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退役軍人局發〔2023〕4號
各區退役軍人局、教委、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民武裝部,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事業局、財政審計局: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退役軍人工作重要論述精神,加大退役士兵教育培訓工作力度,強化政策支援保障,幫助退役士兵改善知識結構、提高能力素質,促進更加充分就業,助力首都經濟社會發展。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保障法》、退役軍人事務部等7部門《關於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訓工作的指導意見》(退役軍人部發〔2021〕53號)部署要求,結合本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訓政策和工作實際,進一步優化完善退役士兵教育培訓工作制度體系,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戰略定位,強化思想政治引領,緊扣首都特色,突出首善標準,推進政府主導與社會支援相結合,進一步建立健全退役士兵適應性培訓、職業技能培訓、學歷教育和終身學習的教育培訓體系,切實保障退役士兵享受政策紅利,更好促進就業創業發展。
二、普遍推行適應性培訓,助力身份轉換
(一)加強職業技能儲備培訓和離隊前教育。駐京部隊要積極做好面向現役士兵的教育培訓,支援其在服役期間學習儲備多種職業技能,取得更多職業技能等級證書;進一步完善退役士兵離隊前教育工作。各區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要創新“雙擁”工作方式,配合駐區部隊開展職業技能儲備培訓和離隊前教育,發揮本市教育培訓資源優勢,依託優質院校、培訓機構,推薦專家學者、業務骨幹,“送技能”“送政策”等進軍營,幫助有意願、有條件的駐區部隊士兵提前做好從部隊到地方的身份轉換準備。
(二)全員組織參加,實施即退即訓。面向自主就業退役士兵開展適應性培訓,幫助其儘快轉變角色融入社會。各區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結合本區實際組織安排,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返鄉報到後及時組織實施,培訓時長不少於80學時。各區每年按照不低於每人500元的標準和本年接收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計劃人數安排適應性培訓經費預算,納入區財政年度預算安排。
(三)豐富培訓形式,確保培訓實效。適應性培訓要強化思想政治引領,面向自主就業退役士兵開展保密教育,樹牢組織紀律意識;宣講退役士兵政策,普及相關法律法規;開展心理調適,促進角色轉換;介紹首都經濟社會發展情況,摸底就業需求,分析就業形勢,引導合理預期;實施職業指導,提供就業推薦、培訓推介。採用“網際網路+培訓”、集中培訓等線上線下相結合的多種教學手段,靈活安排教學,開展培訓評估,確保教學效果。
三、積極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拓寬選擇渠道
(四)優化培訓模式,增強個性選擇。退役士兵按規定享受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政策。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依託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目錄、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目錄中的機構面向退役士兵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實施學歷證書+若干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制度(1+X證書制度)和學分銀行制度,落實學習成果認定、積累和轉換機制。各區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應設立退役士兵培訓臺賬,實行動態管理;開放共用優質培訓資源,退役士兵可根據個人意願和需求跨區參加培訓。
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可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接受一次免費職業技能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由各區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組織實施,經費由中央、市、區財政共同負擔,中央財政補助按照年度各區參加職業技能培訓自主就業退役士兵人數下達,市財政按照中央標準1:1配套補助,各區結合實際需求和本區財力做好經費統籌保障。逐月領取退役金軍士的職業技能培訓按相關規定執行。
(五)加強監督管理,提高服務能力。對簽約合作的承訓單位按有關規定實施合同管理,建立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定期開展檢查考核,提高培訓品質。深化退役士兵職業技能培訓工作“放管服”改革,提高服務效能。嚴格執行保密規定,確保退役士兵資訊安全。結合培訓項目實際,科學設定學時要求。按規定落實軍事專業與職業對應目錄和軍地職業技能證書銜接相關政策。
四、全力支援提升學歷,享受優待保障
(六)支援從高校應徵入伍士兵退役後複學深造。支援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學校錄取並保留入學資格或者保留學籍的退役士兵入學或複學,經學校同意並履行相關程式後可轉入本校其他專業學習,免修公共體育、軍事技能和軍事理論等課程,直接獲得相應課程學分,允許適當延長修業年限。高職(專科)升普通本科、成人本科按規定免試入學。符合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按有關規定享受加分照顧。服役期間獲二等功以上獎勵,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退役士兵可申請免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七)鼓勵退役士兵提升學歷。退役士兵報考高職院校免文化素質考試。符合條件的退役士兵參加全國普通高考、成人高考,按規定享受加分照顧。退役士兵服役期間的學歷教育和非學歷教育學習成果按規定記入國家學分銀行,實現退役前後學習成果貫通連續。落實行業教育合作機制,以專業教育促進退役士兵入行就業,努力實現“入學即入職”。
自主就業退役士兵退役1年內通過全國統一高考或高職分類招考方式進入本市定點高等職業院校及普通高等學校參加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可享受2年“三免一補”(免學雜費、免住宿費、免技能鑒定費,並享受培訓期間生活補助)政策。生活補助費按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安排,每年按10個月計發,經費納入市退役軍人局部門預算保障。
