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文件
  1. [主題分類] 商貿、海關、旅游/國內貿易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商務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北京市財政局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9-08-09
  6. [發文字號] 京商財務字〔2019〕7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9-08-15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商務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北京市商業流通發展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補充通知

列印
字號:        

京商財務字〔2019〕7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統一規劃和開發建設亦莊新城的批復》(京政字〔2019〕7號),為做好商業流通發展項目徵集工作,現就《北京市商業流通發展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京商務財務字〔2017〕47號)有關事項補充通知如下:

  在第六章“項目及資金管理”第十八條(一)項目審核中,按照隸屬關係,增加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商務主管部門的項目初審許可權。

  本通知自發佈之日起執行。

北京市商務局

北京市財政局

2019年8月9日

分享:
相關解讀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