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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綜合政務/其他
  2. [發文機構]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23-05-06
  5. [成文日期] 2023-05-06
  6. [發文字號] 京技管發〔2023〕11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3-05-06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3年 第31期(總第811期)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平臺經濟領域不予行政處罰事項清單(1.0版)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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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技管發〔2023〕11號 

工委、管委會各機構,各街道,通州區、大興區各相關鎮:

  現將《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平臺經濟領域不予行政處罰事項清單(1.0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23年5月6日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平臺經濟領域不予行政處罰事項清單(1.0版)

説 明

  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推進審慎包容監管,規範和促進平臺經濟健康有序發展,結合經開區實際,在梳理19個市級部門對外發佈的不予行政處罰事項清單的基礎上,整理形成了《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平臺經濟領域不予行政處罰事項清單(1.0版)》。請各有關部門做好以下工作:

  1.對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的主體,通過責令改正、批評教育、告誡約談等措施,促進市場主體依法合規開展生産經營活動,實現行政執法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

  2.督促平臺經濟企業落實自身主體責任,促進平臺經濟健康規範發展,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經濟社會秩序。

  3.《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平臺經濟領域不予行政處罰事項清單(1.0版)》的事項源自各市級部門已發佈的清單,事項隨市級部門清單內容的調整動態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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