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將2025年北京市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政策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根據《2025年北京市進一步推動汽車以舊換新實施方案》(京商流通字〔2025〕2號)中“總額控制、先報先得、用完即止”原則,自11月11日0時起,我市暫停實施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政策。
二、2025年11月10日24時前取得新車《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以發票開具時間為準),且符合北京市2025年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有關條件的個人消費者,須於2025年11月13日24時前,提交本人完整準確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機動車登記證書》《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及《機動車登出證明書》,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申請不再受理。
本公告未規定事項,按照《2025年北京市進一步推動汽車以舊換新實施方案》有關規定執行。
特此公告。
北京市商務局
2025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