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十六屆〕第15號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北京市行政性事業性收費管理條例〉的決定》已由北京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於2024年3月29日通過,現予公佈,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北京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4年3月29日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十六屆〕第15號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北京市行政性事業性收費管理條例〉的決定》已由北京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於2024年3月29日通過,現予公佈,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北京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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