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文件
  1. [主題分類] 國土資源、能源/水資源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水務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4-12-26
  6. [發文字號] 京水務發〔2024〕266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4-12-27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5年 第10期(總第886期)

北京市水務局關於印發《北京市水務局政務服務事項行政裁量權基準(2024年版)》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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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水務發〔2024〕266號

  各區水務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生態環境建設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行政審批局,北京城市副中心管委會、北京大興國際機場臨空經濟區(大興)管委會,局直屬相關單位,局機關相關處室:

  《北京市水務局政務服務事項行政裁量權基準(2024年版)》已經2024年第12次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該基準自發佈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水務局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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