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科發〔2023〕13號
各有關單位:
《北京市關於新時期推動大學科技園改革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已經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科技體制改革專項小組全體會議審議通過,現予以印發,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特此通知。
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2023年8月30日
北京市關於新時期推動大學科技園改革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
大學科技園是緊密依託高校的學科、人才等條件,服務高校資源整合與開放、推動高校深度融入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功能性平臺。加強大學科技園建設,有利於發揮北京教育、科技、人才優勢,加速高校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促進前沿技術創新、高精尖産業發展,更好的服務現代化經濟體系建設。為貫徹落實《科技部 教育部印發〈關於促進國家大學科技園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國科發區〔2019〕116號)、《北京市“十四五”時期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規劃》等文件精神,推動新時期大學科技園改革創新發展,特製定本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實施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統籌推進教育、科技、人才一體化發展,以深化體制機制改革為動力,以促進市場化專業化發展為目標,以加強資源配置、要素供給、政策支援為保障,進一步創新大學科技園管理體制,激發發展活力,做優做強創新資源整合、科技成果轉化、科技創業孵化、創新人才培養、開放協同發展等核心功能,促進新時期大學科技園改革創新發展,為北京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和中關村世界領先科技園區建設提供有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
突出改革創新。堅持向改革要動力、向創新要活力,深入推動大學科技園改革創新發展,持續推進大學科技園制度創新、管理創新和模式創新,充分激發大學科技園內生動力、創造潛力和發展活力,促進大學科技園高品質發展。
注重統籌聯動。突出系統觀念,“三位一體”推進教育、科技、人才工作,促進大學科技園與高校、所在區及外部創新資源深度融合,打通創新鏈産業鏈資金鏈人才鏈。加強部門協同、市區聯動、政策整合,形成推動大學科技園改革創新發展的合力。
堅持精準施策。聚焦制約大學科技園發展建設的體制機制障礙問題,突出靶向發力,注重精準施策,支援高校和大學科技園形成“一校一方案”、突出“一園一特色”,分類分層推動大學科技園改革發展,提升改革效益,釋放創新潛能。
強化市場導向。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持續完善大學科技園的市場化運營機制,支援大學科技園引入龍頭企業、校友資源、社會資本,探索多元運營管理模式,促進各類創新資源要素集聚發展。
(三)發展目標
到2027年,大學科技園與高校、所在區的聯繫進一步加強,管理運作機制更加靈活高效,市場化專業化水準顯著提升,成為高校科技成果轉化的重要渠道、師生開展創新創業的重要基地、服務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窗口,以及促進教育、科技、人才一體化發展的重要平臺。大學科技園的基礎性、功能性、引領性作用進一步增強,對北京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和中關村世界領先科技園區建設的支撐帶動優勢更加彰顯。
到2035年,大學科技園全面建立市場化、專業化管理運作機制,創新資源整合、科技成果轉化、科技創業孵化、創新人才培養、開放協同發展等功能得到充分發揮。建成5家左右世界一流大學科技園,在沙河、良鄉等科教智力資源密集的區域形成高校科技産業集聚區。
二、實施增勢賦能工程,進一步壓緊壓實高校對大學科技園建設的主體責任
(四)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
鼓勵具備條件的高校積極創辦大學科技園。鼓勵依託高校將推進大學科技園改革創新發展納入總體發展規劃,作為推動高校發展建設的重要內容。鼓勵高校加強對大學科技園發展建設工作的領導,成立由高校主要領導牽頭的大學科技園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健全促進大學科技園改革創新發展的工作機制,定期聽取大學科技園發展情況彙報,研究大學科技園重大事項,及時協調解決大學科技園發展中的困難和問題。
