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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商貿、海關、旅游/對外經貿合作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商務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24-07-03
  5. [成文日期] 2024-07-03
  6. [發文字號] 京商資發字〔2024〕10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4-07-16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4年 第36期(總第864期)

北京市商務局關於印發《北京市深化服務業擴大開放促進外商投資實施方案》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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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商資發字〔2024〕10號

各有關單位:

  為加快推動本市更高水準對外開放,市商務局牽頭會同有關單位制定了《北京市深化服務業擴大開放促進外商投資實施方案》,現予以印發,請認真組織貫徹落實。

北京市商務局        

2024年7月3日    


北京市深化服務業擴大開放促進外商投資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支援北京深化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範區建設的決策部署,以首善標準抓好《支援北京深化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範區建設工作方案》任務落實,持續推進外商投資領域擴大開放,現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深化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範區建設,支撐“兩區”建設進一步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堅持把開放向縱深推進、不斷提升外商投資便利化水準、持續優化外商投資營商環境,助力本市服務業高水準開放、高品質發展。

  (二)工作目標

  以“兩區”建設為引領,加大促進、服務外商投資力度,力爭在全國率先實現電信、數據、醫療、綠色等重點領域開放,外資企業服務保障能力進一步提升,外資企業資金流動、外籍員工居留等工作生活更加便利,“投資北京”品牌更加響亮,開放載體帶動支撐作用進一步增強,外商投資營商環境取得根本性優化和提升。

  二、主要任務和措施

  1.健全外商投資准入管理。落實好外資准入負面清單縮減和全面取消製造業領域外資准入限制措施。配合修訂鼓勵外商投資目錄,鼓勵外國投資者在戰略性新興産業、高端製造業、現代服務業等本市重點發展領域投資。(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等)

  2.推動電信領域外資企業申請資質。在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範區,取消網際網路數據中心(IDC)、內容分發網路(CDN)、網際網路接入服務(ISP)、線上數據處理與交易處理,以及資訊服務中資訊發佈平臺和遞送服務(網際網路新聞資訊、網路出版、網路視聽、網際網路文化經營除外)、資訊保護和處理服務業務的外資股比限制,積極推動外資企業申請資質。(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通信管理局、市商務局等)

  3.提升數據跨境流動便利化水準。制定自貿試驗區數據出境負面清單,提升自貿試驗區數據出境管理能力及便利度。為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建立數據跨境流動綠色通道,突出服務首都數字經濟發展,以醫藥企業為突破,加快推動醫藥健康外資企業數據合規出境,率先為外資醫藥企業申報數據出境開通綠色通道。(市委網信辦、市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局、市商務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衛生健康委、市藥監局等)

  4.加大醫療領域開放力度。支援符合條件的外籍及港澳臺醫生在京開設診所。支援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開展幹細胞等臨床試驗。支援幹細胞與基因研發國際合作。促進在京港澳企業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服務便利化。按照國家相關部署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選擇若干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在基因診斷與治療技術開發和應用等領域進行擴大開放試點探索。(市衛生健康委、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市藥監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等)

  5.鼓勵綠色低碳發展。鼓勵外商投資企業綠色低碳發展,積極參與碳達峰碳中和戰略,有關部門可以按照相關規定對外商投資綠色低碳發展項目予以獎勵。(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等)落實好國家關於促進綠色電力消費政策措施,支援外商投資企業參與綠證交易和跨區域綠色電力交易。(市發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

  6.提升外商投資法治化保障水準。加強對《北京市外商投資條例》的宣傳解讀和貫徹落實。需要制定配套規範性文件的,按規定做好文件制發工作,依法保障外商投資企業合法權益。(市商務局、各相關單位)

  7.打造更高能級總部經濟。完善總部企業支援政策,進一步優化相關認定標準,鼓勵外資企業在京設立並申請認定跨國公司地區總部,符合條件的可享受相關支援政策。(市商務局及有關部門)健全支援外國投資者設立投資性公司的協同工作機制,更好地服務外商投資性公司在京發展,為投資性公司的設立提供便利。(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金融監管局等)

  8.深化跨境投融資外匯管理試點。深化本外幣合一銀行結算賬戶體系試點,推動北京地區符合相關工作要求的銀行開展本外幣合一銀行結算賬戶體系業務。擴大跨國公司本外幣一體化資金池業務試點,探索優化額度管理,提升資金池效能。(中國人民銀行北京市分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北京市分局)

