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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農業、林業、水利/其他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北京市農業農村局;北京市水務局;北京市園林綠化局;北京市農林科學院
  4. [實施日期] 2019-03-01
  5. [成文日期] 2019-03-01
  6. [發文字號] 京科發〔2019〕3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9-03-01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19年 第42期(總第630期)

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北京市農業農村局 北京市水務局 北京市園林綠化局 北京市農林科學院關於印發《北京市農業科技園區發展規劃(2019-2025年)》和《北京市農業科技園區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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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科發〔2019〕3號

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關於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鄉村振興戰略有關部署和精神,認真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發展規劃(2018-2025年)》(國科發農〔2018〕30號)以及《北京市“十三五”時期加強全國科技創新中心建設規劃》(京政發〔2016〕44號)、《北京市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京發〔2018〕39號)的要求,推進北京市農業農村創新發展,服務鄉村振興戰略深入實施,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北京市農業農村局、北京市水務局、北京市園林綠化局、北京市農林科學院共同制定了《北京市農業科技園區發展規劃(2019-2025年)》和《北京市農業科技園區管理辦法(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北京市農業農村局

北京市水務局

北京市園林綠化局

北京市農林科學院

2019年3月1日


北京市農業科技園區發展規劃

(2019-2025年)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關於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鄉村振興戰略有關部署和精神,認真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發展規劃(2018-2025年)》(國科發農〔2018〕30號)以及《北京市“十三五”時期加強全國科技創新中心建設規劃》(京政發〔2016〕44號)、《北京市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京發〔2018〕39號)的要求,加快北京市農業科技園區創新發展,制訂本規劃。

  一、現狀與成就

  近年來,北京市以習近平總書記“三農”重要思想和對北京重要講話精神為根本遵循,大力發展都市現代農業,“調轉節”深入推進,綠色發展水準顯著增強,基本形成了業態豐富、功能多樣、環境友好、特色鮮明的都市現代農業産業體系和支撐保障體系。依託首都科技創新資源優勢,北京農業科技貢獻率已達到72%,接近發達國家水準,推動北京現代農業步入創新驅動發展的快車道,引領帶動全國現代農業走高端、高效、高輻射之路。

  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農業科技創新工作,2010年,科技部、農業部、北京市政府啟動共建北京國家現代農業科技城。幾年來,北京國家現代農業科技城不斷創新機制體制、突破技術瓶頸、優化産業鏈條,建設了5個國家農業科技支撐服務平臺和7個國家農業科技園區,已成為國家“一城兩區百園”農業科技協同創新體系的龍頭,並被列入《北京市“十三五”時期加強全國科技創新中心建設規劃》。目前,北京市已建成“星創天地”50家,農業高新技術企業605家,農業標準化生産基地1500多家,已成為現代農業的整合創新平臺、成果轉化輻射源、雙新雙創策源地,有效提升了北京都市現代農業的發展水準,引領帶動全國現代農業發展。

  二、形勢與需求

  北京市把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作為建設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的重要內容。結合自身“大城市小農業”“大京郊小城區”的特點,北京市加快建設全國科技創新中心,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有力推動了農業農村發展進入“方式轉變、結構優化、動力轉換”的新時期。北京市農業科技園區發展既存在諸多有利條件和機遇,也面臨不少困難和挑戰,必須更加依靠科技進步實現創新驅動、內生發展。

  (一)推進農業科技創新,加快建設北京全國科技創新中心的需要

  農業科技創新是全國科技創新中心建設不可忽略的一項重要內容。當前,全球新一輪農業科技革命和産業變革蓄勢待發,“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深入人心,人才、知識、技術、資本等創新資源加速流動。農業科技園區是全國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的重要支撐,能夠打造科技先發優勢,推動更多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為新技術、新産品,服務全國科技創新中心建設。

  (二)推進北京“疏轉促”,構建農業高精尖産業結構的需要

  “疏轉促”是北京現代化建設的重要內容。新形勢下,北京農業發展存在生産空間不斷調減、水資源與環境對農業的約束日益趨緊、生産成本不斷抬升、市場競爭愈加激烈等問題。園區建設能夠疏解低端、耗水、高排放産業,做優做精籽種農業、觀光農業、設施農業等重點産業;能夠轉變農業發展方式,走集約化、生態化、融合化、信息化之路;能夠促進京津冀現代農業協同發展,保障首都農産品高品質、多元化有效供給。

