水準。
十、深入落實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
(二十八)推動社保服務共建共用
深化京津冀社保經辦協同,擴大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同事同標”事項,逐步推進社保經辦系統互聯互通。落實國家支援雄安新區建設相關社保政策,推進北京社保業務在雄安一網通辦、無差別受理。擴大京津冀“3+N”聯盟開展藥品和醫用耗材集採範圍,打造區域聯合採購示範標桿。實現監管資訊互通共用,探索建立京津冀異地就醫直接結算費用核查協作機制,加強涉嫌欺詐騙保違法違規案件協查工作。在環京地區優化京津冀醫保協同服務體系,實現服務事項跨區域網辦。全面推行社會保障卡居民服務“一卡通”服務模式,鞏固完善京津冀社保卡合作機制,拓展文旅、養老助餐、金融服務等應用場景,豐富“一卡通”服務範疇,聯合舉辦惠民活動。

(二十九)加強社保業務協同互認
推進京津冀待遇領取資格協同認證,加大數據共用,滿足多渠道資格認證需求。推動工傷保險高效協同,持續落實工傷認定協作機制;加快京津冀雄安勞動能力鑒定基地建設,推動三地執行鑒定標準同事同標;將更多工傷協議機構納入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範圍,減少工傷職工“跑腿墊資”。推動更多定點醫療機構開通醫保移動支付功能,提升群眾就醫體驗便利感。
十一、強化規劃實施保障
堅持黨對社會保障工作的全面領導,建立健全由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醫療保障局牵头,各區、各部門協同的工作機制。加強規劃組織實施,制定任務分解方案,適時開展規劃評估,確保各項任務穩步推進。
持續推進法制化建設。跟進國家社會保險法修訂進程,結合醫療保障法出臺實施,完善本市社會保險、醫療保障及基金監管制度體系,健全依法決策及法律顧問等制度,規範執法監督,提升執法人員法治能力,加強法治宣傳。
提升數字化智慧化治理水準,加強社保經辦隊伍建設。推動大數據、AI應用;加強重點指標監測,規範數據口徑與方法;緊盯苗頭性問題,優化數字駕駛艙,規範數據採集,加強品質管理,推進統計與業務協同。堅持黨管幹部,踐行正確政績觀,優化隊伍結構,精準開展分級分類培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