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衛執法〔2025〕6號
各區衛生健康委、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綜合執法局:
為全面推行輕微違法行為依法免予處罰清單,按照《北京市衛生健康執法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規則》第六條“市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根據法律法規規章變化和執法實踐對《北京市衛生健康執法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事項清單》予以定期評估和動態調整。調整後的清單另行公示。”的要求,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在原《北京市衛生健康執法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事項清單》基礎上,增加了醫療衛生專業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事項清單。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