  (三)促進一二三産業融合,建設和諧宜居之都的需要

  鄉村振興是北京和諧宜居之都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北京都市現代農業仍然是首都鮮活安全農産品供給的基礎保障,是首都生態屏障的重要組成,是首都和諧宜居的基礎支撐。園區作為傳統農業轉型升級和高新技術産業培育的重要載體,能夠推進現代農業一二三産業融合發展,能夠把農村打造成農民的家園和市民的樂園,能夠帶動北京市低收入村增收致富。

  面對農業農村發展新時期和鄉村振興戰略的新要求,農業園區建設在取得顯著成效的同時,也面臨着新的問題與挑戰,主要表現在:一是協同機制不夠完善,當前農業園區以自發創建為主,市區鎮三級聯動協同不足、各部門業務協同不足、“小農戶”與“大市場”對接協同不足。二是社會資本投入農業熱情不夠,當前農業園區歷史欠賬較多、農村基礎設施總體上仍比較薄弱,資金進入園區的動力不足、中小企業融資渠道不暢、資本投資農業效益不高。三是農業科技有效供給不夠,當前,北京市農業科技創新水準較高,但科技成果轉化率低、轉化成本高,專業化的成果轉化平臺缺少,科技創新未能與現實生産需求精準對接。四是農業園區推動鄉村振興力度不夠,當前鄉村振興戰略對“三農”工作作出總體部署,但農業園區對産業轉型升級的引領帶動作用不夠,依託科技創新培育區域農村經濟新增長點的能力不夠,帶動農民增收的能力不夠。

  面對新形勢與新需求,北京市急需建設一批農業科技園區,並提升國家農業科技園區建設水準,為爭創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産業示範區提供支撐。

  三、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為引領,以建設全國科技創新中心為導向,以實現鄉村振興為根本目標,以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突出園區特色,着力促進園區向高端化、集聚化、融合化、綠色化方向發展,推動農業全面升級;着力促進産城産鎮産村融合,推動農村全面進步;着力促進一二三産業融合,大幅度增加農民收入,推動農民全面發展。

  (二)建設定位

  集聚創新資源,培育新動能,發展高新技術産業和新型業態,着力拓展農村創新創業、成果展示示範、技術轉化推廣和職業農民培訓的功能。強化創新鏈,支撐産業鏈,激活人才鏈,提升價值鏈,分享利益鏈,將園區打造為現代農業創新驅動發展的引領區、京津冀現代農業協同發展的試驗區、都市現代農業發展的樣板區和農業高新技術産業的集聚區。

  (三)基本原則

  1.堅持創新引領。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科技創新為核心,大力強化農業高新技術應用,培育農業高新技術企業,發展農業高新技術産業,建設一批農業高新技術産業集聚的園區,統籌推進科技、管理、品牌、商業模式等領域全面創新。

  2.堅持特色發展。根據各園區的資源稟賦與發展階段,立足區域農業生態類型,鼓勵園區集聚優勢特色産業差異化發展,打造品牌農業,促進區域特色優勢産業升級。

  3.堅持示範帶動。完善園區引領示範作用,增強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輻射帶動京津冀農業轉型升級,提高土地産出率、資源利用率和勞動生産率。

  4.堅持融合促進。樹立全産業鏈發展思維,促進農業産業鏈向上下游延展滲透,推進一二三産業融合發展。強化城鄉統籌發展,鼓勵探索“園鎮一體”“園村一體”發展新模式。

  5.發揮“兩個作用”。更好地發揮政府的引導作用,整合科技、資訊、資本、人才、政策等創新要素,加大對園區支援;更好地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調動園區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業、新型經營主體等各方面的積極性,實現園區共建共治共用。

  (四)發展目標

  到2022年,健全由北京國家現代農業科技城、國家農業科技園區、市級農業園區為支撐的農業科技園區體系,建設科技支撐明顯、技術裝備先進、産業鏈有機延伸、新型業態豐富的都市農業特色科技園區,打造農業“高精尖”産業發展的策源地、農村一二三産業融合的催化劑、農民增收致富的源動力、鄉村生態和文化振興的加速器,讓農業成為有奔頭的産業,讓農民成為有吸引力的職業,讓農村成為安居樂業的美麗家園。

  ——園區佈局更加完善。依託農業高新技術企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和農業特色小鎮等,建設20-30家市級農業科技園區;支援鼓勵有條件的園區創建國家農業科技園區;加強已有國家級園區建設,爭創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産業示範區。

  ——園區創新創業能力進一步增強。吸引一批院士團隊、國家級人才等高端人才團隊進駐園區;支援鼓勵有條件的園區與高等院所、科研機構聯合開展科技攻關。

  ——園區成果轉化能力不斷增強。引進新品種、新技術、新設施800個以上,專利申請數300項以上,科技成果轉化數量500個以上,園區節水能力進一步提升,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達到0.75以上,技術培訓10萬人次以上,建設“星創天地”80家。

