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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國民經濟、國有資産監管/價格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23-11-01
  5. [成文日期] 2023-09-08
  6. [發文字號] 京發改規〔2023〕13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3-09-11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3年 第46期(總第826期)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印發《北京市定價目錄》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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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發改規〔2023〕13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經市政府審核同意,國家發展改革委審定,現將《北京市定價目錄》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本通知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印發〈北京市定價目錄〉的通知》(京發改規〔2018〕2號)同時廢止。

  特此通知。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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