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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綜合政務/其他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6-08-10
  6. [發文字號] 京規自發〔2026〕238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6-08-10
  9. [有效性] 是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關於預購商品房預告登記和抵押權預告登記轉本登記同步辦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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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規自發〔2026〕238號

各相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自然資源部等四部門《關於進一步提升不動産登記便利度促進營商環境優化的通知》(自然資發〔2024〕9號)中關於持續拓展預告登記覆蓋面的工作要求,進一步提升不動産登記便利度,促進營商環境優化,結合工作實際及企業群眾需求,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擬推出預購商品房預告登記和抵押權預告登記轉本登記同步辦理服務。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適用範圍

  已辦理預購商品房預告登記和預購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的,購房人在申請辦理新建商品房轉移登記時,登記部門可同步辦理預購商品房預告登記轉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以下簡稱預購商品房預告登記轉本登記)與預購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轉房屋抵押權首次登記(以下簡稱預購商品房預告抵押轉現房抵押登記),即同時辦理預購商品房預告登記與抵押權預告登記轉本登記的雙預告轉本登記(以下簡稱雙預告轉本登記)。

  二、申請主體

  雙預告轉本登記業務由開發企業和購房人雙方申請,開發企業已完成轉移登記備案的,可由購房人單方申請。預購商品房預告抵押轉現房抵押登記為“免申即享”辦理事項,抵押雙方申請人無需單獨申請,預購商品房預告抵押轉現房抵押登記相關材料由購房人代為提交。

  三、辦理方式

  自本通知發佈之日起,申請人在辦理預購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時,可在抵押合同中對雙預告轉本登記同步辦理做出約定(參考模板見附件1),並在申請書中勾選同步辦理選項,待符合條件辦理不動産權證書時,需同步提交經抵押人和抵押權人簽字(蓋章)確定的預購商品房預告抵押轉現房抵押補充協議(參考模板見附件2),登記部門同步辦理雙預告轉本登記,將辦理結果推送至抵押權人,獲得不動産登記證明。申請人未提前約定的,可單獨簽署雙預告轉本登記同步辦理約定或在預購商品房預告抵押轉現房抵押補充協議中增加同步辦理約定條款(參考模板見附件3)。

  申請人可選擇線上或線下兩種辦理方式,所需申請材料(見附件4)。

  (一)線下辦理

  1.業務類型:雙預告轉本登記。

  2.辦理時限:當日辦結,批量業務除外。

  3.證書領取:審核通過的,權利人、抵押權人繳費後可領取不動産權證書、證明。

  4.登記資料歸檔:現場收取的材料,應按照同步辦理産生的兩個子業務分別歸檔,共用材料存于預購商品房預告登記轉本登記資料檔案中。

  (二)線上辦理

  1.辦理流程:申請人通過北京市不動産登記領域網上辦事服務平臺“新建商品房買賣”模組申請業務,上傳申請材料,不動産登記機構和稅務部門收到申請後即同步進行網上受理審核。

  2.繳納稅費:購房人和抵押權人可分別通過“網上服務平臺”繳納稅費及不動産登記費。

  3.辦理時限:申請人于工作日當日16:00前完成填報並提交審核的,稅務部門與登記部門當日完成審核;申請人于當日完成網上繳稅且稅務部門于當日17:00前推送繳稅結果的,登記部門當日記載于登記簿;申請人未于工作日當日16:00前完成填報並提交審核的,或繳稅結果未于當日17:00前推送登記系統的,辦理時限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4.登記資料歸檔:不動産登記機構按照相關管理規定進行電子檔案歸檔,無需移交紙質檔案。

  申請人可選擇領取電子或紙質證書證明。購房人可通過“網上服務平臺”“京通”小程式或“北京市不動産登記”微信公眾號領取不動産登記電子證照;金融機構可通過金融綜合網,公積金中心可通過政務外網獲取電子不動産登記證明。需要領取紙質證書證明的,購房人可攜帶身份證件原件和房産平面圖、房屋登記表原件(委託開發企業代領的還需授權委託書原件)前往所在區不動産登記大廳現場領取;或選擇EMS郵寄服務,購房人需以寄付形式將房産平面圖、房屋登記表原件郵寄至屬地不動産登記大廳,屬地不動産登記大廳以到付形式將證書郵寄至購房人;金融機構及公積金中心需要申領紙質證明的,可由代理人攜帶身份證件原件、授權委託書原件前往屬地不動産登記大廳現場領取。

  四、工作要求

  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平穩有序開展雙預告轉本登記工作。各登記中心在受理業務時積極做好宣傳,引導符合辦理條件的按照同步辦理提交資料。

  本通知有效期五年,自發佈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    

202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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