  ——園區帶動農民增收致富能力大幅提升。轉變“輸血”為“造血”,帶動園區內農民收入增速高於全市農民平均增速,助力北京低收入村和農戶增收致富。

  到2025年,把園區建設成為農業科技成果培育與轉移轉化的創新高地,農業高新技術産業及其服務業集聚的核心載體,農村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重要陣地,産城鎮村融合發展與農村綜合改革的示範典型。鄉村振興取得重要進展,都市農業産業興旺、美麗鄉村生態宜居、農村社會鄉風文明、農村基層治理有效、新型職業農民生活富裕的鄉村發展格局基本形成。

  四、重點任務

  (一)積極探索機制創新,提高資源配置效率效能

  以技術創新、模式創新、機制創新為根本途徑,在農業轉方式、調結構、促改革等方面進行積極探索,推進農業轉型升級,促進農業高新技術轉移轉化,提高土地産出率、資源利用率、勞動生産率。支援園區科技創新,認真落實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收益、科技人員兼職取酬等制度規定。完善政策、金融、社會資本等多元投入機制,着力優化投入結構,創新使用方式,提升支農效能,通過創新驅動將農業生産引入現代農業發展的軌道。創新和完善利益聯結機制,強化龍頭企業與合作社對農戶的帶動作用,助推都市農業産業化發展。探索政府、園區、科研院所、生産經營主體、農民等各方共建共治共用的建設治理新格局。

  (二)集聚優勢科教資源,提升創新服務能力

  引導科技、資訊、人才、資金等創新要素向園區高度集聚。吸引匯聚農業科研機構、高等學校等科教資源,在園區發展面向市場的新型農業技術研發、成果轉化和産業孵化機構,建設農業科技成果轉化中心、科技人員創業平臺、高新技術産業孵化基地。支援園區企業和科研機構結合區域實際,自主承擔或聯合參與科研項目,開展特色優勢産業關鍵共性技術研發和推廣。吸引匯聚農業科研機構、高等學校等科教資源,搭建各類研發機構、測試檢測中心、院士專家工作站、技術交易機構等重大功能型和科研公共服務平臺,促進國際先進技術、原創技術的對接與轉化。引導園區積極開展技術培訓、創新創業、企業孵化、資訊交流、中介服務、投融資等一體化服務,加強先進實用技術整合示範,打造科技精準扶貧模式,發揮園區窗口效應和帶動作用。

  (三)培育科技創新主體,推動農業高精尖發展

  打造企業孵化器、星創天地、現代農業産業科技創新中心等“雙創”載體,培育一批技術水準高、成長潛力大的科技型企業,形成農業高新技術企業群。依託園區資源稟賦和産業基礎,加強研究開發及成果轉化條件設施建設,打造優勢特色主導産業,實現標準化生産、區域化佈局、品牌化經營和高值化發展,形成一批帶動性強、特色鮮明的農業高新技術産業集群。推動産業鏈高端發展,提升農産品加工、物流水準和品牌價值,實現一二三産業融合。發展“網際網路+園區”等創新模式和新型業態,強化現代服務業與農業高新技術産業的融合發展。加強特色優勢産業共性關鍵技術研發,增強創新能力和發展後勁。推動北京都市現代農業向科技農業、精緻農業、高端農業方向發展。

  (四)優化創新創業環境,提高園區雙創能力

  構建以政産學研用結合、科技金融、科技服務為主要內容的創新體系,提高創新效率。建設具有區域特點的新型職業農民培訓基地,提升農民職業技能,優化農業從業者結構,培養適應現代農業發展需要的新型職業農民。按照實施人才強國戰略的要求,聚集一批農業領域戰略科技人才、科技領軍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準創新團隊,打造一支素質優良、結構合理的農業科技創新創業人才隊伍。促進園區更加注重吸引、培養、使用、激勵人才,更加注重發揮創新型企業家、專業技術人才在園區發展中的作用,營造集聚創新創業人才的生態環境。堅持高端人才引進與鄉土人才培養並重,鼓勵有條件的園區建立創業服務中心和科技孵化器。鼓勵大學生、企業主、科技人員、留學歸國人員自主創新創業,使各類“雙創”主體成為推動農業創新發展的主力軍。

