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文件
  1. [主題分類] 民政、扶貧、救災/社會福利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民政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北京市財政局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0-07-24
  6. [發文字號] 京民社救發〔2020〕95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0-08-03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0年 第34期(總第670期)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調整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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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民社救發〔2020〕95號

各區民政局、財政局:

  為更好地保障本市城鄉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按照《北京市社會救助實施辦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82號)、《關於建立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調整機制意見的通知》(京政發〔2005〕13號)和《關於建立本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調整機制意見的通知》(京政發〔2006〕15號)的規定,市民政局、市財政局依據國家統計局北京調查總隊、市統計局提供的數據,對城鄉低保標準進行了調整。經市政府批准予以公佈。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市低保標準從家庭月每人平均1100元調整為1170元。

  二、因調整低保標準所增加的經費,由區財政負擔。

  三、新的城鄉低保標準從2020年7月起執行。

  此次低保標準的調整,是市委、市政府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保障基本民生,增進人民福祉,促進共同富裕的具體體現,是脫貧攻堅收官之年的重要舉措。各級民政、財政部門要密切配合,切實做好各項具體工作,保證本次城鄉低保標準調整工作的順利實施。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財政局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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