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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勞動、人事、監察/勞動就業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4. [實施日期] 2021-04-25
  5. [成文日期] 2021-04-21
  6. [發文字號] 京人社畢發〔2021〕11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1-04-28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1年 第23期(總第707期)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於進一步簡化本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手續優化就業服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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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人社畢發〔2021〕11號

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委員會、衛生健康委員會,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事業局、社會保險保障中心,各普通高等學校、中等專業學校,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優化營商環境的要求,本市進一步簡化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以下簡稱畢業生)就業手續、優化就業服務,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簡化就業手續。非公單位接收北京生源畢業生,取消由本市人力資源公共服務機構(見附件1)在就業協議書上簽章環節,畢業生持就業協議書辦理就業手續。本市人力資源公共服務機構不以無報到證拒收畢業生檔案。各普通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參照執行。

  二、取消重復體檢。各高校取消畢業體檢環節。本市用人單位常規入職體檢須在本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登記開展健康體檢的醫療機構(見“北京體檢網”http://www.bjtjw.net/bjtjw/)進行,以建議項目(見附件2)為主。體檢結果有效期6個月,有效期內體檢結果互認,不得要求畢業生重復體檢。用人單位和畢業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時,允許提出復檢、補檢要求。機關事業單位、特定行業、特定崗位對入職體檢有明確規定的,從其規定。招用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留學歸國人員、港澳臺青年及其他勞動者參照執行。

  三、優化就業服務。依託“北京畢業生就業創業服務平臺”(http://fuwu.rsj.beijing.gov.cn/bjdkhy/bysjycy/)和“北京高校畢業生就業資訊網”(http://www.bjbys.net.cn/),為用人單位和畢業生提供求職招聘、網路雙選會、空中宣講、簡歷管理等服務。各區要切實做好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實名制登記工作,為其提供政策諮詢、就業推薦、職業指導等服務,促進畢業生更加充分更高品質就業。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此前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附件:

  1.北京市人力資源公共服務機構聯繫方式

  2.畢業生入職體檢建議項目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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