  (五)鼓勵特色化發展,完善園區建設模式

  全面推進農業科技園區建設,引導園區依託科技優勢,開展示範推廣和産業促進,培育具有較強競爭力的特色産業集群。按照“一園區一主導産業”,打造具有品牌優勢的農業高新技術産業集群,提高農業産業競爭力。建設區域農業科技創新中心和産業發展中心,形成區域優勢主導産業,探索創新驅動現代農業發展的特色模式,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做法。

  (六)建設生態宜居美麗鄉村,推進城鄉融合發展

  堅持綠色發展,發展迴圈生態農業,打造水體潔凈、空氣清新、土壤安全的綠色園區。依託園區綠水青山、田園風光、鄉土文化等資源,促進農業與旅游休閒、教育文化、健康養生等産業深度融合,發展觀光農業、體驗農業、創意農業,促進農村一二三産業融合發展,建設生態宜居美麗鄉村。推動城鄉融合發展,實現生産要素的合理流動和優化組合,有效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打造山水林田湖草綜合生命共同體,促進園區生産生態生活協調發展,大力推進鄉村振興戰略深入實施。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

  建立市科委牽頭,聯合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務局、市園林綠化局、市農林科學院等相關部門統籌協調,區級科技、農業等主管部門業務指導的工作聯動機制,建立管理科學、運轉高效、部門協同的運作機制,推動農業科技園區建設與鄉村振興、美麗鄉村工作協同部署、協同推進、協同發展。建立北京市農業科技園區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園區的組織領導、頂層設計。鼓勵園區設立管理委員會,落實必要的管理職權和專職人員,推進“放管服”改革,構建精幹高效的管理體系。發揮好各類創新戰略聯盟的作用,加強園區之間的培訓交流、成果對接,為産業發展提供示範引領和服務支撐。加強北京市農業科技園區智庫建設,成立園區專家諮詢委員會。對園區開展動態管理和績效評估。

  (二)加大政策支援

  通過專項引導資金(基金)、科技創新基金、人才與基地基金等,支援園區開展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示範、創新創業。鼓勵國家重點研發計劃農業領域項目和北京市科技項目優先在園區研發試驗、科技示範。為園區入駐企業提供金融服務便利。鼓勵園區發揮市場主體作用,吸引社會資本向園區傾斜,支援園區基礎設施建設。各級科技、農業等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大科技和農業項目與園區建設的資源整合。對園區創新驅動發展涌現出的新典型、新模式、新機制,及時總結推廣,加大對先進單位和個人的表彰力度。

  (三)加強協同發展

  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提高服務效能,在投融資、技術創新、成果轉化、人才管理以及土地流轉等方面進行探索創新,推進園區協同創新。鼓勵園區建立資訊平臺、交易平臺、成果平臺、專家平臺,引導園區資源整合和互聯互通,開展技術、成果、市場、資訊共用,推動園區産業發展。農業科技園區要針對區域農業發展瓶頸,在推進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農業新興産業培育、現代農業管理模式創新等方面發揮示範作用,開展聯合攻關,解決制約區域農業發展的重大問題。進一步加快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加強職業農民培訓,推進科技扶貧精準脫貧。


北京市農業科技園區管理辦法(試行)

  為加強北京市農業科技園區建設與規範化管理,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培育農業農村發展新動能,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結合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鄉村振興戰略、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以及《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發展規劃(2018-2025年)》《北京市“十三五”時期加強全國科技創新中心建設規劃》的相關要求,參照《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管理辦法》,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辦法所稱北京市農業科技園區,是指北京市農業科技園區工作領導小組批准建設的北京市農業科技園區(以下簡稱“園區”)。北京市農業科技園區是指依託各類農業創新創業主體建設的,主要從事農業科技創新與示範、農業科技創業與孵化、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與推廣、農業科技服務與培訓等活動的農業園區。園區原則上應包括邊界清晰的核心區、特色鮮明的示範區和一定範圍的輻射區,具有相對獨立的管理機構和比較完善的管理制度,對周邊農業産業發展、農村生態環境改善和農民收入增加等具有較強的帶動能力。

  第二條 園區建設與管理要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作、企業主體、農民受益”的原則,集聚創新資源,培育農業農村發展新動能,着力拓展農村創新創業、成果展示示範、技術轉化推廣和職業農民培訓四大功能,強化創新鏈,支撐産業鏈,激活人才鏈,提升價值鏈,分享利益鏈,把園區建設成為現代農業創新驅動發展的高地。

  第三條 本辦法主要包括園區申報、審核、建設、管理、驗收等工作。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 市科委聯合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務局、市園林綠化局、市農林科學院成立北京市農業科技園區工作領導小組。園區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園區工作進行宏觀指導,組織制定併發布園區發展規劃、管理辦法。