(五)進一步明確職責定位
鼓勵依託高校賦予大學科技園創新資源整合、科技成果轉化、科技創業孵化、創新人才培養、開放協同發展等工作職能,理順大學科技園與高校相關職能部門的職責分工,建立協同配合、運轉高效的工作機制。支援高校充分發揮大學科技園作為市場化平臺的優勢,在科技成果轉化、産教融合發展等工作中賦予更多工作任務。鼓勵有條件的高校將科技成果委託給大學科技園運營,形成的股權由大學科技園代為持有。
(六)改革考核評價方式
鼓勵依託高校建立科學合理的大學科技園考核機制,對大學科技園及其負責人和經營團隊的考核,充分考慮大學科技園的核心功能,重點考核大學科技園促進高校科技成果轉化、引進和孵化優質科技創新項目等情況,避免簡單考核營業收入、利潤等經營效益,引導大學科技園將更多精力投入到促進高校科技成果轉化、服務師生創業等工作。
(七)賦予經營決策自主權
鼓勵依託高校進一步改革對大學科技園的管理體制,賦予大學科技園在人才引進、薪酬待遇、人員激勵、房租定價、市場經營等方面的自主權,允許大學科技園自主聘用經營管理和專業服務人才,建立與市場接軌的薪酬體系,探索實施年薪制、協議工資等工資分配方式,提升運營活力;允許大學科技園開展股權投資、直接投資等業務,增強大學科技園的“自我造血”能力。
(八)做好支援服務和保障
鼓勵依託高校在人員、資金、場地、設施、設備等方面做好對大學科技園的支援。統籌高校內部及周邊空間資源,為大學科技園提供可自主支配的孵化、服務場地。建立資源共用開放機制,向大學科技園開放高校科研基礎設施、大型科研儀器、科技數據和圖書文獻等創新資源,以及其他公共服務配套設施。鼓勵高校從科技成果轉化、房屋出租等市場化收入中提取適當比例資金,對大學科技園運營經費給予補助,支援大學科技園進行空間改造提升,建設公共服務、專業服務等設施,組織開展創新創業交流活動等。
三、實施能力提升工程,促進大學科技園市場化專業化發展
(九)支援組建高水準運營團隊
大學科技園要建立規範的現代企業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結構,不斷提升市場化、規範化運營水準。有條件的大學科技園可探索引進外部股東,與市區兩級專業化園區運營平臺公司、行業領軍企業等開展股權合作,組建股權多元化的運營主體,充分用好外部合作機構的運營管理經驗、渠道網路等資源。支援大學科技園建立市場化引才機制,加大運營、管理、服務等關鍵崗位專業人才的引進、培養和使用力度。支援大學科技園運營人員參加社會化職稱評價。
(十)做好創業輔導服務
支援大學科技園建設高水準創業導師隊伍,聘請依託高校教師作為兼職創業導師,為企業提供技術路線診斷、工藝流程優化等專業的創業輔導服務。大學科技園要充分挖掘外部創業導師資源,聘請知名校友企業、行業領軍企業、知名投資機構等負責人作為外部創業導師,通過定期授課、“一對一”輔導等方式,為企業提供商業模式打磨、經營管理優化等服務,幫助企業對接引入供應鏈、市場渠道、創業投資等資源。
(十一)建立金融服務網路
支援大學科技園建設金融服務平臺,連結各類金融服務機構,與天使投資、風險投資等建立密切合作關係,為在孵企業提供創業投資、融資策劃、銀行貸款、融資擔保等服務。支援大學科技園與“全國股轉系統北京證券交易所北京服務基地”等開展合作,為企業提供輔導培訓、上市諮詢等服務,推動優質企業在資本市場上市融資。
(十二)建設專業服務平臺
支援大學科技園打造概念驗證平臺,建立“研發-市場”雙向驗證模式,引入意向企業、投資機構等深度參與概念驗證,加速科技成果轉化和産業化。鼓勵大學科技園採取自建、合作共建、市場化引進等方式,建設研發設計、檢驗檢測、原型打樣、小批量試製、共用實驗室、中試基地等專業平臺,建設多點聯動的成果轉化全鏈條服務平臺。
四、實施産業培育工程,推動大學科技園成為前沿技術創新和高精尖産業發展的重要源頭
(十三)支援開展高精尖産業佈局
大學科技園要進一步明確主導産業定位,圍繞全市高精尖産業整體佈局方向、高校科研特色與學科優勢等,聚焦發展新一代資訊技術、醫藥健康、智慧裝備、綠色智慧能源等高精尖産業,形成産業發展特色,推動産業集群發展。支援具備條件的高校依託大學科技園建設未來産業科技園,緊跟前沿技術創新趨勢,加強學科建設,搭建創新平臺,廣泛聚集前沿技術領域創新人才和高端創新要素,探索“學科+産業”的創新模式,培育發展未來産業。
(十四)打通科技成果轉化落地渠道
積極推動在京央屬高校適用《北京市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等法規政策,組織開展科技成果“先使用後付費”試點工作,支援高校建立職務科技成果資産的單列管理制度。鼓勵大學科技園與高校高精尖創新中心、優勢學科院係及高水準教師團隊常態化開展對接,引入專業服務機構,開展科技成果評估、篩選,建立科技成果儲備庫,加強與項目負責人及團隊的對接,主動為科技成果落地轉化做好服務。支援大學科技園搭建科技成果轉化平臺,承辦中關村“火花”等活動,批量推動高校科技成果在京轉化。
(十五)做好師生創業服務
支援大學科技園與高校教育培訓學院、創新創業學院等開發設立創新創業課程,與企業共建大學生校外創新創業實踐基地、實習實訓基地等,共同加強創業人才培養,符合條件的創業人才可推薦納入本市科學家創業CEO人才特訓班加強培養。鼓勵大學科技園面向在校師生舉辦創業大賽、訓練營等活動,為師生創業項目搭建交流展示、融資對接平臺。有條件的大學科技園可為師生創業項目量身定制“資源包”“服務包”,開放一定比例的免費孵化空間,引導和鼓勵師生創業項目優先在大學科技園落地。
