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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司法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6-05-27
  6. [發文字號] 京司發〔2026〕15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6-06-10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司法局關於印發《北京市司法局優化法治化一流營商環境 助力首都高品質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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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司發〔2026〕15號

各區司法局、經開區管委會政法工作部:

  《北京市司法局優化法治化一流營商環境 助力首都高品質發展若干措施》已經2026年5月25日第7次局長辦公會審議通過,現印發實施。

北京市司法局    

2026年5月27日  

  (此件公開發佈)

北京市司法局優化法治化一流營商環境助力首都高品質發展若干措施

  為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優化營商環境決策部署,深入落實市委、市政府打造國際一流“北京服務”工作要求,立足司法行政“一個統抓、五大職能”,更加注重法治與改革、發展、穩定相協同,更加注重保障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聚焦經營主體法治需求,以高水準法治賦能“北京服務”,充分激發各類經營主體活力,為首都高品質發展、實現“十五五”良好開局提供有力法治服務保障,制定如下措施。

  一、健全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制度環境,強化高品質法治供給

  1.加強重點領域、新興領域立法供給。推進民營經濟促進、人工智慧産業發展、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權益保障、測繪地理資訊等地方立法,加強新興領域立法前瞻性研究與儲備。聚焦市場需求和經營主體期盼,及時將成熟改革經驗上升為法規制度。深化政府基層立法聯繫點建設,充分聽取企業群眾對政府立法的意見建議。

  2.統籌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清理評估。根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首都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廢止情況,推動本市涉企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清理工作,清理妨礙全國統一大市場和公平競爭等內容的制度規定。推動規章立法後評估常態化,運用評估成果及時推進涉企政府規章的修改、廢止。

  3.嚴格行政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與備案審查。及時修改《北京市行政規範性文件備案規定》,健全全市行政規範性文件備案監督體系。指導各部門做好對涉及營商環境的行政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加強行政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力度,從源頭預防和糾正違法或不當內容。做好行政規範性文件清理和規範性文件庫建設,從源頭規範行政行為。

  4.強化京津冀協同法治保障。高品質開展京津冀政府協同立法工作,推動協同完善科技創新、産業協作、公共服務等領域立法,發揮立法對協同發展的保障和促進作用。建立京津冀政府承諾合法性審核制度,規範京津冀三地縣級以上政府作出的框架協議、備忘錄等政府承諾的合法性審核工作,維護政府公信力和公共利益。

  二、全面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保障經營主體合法權益

  5.規範涉企行政執法。鞏固規範基層行政執法專項治理成果,健全規範涉企行政執法長效機制。強化源頭管控,加強對全市年度行政檢查計劃制定和執行情況的監督,堅決杜絕隨意檢查、重復檢查、多頭檢查。會同市場監管部門推動全面落實“綜合查一次”、“掃碼檢查”、非現場監管改革成果,最大限度減少對企業生産經營活動的干擾。

  6.深化包容審慎監管。統一執法標準和尺度,指導監督各行政執法部門細化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完善全市統一的免罰事項清單。持續推進柔性執法,對依法可以採用提醒、告知、勸阻等方式處理的,根據包容審慎原則不罰或者免罰。

  7.強化行政執法監督。貫徹落實國務院《行政執法監督條例》,推進實施《北京市行政執法監督辦法》,將涉企行政執法突出問題作為行政執法監督的重點內容。完善全鏈條監管工作機制,推動建立監管執法協同協作機制,促進綜合執法部門與行業主管部門有機銜接、協同聯動。

  8.加強涉企行政復議工作。健全涉企行政復議制度機制,完善審理程式,進一步提高復議案件辦理質效,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的主渠道作用。持續提升企業行政復議申請便利度,優化受理途徑,規範接待流程。加強涉企行政復議調解、和解工作力度,做實涉企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工作。

  三、優化便捷高效專業的法律服務供給,促進經營主體持續健康高品質發展

  9.提升涉外法律服務能力水準。加快完善涉外法治工作佈局,加強涉外法治體系和能力建設,為企業提供優質涉外法律服務。高標準協同推進北京國際法商融合示範區建設,強化共建“一帶一路”服務能力,集聚鑒定、公證、法律查明、會計等泛法務機構,持續推動法律服務資源要素融合。高水準建設國際商事仲裁中心,加快培育國際一流仲裁機構、律師事務所,打造國際商事調解高地。吸引更多國際知名仲裁機構和法律服務機構落地北京,建設國際商事爭議解決新高地。打造法商融合交流合作平臺。強化涉外法治人才隊伍建設,持續推進高端涉外法治人才培養計劃,建好涉外律師庫。