  第五條 園區工作領導小組管理辦公室(簡稱園區管理辦公室)設在市科委,負責園區統籌協調和日常管理。園區管理辦公室委託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農村發展中心開展相關工作。

  第六條 園區管理辦公室聘請相關領域知名專家組成園區專家工作組,負責園區發展戰略與政策研究、提供諮詢和技術指導,並參與相關論證、評審、過程監管、驗收等工作。

  第七條 各區科技、農業等主管部門負責轄區內園區組織申報、指導管理、資源整合、統籌發展等工作。

  第八條 園區申報單位應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落實園區規劃編制、基礎設施建設、創新能力建設、平臺建設、産業發展等工作。

第三章 申報與審核

  第九條 園區申報條件:

  (一)園區申報主體應為在北京市註冊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

  (二)園區要有科學的規劃方案、合理的功能分區、明確的主導産業、精準的用水計量設施、完善的配套措施;

  (三)園區建設規劃要符合北京市農業科技園區發展規劃,並符合當地社會經濟發展規劃;

  (四)園區要有明確的地理界線和一定的建設規模,核心區、示範區、輻射區功能定位清晰,建設內容具體;

  (五)園區要有較強的科技開發能力或相應的技術支撐條件,能夠承接技術成果的轉移轉化;要有較好的研發基礎設施條件或較完善的技術轉化服務體系;有條件的要有專家工作站或星創天地;

  (六)園區要有科技服務機構,具備農業高新技術應用示範能力,能夠有效提高當地勞動生産率、土地産出率和資源利用率;要為職業農民培訓提供場所,促進當地居民收入的提高;要為大學生、農民工等返鄉創業提供孵化器和公共服務平臺;

  (七)園區要有健全的管理服務體系。

  第十條 園區申報程式:

  (一)園區申報單位向區科技、農業等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二)區科技、農業等主管部門對園區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後報送園區管理辦公室。

  第十一條 園區申報材料:

  (一)北京市農業科技園區建設申報書(見附件1);

  (二)北京市農業科技園區總體規劃(見附件2);

  (三)北京市農業科技園區建設實施方案(見附件3);

  (四)其他有關附件材料。

  第十二條 園區論證與審核:

  (一)園區管理辦公室組織專家對申報園區進行實地考察,提出園區建設的相關建議,並形成考察報告;

  (二)園區管理辦公室組織專家通過會議評審等方式對申報園區進行論證和評審;

  (三)園區管理辦公室將考察報告及專家評審結果報請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對通過審定的園區進行公示,由市科委發文正式批准。

第四章 建設與管理

  第十三條 園區申報單位須按照論證評審通過後的園區總體規劃、園區建設實施方案組織實施。

  第十四條 各區科技、農業等主管部門要整合本地區各類涉農項目支援園區發展。

  第十五條 園區要堅持新發展理念,以推動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推動科技服務業和創新創業政策在園區落地生根;要積極吸引優勢企業和優秀人才入駐園區,發展農業高新技術産業,有條件的要孵化涉農高新技術企業,推動園區向高端化、集聚化、融合化、綠色化方向發展;要強化一二三産業實質融合,積極推進産城産鎮産村融合;要着力營造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良好環境,打造“星創天地”。

  第十六條 園區實行年度報告制度和年度總結會議制度。每年3月底前,各園區應通過區科技、農業等主管部門將上年度工作報告等材料報送到園區管理辦公室,內容主要包括園區建設進展、統計數據、經驗總結、存在問題與下一年度工作重點等。園區管理辦公室定期組織召開北京市農業科技園區工作會議,交流各園區的主要經驗和做法。

第五章 驗收與評估

  第十七條 園區獲批一年後,由園區建設單位通過區科技、農業等主管部門向園區管理辦公室提出驗收申請。園區管理辦公室根據園區驗收申請,組織專家進行現場審查,經綜合評議後認定是否通過驗收,並將結果進行公佈。對未通過的園區要限期整改(整改期一般為一年)。整改後再次組織專家進行驗收,通過則保留園區資格,未通過則取消其園區資格。

  不能按期參加驗收的園區,應提前半年由園區建設單位通過區科技、農業等主管部門向園區管理辦公室提出延期驗收申請,由園區管理辦公室批准。

  第十八條 園區管理辦公室對通過驗收的園區,實行動態管理和績效評估。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附件:1.北京市農業科技園區建設申報書(參考格式)(略)

     2.北京市農業科技園區總體規劃(參考格式)(略)

     3.北京市農業科技園區建設實施方案(參考格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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