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文件
  1. [主題分類] 國防/國防動員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國防動員辦公室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25-09-30
  5. [成文日期] 2025-08-08
  6. [發文字號] 京國動辦發〔2025〕46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5-08-11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5年 第40期(總第916期)

北京市國防動員辦公室關於印發《北京市人民防空系統行政處罰裁量基準(2025版)》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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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國動辦發〔2025〕46號

各區國動辦,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開發建設局、綜合執法局,市國動辦相關處:

  為進一步規範和完善行政處罰裁量權行使,依據《人民防空防護設備管理辦法》,北京市國防動員辦公室新增10項行政處罰職權,在《北京市人民防空系統行政處罰裁量基準(2023版)》的基礎上,修訂形成《北京市人民防空系統行政處罰裁量基準(2025版)》,將新增10項行政處罰職權納入其中,現印發給你們,請嚴格貫徹執行。

  本《北京市人民防空系統行政處罰裁量基準(2025版)》自2025年9月30日起實施,《北京市人民防空系統行政處罰裁量基準(2023版)》(京國動辦發〔2023〕116號)同時廢止。

  (此件主動公開)

北京市國防動員辦公室    

202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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