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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國土資源、能源/礦産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北京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5-12-29
  6. [發文字號] 〔〕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5-12-30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等部門關於北京市地熱礦産品銷售收入核定價格有關事宜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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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各分局、各區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各區(地區)稅務局:

  按照《財政部 自然資源部 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礦業權出讓收益徵收辦法〉的通知》(財綜〔2023〕10號)、《自然資源部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礦業權出讓收益徵收中礦産品銷售收入計算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發〔2024〕173號)等有關要求,現制定北京市地熱礦産品銷售收入核定價格(附件)。

  特此通知。

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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