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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廣播、電視、電影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廣播電視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19-05-18
  5. [成文日期] 2019-04-18
  6. [發文字號] 京廣電發〔2019〕41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9-04-29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19年 第20期(總第608期)

北京市廣播電視局關於印發《北京市提升廣播電視網路視聽業國際傳播力獎勵扶持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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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廣電發〔2019〕41號

北京地區各有關單位:

  《北京市提升廣播電視網路視聽業國際傳播力獎勵扶持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已經局長簽發通過,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廣播電視局

2019年4月18日


北京市提升廣播電視網路視聽業國際傳播力獎勵扶持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充分發揮全國文化中心示範引領作用,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北京廣播電視網路視聽”品牌,在國際舞臺上講好中國故事、北京故事,提升四個服務水準,根據《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對外文化貿易的意見》《中共北京市委關於發揮文化中心作用加快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進文化之都的意見》《北京市“十三五”時期加強全國文化中心建設規劃》等文件精神,以及北京市財政資金管理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北京市提升廣播電視網路視聽業國際傳播力獎勵扶持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旨在充分利用北京作為全國文化中心和國際交往中心的地位,發揮北京廣播電視網路視聽資源優勢,加強國際傳播能力建設和對外話語體系建設,展示新時代大國首都新形象。

  第三條 專項資金來源為市級公共財政預算。專項資金遵循“公開公正、擇優扶持、突出重點、注重績效”的原則,單獨核算,專款專用。專項資金的管理與使用應當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二章 支援範圍和方式

  第四條 專項資金支援對象為在北京註冊的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機構、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所從事的優秀廣播電視和網路視聽“走出去”項目。

  第五條 專項資金主要用於支援廣播電視和網路視聽節目對外傳播譯製、版權輸出和國際傳播平臺建設,具體包括:

  (一)支援廣播電視和網路視聽節目對外傳播譯製,提升譯製品質。

  對於“走出去”的優秀廣播電視作品(廣播節目、電視劇、電視節目、電視動畫片、電視紀錄片)和優秀網路視聽作品(網路劇、網路電影、網路動畫片、網路紀錄片、網路綜藝節目),每部(集)按照每語種每分鐘進行獎勵,標準參考國家相關獎勵規定。

  (二)支援向國外輸出版權,促進廣播電視和網路視聽節目版權引進和輸出平衡。

  對於成功輸出並産生重大積極影響的優秀廣播電視和網路視聽節目版權項目,經審核認定,按照不超過該項目上一年度版權出口總額的30%進行獎勵。

  (三)支援在國外建設傳播平臺,拓展國際傳播渠道。

  組織評選優秀國外傳播平臺,對入選平臺按照不超過其上一年度服務出口總額的20%進行獎勵。

  (四)除上述支援範圍外,專項資金還可用於因項目申報、論證、評審、績效評價及監督檢查等産生的管理費用,管理費支出按照政府採購有關標準執行。

  第六條 專項資金重點支援以下方向的優秀作品:

  積極宣傳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以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反映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反映實現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偉大歷程,反映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生動實踐。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觀照人民生活,表達人民心聲,用心用情用功抒寫人民、描繪人民、歌唱人民,把人民作為創作和表現的主體,把滿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始終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相統一。

  以紮根本土、深植時代為基礎,能夠承擔起記錄新時代、書寫新時代、謳歌新時代的使命,勇於回答時代課題,從當代中國的偉大創造中發現創作主題、捕捉創新靈感,反映時代的歷史巨變,描繪時代的精神圖譜,為時代畫像、為時代立傳、為時代明德。

  深入挖掘和闡發中華優秀傳統文化資源,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美德,具有鮮明的中國特色、中國風格和中國氣派。

  聚焦首都特點鮮明的古都文化、紅色文化、京味文化和創新文化,圍繞北京文脈傳承和時代變遷,特別是長城文化帶、大運河文化帶、西山永定河文化帶的傳承發展等,反映北京城市發展和社會人文風貌,具有濃郁的北京特色。

  符合國際傳播規律,用國際視角、國際表達講好中國故事、北京故事,具有較高的精神高度、文化內涵、藝術價值。

  第七條 已獲中央財政資金和其他市級財政資金獎勵扶持的項目,申報機構不得以同一項目或類似項目再次申報。獲得專項資金支援的項目,申報機構不得以同一項目或類似項目重復申請其他市級財政資金支援。

  第八條 充分發揮專項資金的引導孵化作用,建立提升北京市廣播電視網路視聽國際傳播力獎勵扶持項目庫,入庫項目實現預期目標經評審通過後予以優先支援。

  第九條 鼓勵建立優秀譯製團隊和專家庫,提升譯製效率與品質,講好中國故事和北京故事,展現真實、立體、全面的中國。

第三章 管理和使用

  第十條 市廣播電視局負責項目申報、評審,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監督管理,開展績效自評等工作。

  第十一條 專項資金納入市廣播電視局部門預算,按照部門預算管理要求編制預算。

  第十二條 預算一經批復,應當嚴格按照預算執行。在執行過程中確需調整的,須報市財政局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審查和批准手續。

  第十三條 符合政府採購要求的項目須按相關規定實施政府採購。

  第十四條 專項資金結轉和結餘,按照《北京市市級行政事業單位財政性結餘資金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獲得專項資金的機構應嚴格按照規定對專項資金實行單獨核算,健全財務檔案,做好相關資訊、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以備進行審計檢查和實施績效考評。

  第十六條 獲得專項資金的機構應及時向資金主管部門報送資金使用報告,報告包括有關項目實施、資金使用和績效目標實現等情況。

  第十七條 市廣播電視局每年委託第三方機構對專項資金提升北京廣播電視網路視聽國際傳播力的效果和獎勵扶持項目品質進行評估。

第四章 監督檢查

  第十八條 市廣播電視局與獎勵扶持機構簽署管理協議;違反管理協議內容的機構,取消其三年獎勵扶持資格。

  第十九條 專項資金主管部門負責對專項資金使用的合規性、安全性進行檢查,並對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實施績效考評。

  第二十條 專項資金使用機構應遵守國家財政、財務法規和財經紀律,自覺接受財政、審計等部門的監督檢查。對於虛報、冒領、截留、挪用專項資金等違反財經法規規定的行為,依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等相關法規規定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市廣播電視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2019年5月18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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