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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勞動、人事、監察/社會保障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醫療保障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北京市老幹部局;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殘疾人聯合會;北京市農業農村局;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北京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0-07-29
  6. [發文字號] 京醫保發〔2020〕23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0-07-30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0年 第34期(總第670期)

北京市醫療保障局 中共北京市委老幹部局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殘疾人聯合會 北京市農業農村局 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北京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北京市財政局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進一步做好個人繳費享受政府補貼人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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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醫保發〔2020〕23號

各區人民政府,各相關單位:

  2020年是脫貧攻堅收官之年,確保本市個人繳費享受政府補貼人員(以下簡稱“免繳人員”)應保盡保是必須完成的底線任務。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北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的通知》(京政發〔2017〕29號)和《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印發〈北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京人社農合發〔2017〕250號)文件精神,參照《國家醫保局辦公室 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 國務院扶貧辦綜合司關於進一步做好2020年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基本醫保參保繳費工作的通知》(國醫保電〔2020〕18號)要求,為保證免繳人員應保盡保,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居民一次登記,部門聯網通辦

  針對本市老幹部、民政、殘聯、農業農村、衛生健康、退役軍人等6個主管部門認定的13類人員,建立認定參保“聯網通辦”工作機制,實現“一次申請,一窗受理”,完成免繳人員身份認定到醫保參保登記全流程“聯網通辦”。

  (一)完善免繳人員參保資訊採集。市級各主管部門完善各相關業務系統個人資訊採集功能,在個人資訊採集欄增加身份認定人員的參保狀態、參保意願等資訊。對暫無系統管理或不宜修改系統的市級各主管部門,在個人資訊採集制式錶中增加身份認定人員的參保狀態、參保意願等資訊。

  (二)優化經辦流程。鄉鎮(街道、地區)各身份認定受理部門錄入免繳人員個人資訊,區級各主管部門審核確認免繳人員身份認定資訊後匯總至市級主管部門,市級醫保部門通過系統介面從同級主管部門調取審核確認的免繳人員參保資訊,為符合城鄉居民醫保參保條件免繳人員辦理參保登記,製作社會保障卡;同時建立未參保臺賬,記錄不符合參保條件人員資訊,並定期反饋給市級各主管部門。

  對尚未建立市級資訊系統,無法開展系統對接的,鄉鎮(街道、地區)各身份認定受理部門將區級各主管部門審核確認的免繳人員參保資訊以手工交互的方式交換給社保所。社保所負責為符合城鄉居民醫保參保條件的免繳人員辦理參保登記,申請社會保障卡;同時建立未參保臺賬,記錄不符合參保條件人員資訊,並反饋給各受理部門。對於去世離休幹部無工作配偶參保,市級醫保部門將市級主管部門提供的免繳人員名單梳理比對後納入免繳人員參保數據庫。

  (三)發放社會保障卡。按照“誰受理,誰發放”的原則,社保所及時將市級制發的社會保障卡發放到鄉鎮(街道、地區)各身份認定受理部門,在相應人員待遇兌現時一併將社會保障卡等醫保相關材料發放至個人。對於生理、精神上不能完全自理的人員,由監護人(或村、居委會)統一保管。

  二、動態數據比對,強化精準督辦

  市級醫保部門與市級各主管部門每月進行數據交互比對,將比對結果逐級下發至鄉鎮(街道、地區)。鄉鎮(街道、地區)督導社保所對符合參保條件未參保人員辦理參保手續。同時,鄉鎮(街道、地區)各身份認定受理部門每月梳理匯總免繳人員資訊,逐級上報至市級各主管部門;市級各主管部門交互給市級醫保部門。對於因個人原因自願放棄參保、身份變更或死亡減員的人員,動態更新免繳人員參保數據庫及未參保人員資訊臺賬。

  市級各主管部門每年年初將上年12月底的免繳人員名單眼饋給市級醫保部門。市級醫保部門經梳理比對後形成當年集中參保期全市免繳人員參保數據庫。

  三、認定即享待遇,定點預留自選

  建立免繳人員兜底保障機制,將符合城鄉居民醫保參保條件的人員全部納入參保人員資訊庫,確保及時享受待遇。對新認定身份符合條件的城鄉居民醫保新參保人員,在身份認定當月即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急)診及住院待遇,不再設置等待期。對已入庫的免繳人員在參保資訊完善前發生的當年度醫藥費用實行手工報銷,確保不因部門間資訊交換時滯影響待遇享受。對取消身份認定的參保人員,當年參保繼續有效,次年不再享受政府補貼。將職工醫保減員的免繳人員納入城鄉居民醫保資訊庫,實現個人醫保待遇無縫銜接。

  通過部門間資訊交互辦理參保登記的免繳人員,參保系統預留定點醫療機構自行選擇功能,並在免繳人員申請身份認定時提示個人通過“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進行定點醫療機構自行選擇。

  四、明確職責分工,協同兜底保障

  免繳人員參保是減輕困難群體醫療負擔的有力保障,也是進一步實施醫療救助的前提條件,更是各級主管部門落實免繳人員保障措施的一部分。各區、鄉鎮(街道、地區)政府由主管領導牽頭,統籌協調各相關單位,定期溝通解決免繳人員參保補助政策落實過程中遇到的堵點和難點,壓實各部門責任,確保應保盡保,不落一人。各級主管部門負責補充採集個人資訊參保數據項,摸實應參保底數,及時向各級醫保部門提供準確完整的應參保人員名單及未參保人員的摸排情況,並協助辦理參保等工作。各級醫保部門要加強多部門資訊去重比對工作,做好身份標識,依據各級主管部門補充採集的參保資訊及未參保人員的摸排情況健全未參保臺賬,對異地參保、死亡和失聯等免繳人員的參保狀態做好記錄。各級財政部門要確保免繳人員應保盡保等補助資金按時足額撥付到位。

  各鄉鎮(街道、地區)具體負責未參保免繳人員情況的摸排工作,逐人核實參保狀態、逐一動員未參保人員參保,逐個列明特殊情況,建立未參保臺賬,並按要求匯總上報;同時做好免繳人員的增、減員以及新增、退出人員的告知等工作。社保所負責辦理免繳人員參保登記及與鄉鎮(街道、地區)各身份認定受理部門關於參保資訊和社會保障卡的相關對接工作。

  各區、鄉鎮(街道、地區)政府要高度重視免繳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工作,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對標黨中央、國務院脫貧攻堅工作要求,強化部門協作,遵循“聯網通辦”的原則,抓實抓細免繳人員身份認定、資訊共用、醫保參保工作,提高經辦服務效率和品質,實現免繳人員應保盡保、動態參保,醫保待遇落實到位,降低“因病致貧、因病返貧”風險,為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貢獻首都力量。

北京市醫療保障局

中共北京市委老幹部局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殘疾人聯合會

北京市農業農村局

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北京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北京市財政局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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