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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科技教育/教育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3-11-30
  6. [發文字號] 京教計〔2023〕50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3-12-01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印發《北京市初中學業水準考試實施方案》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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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計〔2023〕50號

各區教委,燕山教委、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事業局:

  為落實《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深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改革的實施意見》(京教計〔2023〕44號),切實做好改革後本市初中學業水準考試工作,北京市教育委員會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初中學業水準考試實施方案》,現八年級學生起適用。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北京市初中學業水準考試實施辦法》(京教基二〔2020〕2號)自2024年初中學業水準考試結束後、9月1日起廢止。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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