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文件
  1. [主題分類] 衛生、體育/衛生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5-05-19
  6. [發文字號] 京衛執法〔2025〕6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5-05-19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5年 第28期(總第904期)

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於印發《北京市衛生健康執法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事項清單》(醫療衛生專業)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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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衛執法〔2025〕6號

各區衛生健康委、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綜合執法局:

為全面推行輕微違法行為依法免予處罰清單,按照《北京市衛生健康執法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規則》第六條“市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根據法律法規規章變化和執法實踐對《北京市衛生健康執法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事項清單》予以定期評估和動態調整。調整後的清單另行公示。”的要求,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在原《北京市衛生健康執法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事項清單》基礎上,增加了醫療衛生專業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事項清單。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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