自主就業退役士兵退役1年內參加經區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審核同意的非全日制本專科學歷教育的,畢業1年內可憑畢業證書、學雜費憑據到區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申請報銷每年不超過5000元的補助費用,經費由市財政通過專項轉移支付補助保障,有條件的區可增加補助支援。
(八)注重提升教學品質,落實支援優待政策。自2019年秋季學期起,對通過全國統一高考或高職分類招考方式考入普通高等學校的全日制在校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學生均實行學費減免,減免最高限額按規定標準執行;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學生全部享受本專科生國家助學金。退役士兵參加全日制中等職業教育的,按規定享受中等職業教育國家助學金和免學費政策。
各區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可根據學費減免政策指導退役士兵按需報考。教育等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落實學費減免和本專科生國家助學金政策,規範退役士兵培養過程,將教學成效作為重要因素納入院校考核評優的指標體系。培養院校要設計符合退役士兵特點的人才培養方案,嚴把教學品質和教育紀律關口,在學業考核上對退役士兵和其他在校生“同大綱、同標準”。
五、開展終身教育培訓,提高能力素質
(九)實行職業生涯全過程培訓。將退役士兵培訓納入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體系。以職業素養提升、技術更新、技能等級晉陞為培養目標,鼓勵用人單位定期組織退役士兵參加崗位技能提升和知識更新培訓,拓展職業上升空間。市、區退役軍人事務部門依託就業企業合作簽約機制,支援合作企業為受聘退役士兵提供多渠道、多層級、多頻次的教育培訓。圍繞服務鄉村振興、打造“雙創”升級版等發展戰略,開展退役士兵創業培訓。對下崗失業退役士兵,由人力社保部門及時納入失業人員職業技能培訓範圍,並按規定予以補貼。
(十)充分發揮國家退役士兵網路學習平臺作用。利用學習平臺開展網路教學、資訊推送、職業能力傾向測試等,為退役士兵線上參加適應性培訓、職業技能培訓、學歷教育和終身教育培訓提供支撐。推動建立政府引導、多方參與的資源共建共用機制,鼓勵各類教育培訓機構在網路學習平臺面向退役士兵發佈優質課程、開展線上培訓、實施教學管理,提升培訓效能。
六、加強組織領導,統籌協調推進
(十一)強化協同發力,上下聯動落實。市、區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將退役士兵教育培訓工作作為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多措並舉,抓出實效。建立健全部門間協調機制,市、區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統籌協調,相關部門各司其職、協調配合,統籌推進退役士兵教育培訓工作實施。充分發揮教育培訓資源優勢,推動實現區域間協調聯動,依託鄉村振興和區域一體化發展,對接共用優質教育培訓資源向全市覆蓋。結合本市實際,由教育等部門研究制定落實退役士兵終身教育培訓政策的具體措施,建立年度報告、檢查和評估機制。
(十二)優化經費保障,確保應享盡享。市、區各有關部門要統籌落實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訓政策,按照規定標準及時做好經費保障,確保退役士兵應享盡享。收到中央財政補助經費後,市財政局根據市退役軍人局的分配意見,在30日內下達各區財政局,同時批復分區績效目標。市財政補助經費納入市對區專項轉移支付退役安置補助經費安排,以每年市退役軍人局統計的退役士兵服務對象人數編制並分配下一年度市財政補助預算,資金按照《北京市社會保障和就業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管理辦法》規定做好管理和使用。區財政局商本區退役軍人局等部門做好中央和市級財政補助資金的統籌安排,並將區級負擔經費納入年度部門預算保障。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退役士兵教育培訓財政補助資金由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財政審計局統籌保障。
(十三)明確部門職責,加強政策銜接。市、區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負責退役士兵教育培訓工作的協調推動;市、區教育和人力社保等有關部門做好退役士兵招生錄取、教學管理、技能鑒定評價、數據共用等工作;市、區財政部門負責按規定落實退役士兵教育培訓相關經費保障;駐京部隊負責組織實施士兵服役期間繼續教育、離隊前教育和退役後教育培訓檔案材料移交等工作;北京衛戍區負責協調地方有關部門促進退役士兵軍地技能證書有效銜接轉換和相關數據交換。
(十四)注重宣傳引導,營造良好氛圍。創新宣傳方式,充分運用部門網站平臺、各類新聞媒體,發揮本市退役軍人四級服務保障體系作用,採取靈活多樣形式,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訓工作的宣講普及,提升相關政策影響力和知曉度。鼓勵退役士兵在返鄉報到和就業前窗口期儘早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廣泛開展各類交流活動,展示退役士兵參加教育培訓成果,提高教育培訓工作吸引力。強化典型引領,積極宣傳各區、各部門開展退役士兵教育培訓、提高服務品質的經驗與成效,營造支援和服務退役士兵教育培訓的良好環境。
(十五)加強監督檢查,完善管理制度。各區退役軍人事務、財政等部門應當強化退役士兵教育培訓補助經費的使用管理,並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監督、審計、稽查工作。各級退役軍人事務、財政等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退役士兵教育培訓補助經費的分配、審核、使用、管理等工作中,存在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以及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違法違紀行為的,應當依法追究相應責任。各區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牽頭結合本意見規定,制定本區配套方案或細則,報市退役軍人局備案。
本實施意見印發之日起實行,以往規定與本實施意見不一致的,以本實施意見為準。
北京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衛戍區參謀部
北京衛戍區政治工作部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