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民發〔2025〕73號
市福利彩票發行中心:
現將《學校、幼兒園周邊福利彩票銷售網點設立規定》予以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北京市民政局
2025年12月30日
(此件公開發佈)
學校、幼兒園周邊福利彩票銷售網點設立規定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北京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進一步規範學校、幼兒園周邊福利彩票銷售網點(以下簡稱“銷售網點”)設立,切實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結合本市福利彩票銷售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學校”包括本市普通中小學、特殊教育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專門學校。
本規定所稱“銷售網點”是指依據《彩票管理條例》相關規定,與北京市福利彩票發行中心簽訂代銷合同,銷售福利彩票的固定場所。
第三條 學校、幼兒園周邊200米範圍內不得設立銷售網點。
第四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銷售網點與學校、幼兒園的距離按行人可安全通行的最短路徑測量。以銷售網點出入口中間點為起點,以學生經常性出入的校門(距離最近)中間點為終點。
第五條 銷售網點應在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銷售彩票和兌獎的標誌。對難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
第六條 違反本規定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彩票管理條例》《北京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七條 本規定由北京市民政局負責解釋。
第八條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