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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廣播電視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6-04-29
  6. [發文字號] 〔〕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6-05-12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促進“人工智慧+視聽”産業高品質發展重點項目申報指南(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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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推動北京市“人工智慧+視聽”産業高品質發展,根據《北京市促進“人工智慧+視聽”産業高品質發展行動方案(2025—2029年)》《北京市促進“人工智慧+視聽”産業高品質發展重點項目支援管理辦法(2026—2029年)》,制定本申報指南。

  一、申報主體

  申報主體須為北京市依法註冊登記的廣電視聽領域內産業活動單位和法人單位,在項目研發、製作、建設及運營過程中,應堅持正確價值導向,使用合法來源數據,保護商業秘密及他人智慧財産權,要在堅守公序良俗的前提下,高品質推動人工智慧大模型賦能廣電視聽産業健康發展。

  提交材料: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複印件加蓋公章,三證合一的機構只提供營業執照);中國執行資訊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執行人查詢截圖;上一年度財務報表、納稅證明(申報當年成立的申報主體不用提供);涉及投資額審定的項目須提供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申報項目審計報告或內部審計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人工智慧+視聽內容”方向除外)。

  二、申報項目

  申報項目應為北京市“人工智慧+視聽”領域內取得良好成效的項目,原則上于2025年1月至2026年9月期間研發/製作/建設完成並投入使用/播出/運營。同一項目僅可選擇一個支援方向申報,已獲市級財政資金同方向支援的項目不予重復支援。

  三、支援方向與申報材料

  (一)“人工智慧+視聽技術”方向

  方向1:支援多模態視聽工具研發及應用。支援人工智慧技術在視聽領域的整合適配,包括但不限于劇本生成、分鏡設計、粧造模擬、場景預演、調色、特效、渲染、包裝、剪輯、配音、配樂、字幕生成、譯製、視頻修復增強、媒資分析檢索、人工智慧數字人、人工智慧生成3D內容、互動式視頻、沉浸式體驗等專業領域的創新應用。

  方向2:支援視聽大模型、智慧體研發及應用。支援大語言模型、多模態模型、智慧體技術、電腦視覺、自然語言處理、語音識別與合成、語音克隆等核心技術在廣電視聽産業領域應用。

  申報材料:《北京市促進“人工智慧+視聽”産業高品質發展(視聽技術方向)重點項目申報書》、申報承諾書、關鍵核心技術的智慧財産權證明材料、項目支出費用明細表以及對應的支出憑證、合同、發票、記賬憑證、付款憑證(銀行對帳單或銀行流水)或結算單等可證明項目投資額的相關資料(需加蓋單位公章)。

  (二)“人工智慧+視聽內容”方向

  方向3:支援原生人工智慧視聽內容生成。支援完全使用人工智慧技術創作的電視劇(網路劇)、紀錄片、廣播電視節目、網路故事片、網路微短劇、網路視聽節目、公益廣告、短視頻等具有傳播價值的視聽精品作品。

  方向4:支援經典視聽內容智慧修複製作。支援應用人工智慧修復技術賦能文商旅體展等領域的優質內容。

  申報材料:《北京市促進“人工智慧+視聽”産業高品質發展(視聽內容方向)重點項目申報書》、申報承諾書、版權證明(版權聲明、報獎權證明等)、備案證明(按照法律法規要求需要備案的內容需提供在北京市的備案材料)、播出證明(播出許可證、播出合同、網路平臺播出證明材料等)、作品全片及1分鐘精彩片段,修復內容全片及1分鐘對比片段。項目涉及多個出品人,原則上由第一齣品人&&申報。申報單位中至少有一方須擁有節目內容版權,鼓勵版權單位與製作方聯合申報。每個申報主體&&或參與申報的項目數量不超過50個。不同內容須單獨申報,同一系列內容不可拆分申報,同一內容的不同解析度版本不可重復申報。

  (三)“人工智慧+視聽場景”方向

  方向5:支援人工智慧技術賦能影棚劇院建設。包括水下攝影棚、XR虛擬攝影棚、虛擬現實動作捕捉棚、虛擬現實面部捕捉棚,支援人工智慧技術賦能舞臺藝術和視聽場景等。

  方向6:支援人工智慧視聽技術在文旅、文博、體育、動漫、教育、廣告等場景開展應用示範。賦能沉浸式互動體驗升級,通過構建智慧化場景,提升用戶體驗與參與度。

  申報材料:《北京市促進“人工智慧+視聽”産業高品質發展(視聽場景方向)重點項目申報書》、申報承諾書、場景權屬證明材料、場景運營證明材料、項目支出費用明細表以及對應的支出憑證、合同、發票、記賬憑證、付款憑證(銀行對帳單或銀行流水)或結算單等可證明項目投資額的相關資料(需加蓋單位公章)。

  (四)“人工智慧+視聽安全”方向

  方向7:支援廣電視聽智慧監測監管技術研發與應用。支援在廣播電視和網路視聽監測監管領域落地應用的人工智慧技術,支援版權保護、人工智慧生成合成內容的檢測、監測、鑒別,支援智慧視聽類測評技術,支援智慧內容安全審核類技術及應用,有力保障人工智慧生成內容的安全、可靠、可控,提升監測監管效能。

  申報材料:《北京市促進“人工智慧+視聽”産業高品質發展(視聽安全方向)重點項目申報書》、申報承諾書、技術落地應用的業績證明材料、項目權屬證明材料、項目支出明細表以及對應的支出憑證、合同、發票、記賬憑證、付款憑證(銀行對帳單或銀行流水)或結算單等可證明項目投資額的相關資料(需加蓋單位公章)。

  (五)“人工智慧+視聽服務”方向

  方向8:支援構建面向行業的高品質視聽數據集。支援經過數據治理、標注等形成高品質視聽數據集,支援視聽數據高品質優化加工技術,為行業垂類模型的訓練提供數據支撐。

  方向9:支援具有産業影響力的服務平臺、龍頭企業或鏈主企業。支援産業鏈上下游企業聚集發展,共同推動成果轉化、企業孵化、人才聚集、技術分享,實現産業要素集聚。

  申報材料:《北京市促進“人工智慧+視聽”産業高品質發展(視聽服務方向)重點項目申報書》、申報承諾書、數據集的建設與運營主體證明(如項目合同、建設協議、政府立項批復等),服務平臺權屬與運營證明材料、項目支出費用明細表以及對應的支出憑證、合同、發票、記賬憑證、付款憑證(銀行對帳單或銀行流水)或結算單等可證明項目投資額的相關資料(需加蓋單位公章)。

  四、項目申報安排

  1.申報主體須在規定期限(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內登錄北京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政策兌現”欄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選擇本資金申報並提交電子版申報材料。

  2.申報主體須同時提交紙質申請材料,使用A4紙雙面列印,裝訂後加蓋騎縫章。申報材料提供1份正本、2份副本,副本可以由正本複印,正本與副本發生矛盾時,以正本為準。紙質申報材料以及作品存儲介質隨身碟、移動硬碟、磁片陣列等,申報材料及存儲介質原則上不予退回,寄送地址為北京市通州區達濟街5號院2號樓323辦公室。

  項目申報諮詢電話:010-55565578

  北京市廣播電視局對本指南擁有最終解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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