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技管發〔2025〕9號
工委、管委會各機構,各重點國有企業:
現將《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關於促進醫藥健康産業高品質發展的若干意見》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25年4月30日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關於促進醫藥健康産業高品質發展的若干意見
為貫徹落實《北京市加快醫藥健康協同創新行動計劃(2024-2026年)》(京政辦發〔2024〕14號)、《國際醫藥創新公園高品質建設實施方案(2025-2030年)》(京政發〔2025〕9號)、《北京市支援創新醫藥高品質發展若干措施(2025年)》(京醫保發〔2025〕5號)等文件精神,進一步適應醫藥健康産業發展態勢,發揮科技創新、臨床研究、審評政策等全鏈條資源聚集優勢,加快推進國際醫藥創新公園(BioPark)建設,促進醫藥健康新質生産力發展壯大,特製定本意見。
一、總體目標
力爭到2027年,全産業鏈創新服務體系基本建成,醫藥健康産業工業産值規模突破1200億元,獲批上市創新藥械25個以上,鞏固細胞與基因治療、手術機器人等新興領域發展優勢,搶抓合成生物製造、腦機介面等前沿賽道發展機遇,新建10個重點領域國際水準開放創新平臺,實現30家國際龍頭企業落地,規模以上企業數量突破300家,聚集一批全球生命健康領域的研發機構和知名科學家,打造具有全球影響力的醫藥健康産業創新高地。
二、政策措施
(一)促進生物技術科技創新和産業創新融合發展
1.加快佈局生命科學前沿技術賽道。圍繞國家戰略,採取“揭榜挂帥”“白菜心工程”等方式,佈局再生醫學、腦科學和腦機介面、計算生物學、新一代生物醫學材料等未來健康領域的早期研究和産品開發。加快免疫細胞藥物、幹細胞藥物、基因治療和基因編輯藥物等新興領域發展壯大。鼓勵企業挖掘新靶點、探索新機制,開展全球領先的制藥技術攻關。支援低成本高通量基因測序和蛋白質組學檢測設備、手術機器人、治療設備、高值耗材等高端醫療裝備研製。(責任單位:生物技術和大健康産業局)
2.加速推動國際醫藥創新公園(BioPark)建設。堅持創新、國際、共用理念,引聚一批頭部外資醫藥企業研發創新中心、合同研發生産組織落地,形成總部聚集區,帶動區域中小企業共同發展;借助國家人工智慧醫療健康應用(中試)基地,建設醫療數據標注基地,打造醫藥健康行業AI賦能應用示範區;佈局國家生物技術學院、北京臨床研究中心、幹細胞創新轉化中心、生物樣本庫,吸引國內外優質教育、科研、醫療資源落地,探索産教研醫一體化協同創新體系。設立服務産業的國際化知識産權服務機構,為企業提供全鏈條知識産權服務。(責任單位:生物技術和大健康産業局)
3.支援創新藥品研發。發揮産業聚集優勢,鼓勵企業開展藥品研發,持續加大對一類、二類創新藥品臨床研發投入的支援力度。對企業申請的一類創新藥品,首次進入臨床二期、三期試驗(或上市申請獲得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受理)階段,並實現受試者入組的,分別一次性給予1000萬元、3000萬元資金支援(細胞與基因治療藥物支援額度分別為1500萬元、4000萬元)。鼓勵企業以未滿足的臨床需求為導向,參與國家、北京市創新藥課題研究,對開展細胞治療藥物、基因治療藥物的臨床前或臨床研究的給予配套支援。對企業申請的二類創新藥品,首次獲得上市許可並落地生産的,給予500萬元資金支援。支援動物藥發展,對獲得一、二、三類新獸藥註冊證書的動物藥,分別一次性給予3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資金支援。單個企業每年支援額度不超過1億元。(責任單位:生物技術和大健康産業局)
