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服務 > 政策文件
  1. [主題分類] 綜合政務/其他
  2. [發文機構] 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6-03-16
  6. [發文字號] 〔〕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6-03-16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員會關於行使一批市級行政權力及調整部分行政權力實施主體的公告

列印
字號:        

  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由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員會行使一批市級行政權力及調整部分行政權力實施主體的決定》(京政發〔2026〕3號),由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副中心管委會)行使一批市級行政權力及調整部分行政權力實施主體事項,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行使事項範圍

  本批賦權由副中心管委會在副中心規劃範圍及拓展區(不含亦莊新城通州部分)約812平方公里區域內行使6項市級行政權力。(詳見附件1)

  將1項行政權力事項的實施主體由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部分組團管理機構和所在區政府有關部門調整為市人才局。(詳見附件2)

  二、行使事項申報

  自2026年3月17日起,由副中心管委會在北京城市副中心規劃範圍及拓展區內(不含亦莊新城通州部分)行使的6項行政權力事項,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可在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務服務中心通過智慧自助服務終端或人工窗口申請辦理、領取辦理結果,並可提前通過首都之窗進行預約(申報),根據需求自主選擇材料輔導服務。

  三、申報地址、工作時間及諮詢電話

  申報地址: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務服務中心(北京市通州區新華東街48號二區)。

  工作時間:法定工作日(含早晚和午間延時服務時間)8:30—17:30,週六延時服務時間(需預約)8:30—12:30,法定節假日休息除外。

  諮詢電話:010-86409127

  特此公告。

  附件:1.由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員會行使的市級行政權力事項目錄(共6項)

  2.調整部分行政權力實施主體事項目錄(共1項)

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員會    

2026年3月13日  

由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員會行使的市級行政權力事項目錄(共6項)

調整部分行政權力實施主體事項目錄(共1項)

分享:
相關解讀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