  9.鼓勵人力資源領域合作。發佈4.0版境外職業資格認可目錄,探索推進京津冀區域互認共用。鼓勵根據本市經濟發展和市場需求,引進具備國外先進技術、先進培訓方法的職業技能培訓資源,鼓勵在本市新興産業及急需緊缺人力資源領域開展外商投資職業技能培訓辦學。(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人才局、市公安局、市海外學人中心、相關行業主管部門)

  10.優化外籍員工停居留政策。對擬在京籌建分公司或子公司的外國企業相關高級管理人員,簽發2年以內有效的簽證或居留許可,且允許隨行配偶和家屬享有與其相同的停居留期限。試點區域允許外商投資企業內部調動專家的隨行配偶和家屬享有與該專家相同的停居留期限。為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聘雇並推薦的外籍高級管理、技術人才申請永久居留提供便利。積極推進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在公共交通、金融服務、醫療保障、網際網路支付等場景領域的便利應用。(市公安局、市委外辦、市政府外辦、市人才局等)

  11.持續打造“投資北京”品牌。用好服貿會、中關村論壇、京港洽談會及漢諾威工業博覽會等平臺,做好“投資北京大會”等品牌,精心籌備開展宣傳推介、推動項目對接洽談,着力吸引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外商投資企業在京落地,持續向外商展示北京開放親商形象。(市投促中心、市商務局等)

  12.實施“全球服務夥伴計劃”。聚焦首都發展重點領域,重點服務保障一批在相關領域具備國際領先地位、已經或有意在京發展的外資企業。落實外資企業圓桌會議制度,進一步加強政策解讀、廣泛聽取外資企業意見建議,暢通政企交流溝通,及時為外資企業排憂解難。(市商務局及有關部門)

  13.發揮平臺載體支撐作用。充分發揮綜合保稅區功能,鼓勵外資企業開展保稅業務,支援外資企業參與天竺綜合保稅區老舊廠房改造,促進存量外資企業增加投入;支援大興國際機場綜合保稅區加大招商推介,吸引外資項目落地;支援中關村綜合保稅區發揮智慧監管模式創新優勢,引進外資企業開展研發創新業務。推動“兩區”重點園區(組團)持續完善服務體系、招商體系,提升服務外資企業的水準,夯實園區發展基礎。(首都機場臨空經濟區管委會、大興機場臨空經濟區聯合管委會、大興機場臨空經濟區(大興)管委會、中關村科學城管委會、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商務局等)

  14.提升外資企業管理服務水準。落實外商投資法及其實施條例,落實好外商投資安全審查、出口管制、網路安全審查、文化産品進口內容審查、反壟斷審查等各項管理措施。及時掌握外資動態,依法依規歸集有關領域公共數據和部門管理數據,探索建立外商投資資訊共用機制。(市商務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委網信辦、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場監管局、國家外匯管理局北京市分局、北京海關等)

  15.完善資訊報告和外資統計機制。進一步完善外商投資資訊報告、外商投資統計工作機制,加強關鍵資訊、數據核查,切實提高資訊報告品質;強化部門協作,為做好外資數據統計奠定堅實支撐。嚴格按照外資統計有關制度規定要求,堅持依法履行職責,加強分級審核,堅決防範外商投資統計造假、弄虛作假,保障外資統計數據品質。(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國家外匯管理局北京市分局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整體統籌。市商務局(市“兩區”辦)會同相關部門強化資源統籌,定期工作調度,研究推進路徑,協調難點事項,推動任務按要求、時間節點落地實施;重大事項、重大項目及時提請市政府專題研究。

  (二)加強推廣宣貫。及時總結並推廣外商投資領域制度創新經驗與案例,發揮示範帶動效應。加強外商投資領域政策措施宣傳解讀,運用傳統媒體與新興媒介相結合的方式擴展受眾覆蓋面。

  (三)加強風險防控。牢固樹立總體國家安全觀,嚴格遵守相關風險防控要求,提升開放監管水準,增強風險防控能力,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風險底線,不斷完善與高標準經貿規則相銜接的制度體系和監管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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