4.支援高端醫療器械研發。聚焦腦機介面、手術機器人、高值耗材等高端醫療器械創新發展,促進創新醫療器械産業提質增效。鼓勵企業與醫療機構聯合研發,加快創新醫療器械上市應用,打造具有國際影響力的醫療器械産業創新高地。對新取得醫療器械註冊證的産品,並落地生産的,分級分類給予資金支援,單個企業每年支援額度不超過300萬元。對進入國家創新醫療器械特別審查程式的高端醫療裝備産品的研發生産企業,給予一次性支援資金300萬元。以上産品首次取得註冊證並落地生産的,再給予800萬元資金支援。單個企業每年支援額度不超過3000萬元。(責任單位:生物技術和大健康産業局)
5.支援醫療大數據匯集應用。依託國家人工智慧醫療健康應用(中試)基地、北京數據基礎制度先行區和北京醫療數據標注基地落位,加快三醫數據匯集。結合人工智慧技術,鼓勵醫療健康數據採集、清洗、標注、評價、資産評估等服務發展,探索醫療數據要素高品質供給、合規流通、高效利用,支援醫藥企業和醫療機構數據跨境便利化流動。鼓勵企業在京設立人工智慧研發中心,推動“大模型+醫藥研發”,加強數字生物學、電腦藥物發現、實驗室自動化、AI輔助臨床試驗等領域研發,加快大模型為醫藥企業創新産品開發提供助力。建設、開放不少於100個高品質醫療數據集、語料庫等,根據數據使用情況,通過發放數據券給予資金支援。(責任單位:資訊技術産業局,生物技術和大健康産業局)
6.支援提升研發條件。支援企業通過融資租賃的方式配置醫用設備、研發及中試設備,降低研發投入成本。按照企業設備租賃費用20%的比例給予支援,年度支援額度不超過50萬元,同一筆業務支援年限不超過三年。(責任單位:生物技術和大健康産業局)
7.支援創新平臺落地發展。支援國內外知名醫藥企業、高校、科研院所、醫療機構、行業學協會等機構設立的創新載體或服務平臺,落地開展前沿技術研究,加速成果轉化,擇優給予房租費用的支援。鼓勵以成果轉化和商業拓展為目標的醫師培訓中心、協同創新平臺、醫學成果轉化服務機構、産業技術轉化中心等平臺落地,推動科技創新成果的高效轉化,擇優給予運營費用支援。(責任單位:生物技術和大健康産業局)
(二)加快産業集群建設
8.支援重大成果産業化建設。發揮重大成果牽引帶動作用,支援國際化團隊、持有全球專利、預期有重大突破並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藥品和醫療器械品種落地生産。對符合條件的産業化設施建設項目,按照新增固定資産投資額給予資金支援,單個項目支援年限不超過三年。每年保障新增供應産業空間不低於30萬平方米,支援符合條件的企業提升建設開發強度。支援各類主體建設標準廠房、孵化器、加速器。支援企業參評領航級智慧工廠、燈塔工廠。(責任單位:生物技術和大健康産業局,經濟發展局)
9.鼓勵工業企業高品質增長。對新獲批上市或新引入的品種,按照産值貢獻給予最高2500萬元資金支援。對工業企業年産值增量部分按標準給予支援,年支援額度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責任單位:生物技術和大健康産業局,科技和産業促進局)
10.鼓勵醫藥科技服務業發展。加大對面向醫藥産品早期探索、成果轉化、臨床研究、中試生産、註冊上市、市場銷售等全生命周期提供解決方案的醫藥科技服務業的支援。支援創新企業向中試服務機構、高端製劑機構、合同研發機構(CRO)、合同定制研發生産機構(CDMO)、合同外包生産機構(CMO),以及新藥評價、實驗動物、檢測檢驗、醫藥供應鏈、設備維護等科技服務業機構購買服務,每年發放5000萬元醫藥創新服務券,企業單次申領金額最高不超過合同金額20%,同一企業每自然年度累計申請和兌付創新服務券金額不超過200萬元,同一合同僅能申請一次。支援頭部醫藥CDMO企業新建産能、提升研發、開發、生産服務能力。對科技服務業企業年營業收入增量部分按標準給予支援,年支援額度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責任單位:生物技術和大健康産業局,科技和産業促進局)