  10.優化仲裁服務體系。健全《北京國際商事仲裁中心建設條例》配套制度。支援在京仲裁機構完善案件分類處理指引、程式指引等制度,鼓勵在京仲裁機構制定專業領域仲裁規則,提升仲裁專業化、國際化水準。推動建立仲裁秘書專業職稱評定制度,促進仲裁隊伍職業化發展。

  11.提高商事調解服務質效。貫徹落實國務院《商事調解條例》,支援智慧財産權等重點領域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發展,持續提升智慧財産權協同保護與服務效能。推廣商事調解文化和商事調解服務。配合法院推進商事調解訴調對接工作。加強調解實務培訓,提升調解員專業化能力。

  12.強化高品質律師服務。引導律師為京津冀協同發展、“兩區”建設等重大戰略實施提供專業法律服務。優化“一帶一路”法律服務體系,拓展涉外法律服務合作領域,助力企業參與國際競爭。加強智慧財産權全鏈條服務,拓展數據要素、人工智慧等新興領域法律服務,培育行業新動能。優化民營企業法律服務體系,深入推進“萬所聯萬會”機制,深化“法護營商”品牌建設。提升律師隊伍專業素養,打造“京律”系列培訓品牌。推動建設專項法律服務團隊,完善律師專家人才庫,構建專業化法律服務矩陣。

  13.完善公共法律服務佈局。深入打造“法潤京華”公共法律服務品牌,指導全市科技園區、特色産業基地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點開展特色服務。指導朝陽CBD法律服務集聚示範區、豐臺法務區、海淀智慧財産權保護高地、東城文體娛産業仲裁中心等特色法律服務生態區建設。推進公共法律服務網路平臺升級改造,強化與實體、熱線平臺業務協同,豐富企業服務功能。

  14.優化公證服務供給。深化“公證規範優質行動”工作成效,更好發揮公證職能作用。探索更多“高效辦成一件事”公證務項目,推動出國務工法律事實公證事項落地。落實香港投資者主體資格證明簡化版公證文書電子化流轉工作,深化“涉外公證+領事認證”一體聯辦,便利投資者投資興業。

  15.強化司法鑒定專業化服務。推動北京建設全國司法鑒定行業示範高地,培育具有核心競爭力的司法鑒定機構。優化司法鑒定機構誠信等級評估機制,推進鑒定人職稱評審工作,深化司法鑒定“理論與實踐研討會”品牌建設,提升行業公信力和影響力。

  16.提升政務服務質效。在司法行政審批與公共服務領域,新推出一批“免申即享”事項,實現惠企利民政策“直達快享”全覆蓋。出臺簡化司法鑒定機構登記專家評審流程的制度措施,規範和簡化司法鑒定機構設立評審程式,進一步提升審批效率。深化“高效辦成一件事”改革,鞏固司法行政領域重點事項改革成果。

  17.強化科技賦能。持續推進“智慧法治”建設,加強人工智慧在司法行政領域的研發和應用。完善公共法律服務、律師、調解、司法鑒定、行政審批等資訊化系統,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提供有力科技支撐。深化行政復議垂直大模型應用推廣,提升案件辦理的規範化、專業化水準。推動依法治市、行政立法等領域大模型落地應用。

  四、營造良好法治氛圍,增強經營主體法治獲得感

  18.實施精準普法。全面貫徹實施法治宣傳教育法,推動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圍繞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加大相關法律法規宣傳力度。深入開展公民法治素養提升行動,重點加強企業經營管理人員、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等群體的法治宣傳教育。

  19.深化宣傳引導。依託“局處長講政策”等活動,聚焦司法行政核心職能,及時總結推廣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的標誌性舉措與特色創新實踐,通過記者實地走訪、集中採訪等形式做好宣傳報道,持續提升“北京服務”的法治含金量和影響力。

  20.加強協同聯動。堅持系統觀念,推動構建法治化營商環境工作新格局。深化市區聯動,市司法局加強對各區司法局的業務指導,各區司法局結合實際細化落實改革舉措。強化部門協同,依託跨部門政策聯動與數據共用,形成工作合力。促進京津冀法治環境一體化發展,推動三地規則銜接、機制對接與服務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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