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體法宣字〔2023〕23號
各區體育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綜合執法局,市體育局有關直屬單位、處室:
因相關法律法規變動,市體育局結合本市體育領域工作實際,修訂了《北京市體育領域行政處罰聽證標準》,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北京市體育局關於印發〈北京市體育領域行政違法行為處罰裁量基準〉和〈北京市體育領域行政處罰聽證標準〉的通知》(京體法宣字〔2020〕9號)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廢止。
北京市體育局
2023年12月14日
(此件公開發佈)
北京市體育領域行政處罰聽證標準
當事人涉嫌違法的行為可能面臨停産停業、吊銷許可證、對公民處以2萬元(含)以上的罰款,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15萬元(含)以上的罰款的,應當在案件調查終結前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舉行聽證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北京市行政處罰聽證程式實施辦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