11.深化京津冀醫藥産業協同發展。依託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以下簡稱“經開區”)處於京津冀三地交界的地理優勢,強化與天津、河北在醫藥産業規劃、政策、要素的協同,建設産業廊道,增強上下游協同合作,加強生命健康集群建設,保障醫藥産業鏈、供應鏈安全和韌性。(責任單位:生物技術和大健康産業局)
(三)加快創新産品市場推廣
12.加快創新産品入院應用。及時跟進創新醫藥企業産品研發進展,與市醫保管理部門協同開展政策宣講,積極推薦納入國家醫保藥品目錄。按照安全、有效、經濟原則,推動將未納入國家醫保藥品目錄的創新藥納入“北京普惠健康保”範圍,持續增強對創新藥的支援作用。與市衛生監管部門聯動,開展創新産品入院推介會,建立綠色通道機制,支援企業快速開展挂網工作,將國談藥使用情況納入市公立醫療機構績效考核和定點醫療機構總額預算(BJ-GBI)管理。支援企業通過高端醫療器械醫師培訓中心、手術機器人租賃公司等平臺和渠道,加快創新産品推廣和入院應用。(責任單位:生物技術和大健康産業局)
13.支援企業參與集中帶量採購,加快藥品批發和零售企業發展。鼓勵企業參加藥品、醫療器械集中帶量採購。對於首次中標藥品、醫療器械産品,按照中標總價3%的比例予以支援,單個品種的最高支援額度不超過300萬元。支援藥品批發和零售企業發展,對於營收首次超過1億元、10億元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50萬元、100萬元資金支援。(責任單位:生物技術和大健康産業局)
14.支援醫藥領域商業保險産品開發。引導醫療機構、醫保、醫藥企業的數據與商業醫療保險機構建立合作利用機制,鼓勵保險機構探索開發具有針對性的、覆蓋創新藥械和健康管理服務的商業健康保險産品,支援商業保險與創新醫藥企業、醫療機構、定點藥店等加強合作協商,優化理賠方式,推進覆蓋相關創新藥械商業健康保險的直接結算。(責任單位:生物技術和大健康産業局,商務金融局)
(四)優化産業生態
15.加大資本和金融信貸支援力度。設立50億元規模的生物技術和大健康産業專項基金和20億元規模的科技創新基金,通過與生物醫藥領域投資機構、龍頭企業合作共建細分領域子基金,或進行直接股權投資,推動“科技—産業—金融”良性迴圈。加強與市醫藥健康産業基金的合作,市區兩級共同支援一批創新醫藥項目。設立100億元規模的生物醫藥並購基金,聯合産業龍頭、鏈主企業或投資機構,共同挖掘價值標的,推動並購重組。支援優質生物醫藥企業利用境內外多層次資本市場上市掛牌融資,拓寬直接融資渠道。(責任單位:生物技術和大健康産業局,亦莊國投,亦莊控股)
16.打造生物醫藥人才高地。匯聚全球創新智力資源,加快醫藥健康領域戰略科學家、技術領先人才、企業管理人才、青年人才等多層次人才梯隊建設,着重引進和培養一批首席醫學官、臨床科學家、醫藥成果轉化和專業技術骨幹。加大對醫藥健康領域高層次人才及創業團隊的支援保障力度,對經認定的醫藥健康領域亦城人才提供創新創業資源要素支撐和高品質生活服務保障。聘請領域內知名學術專家、臨床專家、産業專家,組建産業發展專家諮詢機構,為區域産業發展提供智力支撐。(責任單位:生物技術和大健康産業局,組織人事部)
(五)積極融入全球創新網路
17.支援企業申請國外註冊認證。對首次獲得美國食品藥品監督局(FDA)、歐洲藥品管理局(EMA)、歐洲共同體(CE)、日本藥品醫療器械管理局(PMDA)、澳大利亞藥品管理局(TGA)、金磚國家藥品監管機構、世界衛生組織(WHO)、國際藥品認證合作組織(PIC/S)等機構批准,獲得境外上市資質並在相關國外市場實現銷售的藥品、醫療器械、藥物原料(DMF)和化粧品原料(INCI),按照實際銷售額1:1的比例給予一次性支援,單個産品最高支援額度不超過100萬元,單個企業每年支援額度不超過300萬元。(責任單位:生物技術和大健康産業局)
