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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綜合政務/其他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5-08-19
  6. [發文字號] 京發改規〔2025〕3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5-08-21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5年 第46期(總第922期)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印發《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目錄(2025年本)》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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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發改規〔2025〕3號

各市級有關部門,各區發展改革委、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經濟發展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共用的決策部署,積極穩妥推進公共資源市場化配置,按照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修訂印發<全國公共資源交易目錄指引>的通知》(發改法規〔2023〕1551號)有關要求,市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對《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目錄(2020年本)》進行了修訂,形成了《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目錄(2025年本)》(以下簡稱《目錄》),經報請市政府批准同意,現予以印發,請按照以下要求認真組織貫徹落實:

  一、列入《目錄》的公共資源交易項目,應當通過進場交易、數據共用等方式,進入本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體系,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搶險救災、公共安全等特殊項目,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公共資源交易項目按行業歸口監管的原則,市、區政府公共資源交易監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推進列入《目錄》的公共資源交易項目納入本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體系,依法加強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行業監督管理。

  三、公共資源交易堅持電子化發展方向,在促進平臺互聯互通和資訊充分共用的基礎上,規範服務事項,推行網上辦理,優化平臺服務,不斷提高公共資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

  四、《目錄》實行動態管理,市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實際情況適時提出調整意見,報市政府批准後發佈實施。

  五、本《目錄》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目錄(2020年本)》同時廢止。

  特此通知。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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