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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衛生、體育/衛生
  2. [發文機構] 中國民用航空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4. [實施日期] 2019-03-19
  5. [成文日期] 2019-03-14
  6. [發文字號] 民航發〔2019〕17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9-03-14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中國民用航空局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關於印發《航空醫療救護聯合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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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發〔2019〕17號

民航各地區管理局、各通用航空公司,北京市、河北省、遼寧省、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山東省、湖北省、廣東省、重慶市、四川省、陜西省衛生健康委: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通用航空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國家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十三五”規劃》和《院前醫療急救管理辦法》,探索完善醫療機構與通用航空運營單位間資訊溝通、協同聯動機制,建立完善醫療機構開展航空醫療救護業務相關標準規範體系,充分發揮通用航空在醫療救護領域的作用,提升航空醫療救護體系和能力建設,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決定在部分地區開展航空醫療救護聯合試點工作。現將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相關單位遵照執行。

  試點期間,鼓勵非試點地區醫療機構結合實際,繼續廣泛開展航空醫療救護業務,向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提出改進相關工作的建議。

  聯繫人:中國民用航空局 徐動、唐赫

  電 話:010-64091890、64092821

  聯繫人: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丁雯、王莉莉

  電 話:010-68791885、68791778

中國民用航空局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2019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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