(十六)加強科技企業孵化培育
支援大學科技園建立“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科技領軍企業”的梯度培養體系,整合産業鏈資源,孵化一批具有未來産業特徵的高成長性科技型企業,吸引一批創新實力強、與高校學科關聯度高的領軍企業、校友企業向大學科技園集聚,協同推動企業孵化和産業育成。鼓勵大學科技園建設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等創業孵化載體,符合條件的可享受國家和本市相關政策支援。
五、實施融合發展工程,鼓勵各區與高校合作共建大學科技園
(十七)建立區校協調推進機制
支援各區加強與駐區高校的對接聯繫,主動做好服務,實現優勢互補、資源互通、協同發展。支援各區與高校將推動大學科技園改革創新發展作為區校合作的重要內容,建立由雙方負責人共同牽頭的高位推進工作機制,明確合作內容、責任部門、工作機制、配套措施等,定期協調調度推進大學科技園發展建設。支援大興區等在承接中心城區市屬高校疏解溢出的同時,積極探索以新機制規劃推進建設大學科技園。
(十八)探索互利共贏的合作模式
支援各區與高校充分發揮各自優勢,共同推進大學科技園改革創新發展。鼓勵各區為大學科技園發展建設提供資金、人才等政策支援和交通、餐飲、公租房等配套保障。鼓勵區校雙方共同制定大學科技園發展規劃,確定主導産業佈局方向,提出企業入駐條件標準,探索建立聯合招商機制。支援各區設立專門面向大學科技園的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引導社會資金加大對高校早期硬科技創新項目的投資。鼓勵有條件的區探索建立對大學科技園的激勵機制,支援大學科技園發展建設。
(十九)積極打造高校産業發展帶
支援各區充分用好高校的輻射帶動效應,加強對高校周邊空間、樓宇的梳理,通過劃撥、收購、回租等方式,盤活利用高校周邊的空間資源,實行統一規劃、統一運營管理,在高校周邊培育打造産業集群。鼓勵昌平區、房山區等發揮沙河高教園、良鄉高教園高校密集的優勢,加強空間、土地等資源的規劃利用,推動多所駐區高校強強聯合,共建大學科技園,打造集中連片的高校科技産業集聚區。
六、實施開放合作工程,推動大學科技園深度融入創新生態體系
(二十)廣泛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
鼓勵大學科技園加強與市場化專業服務機構的業務合作,為企業對接財務、會計、知識産權、法律、商務等方面的專業服務資源。支援大學科技園與科技企業孵化器、加速器、特色産業園等合作,共用創業服務資源,建立覆蓋企業不同成長階段的孵化、加速、落地服務鏈條。有條件的大學科技園可通過設立分園、合作運營等方式拓展業務範圍,輸出品牌和服務。充分發揮各類聯盟、協會作用,促進大學科技園廣泛開展業務交流與合作。
(二十一)推進跨區域業務佈局
支援大學科技園積極參與京津冀協同發展,與津冀兩地園區開展結對合作,推動産業鏈供應鏈協同佈局,為企業拓展應用場景機會,促進三地創新成果協同轉化,構建京津冀協同創新格局。鼓勵有條件的大學科技園深度對接長三角、珠三角等創新活躍地區的科技、産業資源,建立資源協作網路,降低企業創新創業成本,加速企業創新産品進入市場。
(二十二)積極融入全球創新網路
支援大學科技園加入國際科技園協會等國際化組織,建立與國際知名大學、國際技術轉移機構、國外創業孵化機構的資源連結合作機制,為入駐企業對接國際資源。鼓勵有條件的大學科技園通過股權投資等方式,參與全球知名科技園區的運營建設,學習借鑒先進經驗,拓展延伸孵化服務鏈條。在中關村論壇設立大學科技園相關平行論壇,積極打造大學科技園開放合作平臺。
七、保障措施
(二十三)加強協同推進
將大學科技園發展建設工作納入北京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和中關村世界領先科技園區建設工作體系,建立部市區校四方協同機制。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市教委等部門按照職責對大學科技園給予支援。支援各區將大學科技園發展納入區級規劃,做好空間、資金、政策等保障。鼓勵高校落實主體責任,積極採取措施,推動大學科技園改革創新發展。充分利用中關村先行先試政策優勢,積極爭取相關國家部委對在京部屬高校大學科技園發展建設的支援。
(二十四)加大政策支援
用好中關村示範區資金支援政策,為大學科技園改革創新發展提供資金保障。發揮市級財政資金杠桿帶動作用,引導社會資金加大對大學科技園支援。充分利用投資、保險、信貸等多類型金融工具,為大學科技園及園區內企業做好金融支援。支援大學科技園及園區內企業引進專業人才,符合條件的可納入本市人才政策予以保障。
(二十五)開展試點示範
支援有基礎、有條件、有意願的高校開展大學科技園改革試點,積極探索新時期大學科技園高品質發展的新路徑、新模式。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市教委等部門和相關區加強對大學科技園改革試點的支援,協調解決試點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及時總結大學科技園改革試點經驗,加強宣傳推廣,發揮示範引領作用,帶動更多大學科技園改革創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