18.支援拓展海外市場。鼓勵企業深度融入全球科技創新網路和供應鏈體系。支援創新藥物、醫療器械研發企業授權跨國公司進行技術研究和産品開發等商業合作。按照單個品種首付款10%的比例,進行一次性資金支援,給予授權方最高額度不超過500萬元的資金支援。(責任單位:生物技術和大健康産業局)
19.支援開展産業交流活動。鼓勵各類主體以市場化方式舉辦高品質、國際化、專業化論壇活動,促進國際醫藥學術和商業交流,加快區域醫藥産業品牌建設。對企業、行業學協會等各類社會團體作為主要舉辦或承辦單位,組織開展的生物醫藥類專業論壇、峰會、展會等活動的,給予服務保障。(責任單位:生物技術和大健康産業局)
20.積極爭取國家開放政策先行先試。依託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範區、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和綜合保稅區建設,支援跨國企業以委託生産方式辦理藥品生産許可並在京上市,試點允許外商投資研究型醫院開展細胞基因治療、抗腫瘤藥物的臨床研發,試點開展生物製品跨境分段生産,探索開展醫療器械産品跨境委託生産先行先試。探索人工智慧賦能科學監管,推進國家級監管科學創新研究基地建設,設立藥品、醫療器械創新服務站,對創新醫藥産品在檢驗檢測、註冊申報、許可辦理等方面“一品一策”、提前介入、全程指導。(責任單位:生物技術和大健康産業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經開區生物技術和大健康産業發展工作組,由管委會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綜合經濟工作的副主任和分管生物技術和大健康産業的副主任任副組長,生物技術和大健康産業局、經濟發展局、科技和産業促進局、營商環境建設局、亦莊國投、亦莊國際生物醫藥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等單位為成員單位。工作組將聯動市級部門,研究審議重大專項工作,協調解決工作推進過程中存在的困難問題,統籌推進全區生物技術和大健康産業發展。
(二)加大宣傳力度
加強對生物技術和大健康産業骨幹企業、服務平臺、標桿項目宣傳。高標準舉辦國際生物醫藥産業創新北京論壇等品牌活動,推動新技術新産品在相關行業應用,持續擴大經開區産業影響力,營造良好發展氛圍。
四、附則
1.本意見適用於在亦莊新城225平方公里範圍內依法從事醫藥健康相關領域研發、生産和服務的各類法人主體和非法人組織,無近三年重大行政處罰公示資訊和刑事犯罪記錄。
2.同時符合本意見及經開區其他同類性質扶持政策規定的,採取“擇優不重復”原則,同類性質政策扶持僅能選取一項申請,不得追溯、退還或者重復申請與享受。
3.本意見自發佈之日起施行,至2027年12月31日結束。施行期間如遇國家和北京市相關政策調整,本意見同步調整。本意見發佈之日起,《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印發〈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關於促進醫藥健康産業高品質發展的若干措施〉等三個政策措施的通知》(京技管發〔2023〕5號)同時廢止。
4.本意見由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具體解釋工作由生物技術和大健康産業局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